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周五(6日)要求民進黨南投縣長參選人李文忠針對指控他涉及不法提出證據,但李文忠並未提出證據或道歉。吳敦義今(10)日上午10時委任律師賴素如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按鈴控告李文忠,提出民刑事誹謗告訴,要求李支付300萬損害名譽賠償金,並應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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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下午出席活動時表示,若李文忠願意為此道歉,他會撤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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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素如表示,吳揆明知李文忠指控為選舉操作,並不想隨之起舞,因此要求他3日內提出相關證據,否則須公開道歉及更正。但3日期限已過,李文忠既無證據又未公開道歉,因此提出本件訴訟,若勝訴,獲賠金額將全數捐助公益。
賴素如在訴狀中表示,李文忠以不實內容召開記者會詆毀他人,並藉由大眾媒體散播不實消息以獲取政治選舉利益,希望法院能速審本案,以端正選風。
賴素如呼籲,李文忠若無證據就應盡快公開致歉並更正,打選戰,應用實際政見獲得民眾認可。
李文忠先前聲稱,他握有證據能證實吳敦義與更生人江欽良的峇里島之行,是為處理南投縣砂石利益分配,並安排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事宜。
吳敦義6日上午親自舉行記者會說明,要求李文忠公布手上「所謂的證據」,如果在3天內未把手上證據公布出來,證實有上述行為,李文忠必須公開道歉更正。否則他為證實真相與捍衛名譽,將對李文忠提出誹謗罪的刑事與民事控告。
由於李文忠未在昨夜24時以前提出證據或向吳敦義道歉。吳敦義已委任賴素如,於10時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誹謗的刑事自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