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今天在法庭表示,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作風強勢,眾所皆知,送錢扁家企業都是衝著想攀附吳淑珍,陳水扁對吳淑珍收錢介入龍潭等案確實不知情。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家4大案與部分追加起訴,今天上午9時10分提訊前總統陳水扁開準備庭。儘管審判長鄧振球多次提醒,希望就上訴理由扼要說明,不需涉及案情實體,但3名律師仍聯手講了3個半小時。合議庭諭知中午休庭,下午讓陳水扁與檢察官表示意見。

3名律師都認為一審判決違反證據原則,像是龍潭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等,很多心證都是推論,或是擴張解釋總統職權,判決違誤,也不合邏輯。

石宜琳表示,吳淑珍在前第一家庭作風強勢,眾所皆知,是不爭的事實,她當時身為總統夫人,達官貴人也都是衝著「總統夫人」附攀,並非「總統」。陳水扁當時擔任總統,日理萬機,對吳淑珍的事從無問過。陳水扁確實不知道像是龍潭等案,企業給佣金、吳淑珍收錢介入等情形。

律師鄭文龍表示,一審認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提供扁家海外款情資後,扁家開始搬移、洗錢,但事實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等帳戶,在葉盛茂提供情資之前,就經常辦理資金轉移。他說,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否認為扁家洗錢、證詞與陳水扁一致,一審又認為不足採,顯然一審都是自己推論出一套案情判決,違反證據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