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民眾認為有土斯有財,今日民眾則多數以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屋為打拼目標。今(17)日伊甸基金會提供國內唯一一個實際進行「以房養老」的案例,提醒政府實施此政策時要擔負監督運作與風險承擔的角色,確保融資順暢與社會福利兼具。

其實以房養老的實際案例,伊甸基金會早在4年前就預先試行運作了,老人空有一棟房屋,卻沒有現金可以支付日常生活費用,或需要社會照顧,是多年前伊甸就碰到的狀況。而伊甸在評估可行性後,決定承做郭先生的業務。

伊甸與郭先生雙方達成協議,郭先生逝世後留下的房屋,贈與給伊甸使用;郭先生則可向伊甸請求專人照護、醫療援助、出外旅行協助與往生相關費用等。伊甸則固定每年向郭先生報告年終報表,讓郭先生瞭解履行契約狀況。

黃琢嵩表示伊甸基金會在此案例中扮演一個球員兼裁判的角色,不只要履行契約內容,也同時監督自身履行狀況。而一切進行過程,都有備請政府機關核准。

承接郭先生案子4年多來,黃琢嵩透露伊甸已經花了約200萬。黃琢嵩表示未來縱使房屋產值小於照護費用,伊甸仍然繼續提供照護服務。他表示以一個非營利組織的角色,要獨自承受資金週轉風險,對伊甸來說相當吃力,導致自郭先生的案例後,不敢再承接下個案子。

伊甸執行長黃琢嵩再舉例,多年前有一位90多歲自政府中高層退休下來的老先生,來詢問以房屋抵償社會服務的可能性。不過一般人可能有疑問,從政府退休下來的官員無法自理生活嗎?黃琢嵩轉述老先生的話:「我沒有想到自己可以活這麼久。」,可見國人壽命延長後,已經無法只靠退休金來應付老年生活。

郭先生的案件是我國第一個受理「以房養老」的負擔捐贈案例,就伊甸執行經驗來說,他建議優先服務的對象應先就高齡國民、失能狀況與無子女奉養者優先考慮。再者政府應積極介入風險承擔,與財政資源挹注,才能成功執行以房養老的政策。(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