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時報以「活捉陳雲林 魚夫號召綠營民眾鬧場」為題的報導,發起這項活動的魚夫說,他在部落格寫的文章被媒體看見了,中國時報硬是把原意扭曲,把他抺成暴力份子。他說,這幾年教書’經營網路電視台,住在台南慢活,而「統媒長期以來惡意扭曲真象,他們不知道,網路發達的世紀,再也不能為所欲為了。」

中國時報這篇報導最後說:「綠營民眾對魚夫的號召相當熱烈,但也不乏有激情民眾在網路上嗆聲,若未來因此造成相關社會動亂,號召者是否需擔負責任?可能又會產生相當的爭議。」

魚夫看到了這篇文章,立即在他的網站重貼文並錄影反擊。他在文章中諷刺說,陳雲林是共匪,國民黨教台灣人民的,共匪來台,依現行犯予以逮捕。

他提供的「活捉」秘訣,其實是針對以影像及手機記錄陳雲林的操作手法及注意事項,共有六點如下 :

一、要能行動作戰的網友,至少必須配備行動上網(吃得飽的方案),一種是手機,另一種是定點的網路上傳驛站。如果配備 Nokia 5800以上的手機,或 HTC Hero的手機( iPhone 3Gs則需越獄版),又有行動上網吃到飽的網友,列為先鋒組;沒有手機,但有筆電,並配備3.5G上網的小筆電,列為機動組,可在定點驛站幫忙連上網路;手機老舊者,則請自配一般數位相機,列為後援組。

二、先鋒組和機動組的成員,請至 Google Latitude,透過行動上網和衛星定位,將您的位置定位出來,並且相互內部分享,如此就能同步看到各個成員目前的位置,一旦發現陳雲林蹤跡,只消透過通報,就像台灣大車隊的車輛一樣,可以馬上知道你的此刻的位置,前往抗議。其次,萬一苟黨派黑道滲入,製造事端,均可透定位分享,馬上可以馳援。

三、每支行動上網的手機或筆電,請即刻安裝手機直播 Qik網站的程式,隨時直播;筆電請安裝 Ustream程式,立即網路直播,並設定直播後,直接再傳到YouTube的功能,將馬英九賣台,台灣人民勇敢抵抗的影像即時迅速的傳送出去;錄影應立即上傳YouTube,可派3.5G小筆電的先鋒組,在不同的定點幫忙上傳。

四、上傳照片或影片,請使用共同的標簽,如「陳雲林共匪來台」等,使得搜尋時,同步可以取得其他相關照片或影片;此外,相片應上傳Flickr、Facebook或Picasa,這三個網站均有臉部辯識功能,萬一警察打人或搶奪國旗或苟黨暗中派黑道滋事,可以透過比對,或運用Google similar image search找出行兇者。

五、噗浪或推特等微型部落格都是機動組和先鋒組都必須有註冊帳號,尤其要將Plurk和Twitter、Facebook目動連結起來,這樣 Google real time search才找得到,指揮總部可根據Google即時搜尋,每分鐘獲得陳雲林在各網站或Twitter等最新消息,指揮抓鬼部隊。

六、根據NCC的規定,電台不能鼓動群眾前往活捉,但報導Google即時消息或噗浪的最新討論,總不犯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