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立院黨團提出的「東部發展條例草案」,今(23)日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中均順利排入本周五(26日)院會議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周五將該案逕付二讀後,會與民進黨團已提出的版本進行併案協商。

民進黨立院黨團是在農曆年前提出「東部發展條例草案」,並在上午院會中逕付二讀;國民黨團中午在程序委員會,也提出「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排入26日院會議程。

由於花蓮立委補選在即,東部發展條例被視為是「選情指標」,林益世強調,國民黨團提出的「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內容很多是中央政府可以執行或是正在執行中的,提出這項草案只是為了平衡民進黨版草案,避免遭到政治操作。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把東部發展條例歸功於蕭美琴,「若沒有蕭美琴,就沒有東部發展條例草案」。對於國民黨迅速提出草案,她強調,這證明國民黨過去無心經營花蓮,只要有心,立刻就會完成。

國民黨團版本的「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與民進黨團版本同樣都有對設籍在台東縣、花蓮縣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學生,提供免書籍費與雜費的規定;但國民黨團版本沒有民進黨提出的鐵公路航空票價減半、免徵貨物稅與運輸費用補貼等規定。

兩黨草案中也都規定,東部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所需用地,屬於公有土地者,主管機關可以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信託等方法,提供民間機構使用;國民黨團版本另外增加,相關土地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與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的限制。

財源部分,民進黨團版本草案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分10年編足新台幣500億元支應;國民黨團版本草案則規劃中央政府分5年編列預算,加上土地開發收益、人民團體捐助等做為基金來源,但沒有規定基金總額。

不過,國民黨團版本草案中規定,有關行政院核定專案計畫,應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其餘計畫中央政府補助也不得低於90%。(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