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9 陳 免/台北報導

核一廠在11月16日發生一號機蒸汽抽氣器洩漏事故,雖然台電發表新聞稿表示無輻射外釋,但環保聯盟前會長、台大海研所副教授楊肇岳指出,依照設計蒸汽本來就應該在管線中,如今發生外洩事故,對於核電廠的安全是一大警訊,很多大事件都是由小事件累積而已,政府不應輕忽此一蒸汽外洩事件。

楊肇岳表示,核一廠是沸水式反應爐,其所產生的高溫高壓的水蒸汽是帶有高輻射,只要水蒸汽一有外洩的情況,必定會有輻射外洩的情況,「台電說廠房輻射背景值在事後下降,就表示沒有輻射外釋的說法,太賴皮!」

楊肇岳說,以台電的低標準來看,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以「高標準」要求,就一定有輻射外洩,而且外洩一定有原因。所謂的「高標準」是指,一座原子爐動輒幾百億、幾千億的預算,它的設計是很精密的,像蒸汽外洩這種事情本就不該發生。

他指出,大事件都是由小事件累積而成的,因此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規定,各國核能電廠只有一有事故,就一定要提報。雖然台灣不是會員國,但也不能因此輕忽因為核電廠發生的任何事故。

楊肇岳表示,核一廠依原設計其壽命是30年,但目前已經運轉了31年,台電不僅不打算讓核一廠除役,甚至已將其運轉年限延至40年,據核台電內部人員透露,台電正在申請要將核一廠的運轉年限延到60年。楊肇岳指出,原因是核能發電是台電目前惟一賺錢的發電廠,所以才會將老舊,且三不五時發生蒸汽外洩的核一廠,拼死拼活也要它繼續運轉。

雖然台電在事後表示此次核一廠的蒸汽外洩沒有輻射外釋,但楊肇岳指出,但台電對於現場有沒有人員受到輻射曝露,而且即使輻射值是在法規安全值以下,但它對人體還是有影響,現場有偵測器出現讀數偏高警報,就安全問題,不是照台電說法非得輻射外洩到廠區外才叫外洩,如此標準也太寬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