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日前讓部分列為被告的金控業者走後門應訊,被外界質疑提供特權。檢察總長陳聰明與特偵組開會研議後,決議未來應訊被告都必須從大門進入特偵組。

特偵組日前因偵辦二次金改案,傳訊包括前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董事杜麗萍、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等人時,允許他們的座車從車道駛入國防部文化營區,由後門進入特偵組,甚至允許這些被告的保鑣在營區內活動。

特偵組過去傳喚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中鋼公司董事長林文淵及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扁家成員時,均要求他們由大門進入特偵組,他們的司機或保鑣只能在營區外等候。因此有媒體質疑特偵組給予特定被告特權。

法務部長王清峰獲悉此事後,立即致電陳聰明,並指派檢察司官員瞭解。陳聰明10日晚間與特偵組檢察官進行例行會議時,除討論扁案偵辦進度外,也要求特偵組對傳訊方式進行改善。

會中初步決議,除了法律上規定必須維護安全的高層官員、案情不明朗時所傳喚的被告或證人外,特偵組未來所傳訊的被告,不得再以「躲避媒體拍攝」為由,從車道進入文化營區,一律必須從大門進入特偵組應訊。(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