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為協助海地災後重建,聯合國外債與人權問題獨立專家魯米納(Cephas Lumina)4日呼籲,國際多邊組織應該無條件給予海地贈款,將債務一筆勾銷。
據了解,海地將近9億美元的外債中,有7成是來自國際多邊組織的欠款。魯米納在聲明中說,「海地急迫需要的,是無條件的贈款,以及確保自主的國家政策議程,而不是任何新的借貸—不管其優惠程度如何」。
同時他也抨擊,國際貨幣基金(IMF)最近準備提供海地1億1400萬美元無息貸款的做法,且本金在5年半寬限期後償還。不過,IMF曾指出,即使海地經過債務寬減,無法償債的風險仍然很高,因此任何新的借款政策都必須小心。如今對照IMF給海地的無息貸款,但魯米納認為,IMF自己抵觸了去年對海地的建議。
台灣也擁有海地的債權,但政府指出,海地在台灣的債主是兩家商業銀行,而非中華民國政府;馬英九總統上月28日在多明尼加共和國會見海地總理貝勒理福(Jean-MaxBellerive),據總統府發言人說也未觸及外債減免議題。
對於「巴黎俱樂部(Paris Club)」的所有19個富國成員日前宣布取消海地積欠它們的共2億1400萬美元債務。魯米納表示肯定,但認為還不夠,因為海地的8億9000萬美元外債,有7成是積欠多邊組織,最主要就是世界銀行(World Bank),以及美洲開發銀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以目前狀況看來,海地至少需要10年時間從震災中恢復,更不用說海地從獨立以來就苦於各種天災人禍。魯米納說,「期望海地人在5年間籌措資源來還債,是不切實際的;要海地償還緊急援助,也是不適當的」。他也特別呼籲,希望多邊組織立即無條件撤銷海地債務,讓海地有足夠的財政空間從震災中復甦、重建。(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