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改會決議推動能源稅與環境稅,工總理事長陳武雄說,產業界不反對能源稅,但應有合理的配套措施,否則將對產業造成重大結構變化,更會帶來產業出走潮。

陳武雄表示,政府為達成節能減碳的目的,規劃開徵能源稅,產業界並不反對,但產業界認為一定要兼顧產業發展與競爭力,尤應考量中國、日本、南韓等競爭對手國的做法,以降低產業衝擊、兼顧產業競爭力。

他也建議參考已實施碳稅國家(包括丹麥、挪威、英國、瑞士、加拿大、瑞典及芬蘭)做法。

陳武雄說,這些國家的碳稅稅收占能源稅總稅收的比例,介於3. 8%至23%之間,但因其國民所得為台灣的3到5倍,他認為台灣的碳稅占能源稅總稅收的比例應低於10%,亦即稅額宜低於每噸(二氧化碳排放量)新台幣200元,以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他說,依賦改會委託中經院進行的「綠色稅制研究報告」,溫室氣體環境稅(即碳稅)稅額,雖由2000元降至750元,總稅收也由8000多億元,降至4351億元,但初估對製造業直接增加稅負與間接電力轉嫁增加成本共約1000多億元。

他表示,開徵能源稅後,對使用煤炭、燃料油及電力為主的產業會有明顯衝擊,如果無法轉嫁,又面對國際競爭,恐將面臨產業斷鏈與外移等生存問題。

陳武雄說,受影響產業主要包括紡織業(染整業)、人造纖維業、造紙業、水泥業及鋼鐵業,初估影響就業人口,僅紡織染整業即高達20萬人,應有適當的配套措施才對,因此,他反對中經院研究的「綠色稅制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