含重金屬成分的爐碴廣泛被利用於全台各地道路施工,卻無法可管。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還是要回到環保署嚴加規範管理,更重要的是,每一筆爐碴流向資訊都應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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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官方資料統計,2008年前3大事業廢棄物主要以煤灰、水淬高爐石,以及電弧爐碴為主,申報量就高達871萬噸,佔所有申報總量的54.8%。若累計前10名申報量佔總和的77%,顯示目前台灣事業廢棄物產量之大,對環境威脅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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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和霖今(20)日在newtalk「開放編輯室」中指出,台灣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比例高達78%,相較生活廢棄物再利用率約佔46%,明顯高出許多。不過,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偏高,若缺乏完善管理規範,未必是好事。
由於事業廢棄物多含重金屬,屬於高污染產物,且廣泛利用於道路施工,與土壤密切接觸,謝和霖說,根據現行法規,只規範事業廢棄物「產出者」,必須要如實申報;但對於再利用的後端,如哪個單位拿去再利用?如何利用?諸如此類,沒有強制要求申報,以致於對於有問題的爐碴流向,追蹤起來備加困難。
謝和霖說,雖然2001年廢棄物清理法大修後,對於事業廢棄物的規範,環保署已經下放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自行管理,但這些單位「根本就沒在管。」他認為,治本之道,還是應該回歸到環保署訂定出符合環保精神的管理辦法,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所依循。
更重要的是,謝和霖強調,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流向資訊,應該要更公開透明。他質疑,環保署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公開,但這攸關全民健康安全,他認為,環保署責無旁貸,不能再迴避責任。(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