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三已故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三房李寶珠提起確立合法配偶訴訟開庭前,王永慶長子王文洋今天強調,民法親屬編所定婚姻制度為一夫一妻,違法重婚無效,且溯及既往。

王文洋下午發布聲明稿,引用憲法和民法對婚姻制度的規定。中華民國憲法第 7條明示保障男女在法律上地位的實質平等。

聲明指出,民法親屬編第988條立法理由也表示「我民法親屬編所定婚姻制度,既採一夫一妻制,而最足以破壞一夫一妻制者,莫過於重婚」,為貫徹一夫一妻制,乃規定違法重婚無效,且溯及既往,「民法修正前重婚者,仍有適用」。

王文洋聲明指出,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47號解釋,「立法機關就婚姻關係的有效成立,訂定登記、一夫一妻等要件,旨在強化婚姻之公示效果,並維持倫理關係、社會秩序以及增進公共利益,有其憲法上之正當性。」

至於「有配偶之人於婚姻關係外與第三人之結合,既已違背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甚或影響配偶之經濟利益,立法者給予差別待遇,與維護婚姻制度目的之達成有合理關聯」,均足以顯示中華民國法律制度已經在女性地位尊重上、分配公平上、有效執行上漸趨完整、公平與公正。

聲明指出,「我們這一代」也將把這個婚姻的核心價值,個人尊嚴的平等尊重交給下一代,他相信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也將秉持相同的信念作出裁判或決定。

聲明強調,一夫一妻制精神一直都是中華民國法律所要貫徹的。他深信他的父親王永慶也長期奉守這樣的原則。在眾人所見的公文書上,戶籍登記、稅捐申報表、身份證上,以及他親自製作的王氏家譜上,都是如此,可見王永慶確實遵守一夫一妻制度的社會善良風俗。(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