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運作多年的職棒球員工會於日前重新運作,但新任的職棒工會理事長葉君璋及常務理事曾華偉卻雙雙遭所屬球隊興農牛分別以戰力外、戰力不符為由釋出。台灣勞工陣線指出,興農牛隊與中華職棒聯盟公然挑戰勞工法令,聯合打壓職棒工會勞委會與地方政府勞工局應主動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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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陣今天為這兩位職棒工會幹部舉行記者會時指出,葉君璋和曾華偉兩人自職棒工會恢復運作以來,積極致力於球員自清自律,以防堵職棒簽賭事件重演,但卻遭到興農牛隊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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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即使之後兄弟象隊有意吸收葉君璋,但隨即興農牛聲明:「如有牛隊球員因道德及風紀問題遭釋出者,要求球團幹部明確告知聯盟其他3隊不要再任用,以維持職棒形象,否則興農集團不排除解散牛隊,以維持企業形象」。也就是,要求各球隊不得錄用遭興農牛釋出的球員,並以解散牛隊為要脅。
日前台北市勞工局雖然已前往中華職棒聯盟,調查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對工會會員就業歧視之規定。勞陣表示,台中市勞工局更應該立即針對葉君璋的直接僱主---公司設籍於台中市的興農牛展開調查,如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中就業歧視的情形,應立即處以30到150萬的罰鍰。
勞陣指出,現行工會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雇主不得對因擔任工會幹部而拒絕雇用或解僱等其他不利待遇之規定;而目前朝野協商中,即將通過的新修正工會法第三十一條,對於資方「不當勞動行為」(unfair labor practice)的禁止,都有詳細的規定,世界各國也都將此「不當勞動行為」禁止列為工會保護的核心,不然勞工的團結權將被徹底瓦解,個別勞工如何面對強大資方的壓力?
勞陣也針對本次事件,提出下列三項呼籲:
1、要求前任勞委會主委也是現任中華職棒理事長趙守博,必須秉持過去照顧勞工的理念,立即制止各球團刻意全面瓦解工會的行為,保障工會運作。
2、行政院應立即公告實施2009年6月早已立法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讓「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及早成立,保障工會運作。勞委會應積極調查興農牛與中華職棒聯盟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並依照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5條,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處理本案,恢復被解僱工會幹部工作權。
3、馬英九總統應依據去年剛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二條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八條當中,對工會團結權的保障規定,宣示重視職棒球員的工作權以及職棒工會的永續發展。
此外,勞陣也發起「救職棒,挺工會,保障球員工作權」的連署(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1600352900),希望勞委會能正視此件打壓瓦解職棒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