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調查發現,台北市9家業者中的8家業者,費用與折扣均相同,明顯對消費者不公,對此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調降價格,並讓市場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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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收費必須經過各縣市審議委員會訂定,然而,台北市的9家業者在月繳型費用均以上限收費,就算在季繳、半年繳、年繳型,也只有1家業者比其他業者少10元,完全無任何競爭機制可言,明顯不合理。

以台北市調查結果發現,每家業者均已劃分好經營區域,同一區僅有2家業者服務,且不能跨區選擇,因此就算有9家業者,民眾其實只有2家可供選擇,選擇權嚴重受損。

雖然全台系統業者高達63個,但全台47個有線電視經營區中,就有34個經營區僅有一家系統業者提供服務,比例高達7成,且不能跨區選擇,造成壟斷讓消費者全無選擇的權利。

消基會今天發出聲明,要求立即開放有線電視全區經營,讓市場公平競爭,同時也要求各縣市審議委員在核定售價,應至少調降6%,以台北市目前一個月530元的費用來說,應調降至500以下才合理。

消基會最後也呼籲NCC與業者,如果大台北地區的有線電視費用還是比高雄市、台南市還高的話,是對不起大台北地區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