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八月號的外交政策雜誌(Foreign Policy)處理了一個聳動的議題,雜誌評出了世界前23名的獨裁領袖,前五名分別為讓人民餓死的北韓總統金正日、近來屠殺鑽石礦源民眾的辛巴威總統穆加貝(Robert Mugabe)、囚禁翁山蘇姬的緬甸軍頭丹瑞(Than Shwe)、放縱種族滅絕發生的蘇丹總統巴席爾(Omar Hassan al-Bashir)、與土庫曼總統Gurbanguly Berdimuhamedov。
其他榜上有名的都是鼎鼎大名的劊子手,為了捍衛自己的資源與利益,利用獨裁統治的方式壟斷資源分配體系,使資源分配的權力永遠集中在獨裁勢力當中。他們在國內政治上,想盡辦法壓迫其他政治團體崛起的可能,用極端殘酷的壓迫手段,嚇阻民間社會爭取自由民主的聲浪,且制止媒體勢力的發展,希望政府的惡形惡狀不會被攤開來檢視。
這是我們對獨裁政權的印象,也因此在我們的腦中,每當想到獨裁政權時只剩下這種印象,而忘了去思考即便是獨裁政權也有不同的樣貌,在對內與對外政策的思考上,不同獨裁政權或許會有不同的考量。就如同民主國家一樣,在總統制與內閣制、單一選區或多數選區的制度當中,政治人物必須討好的對象不同、數量也不同,因此政策內容也有或多或少的差異。
美國喬治城大學的學者James Vreeland在2008年冬季號的「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期刊中發現了一個相當有趣的現象,文中的問號是在獨裁國家中,為何施用越多酷刑的國家,反而越願意加入聯合國反酷刑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的規範,反之,則不願意加入?這個現象違背了一般對於獨裁政權的運作邏輯,越暴力的政權願常用酷刑去壓迫人民,但為何卻願意加入這種約束他們行為的公約?
Vreeland的答案建立在獨裁政權必須被細分的基礎上,他發現會用酷刑壓迫人民的國家之中,通常擁有兩個或多個政黨存在,在這樣的社會中,獨裁政權漸漸地允許其他政黨或社會團體存在。若獨裁政權沒有政黨或只存在一個政黨,這種獨裁政權不太容易遇到民間的反抗,因此較不需要用酷刑去壓迫,人民自然百依百順。前者是一種正在轉型中的獨裁政權,其領導人必須回應部分社會力量,才能維持國家的運作,加入反酷刑公約是政府必須做的妥協。
舉例來說,中國雖然是獨裁國家,但已不是國家主席說了就算的統治方式。1970年代末開始經濟開放政策不是主席的個人意志,而是在共產黨內邊鬥爭邊磕頭才成形的政策,且為了保住政權,鄧小平必須跟黨內反對派妥協,才能避免權力流失而受到嚴厲的挑戰。另外,在中國發展模式中,地方政府必須自己尋找生財之道,許多權力漸漸下放到各省手中;經濟起飛後,工人與農民因政治貪腐產生的不滿情緒,也是影響政府決策的一股新勢力。中國已經慢慢成為民間、地方力量四散的獨裁政權。
反觀北韓是個所謂個人領導的獨裁政權(Personalist Autocracy),所有權力集中在金氏家族的金正日手中,目前他正在著手將權力傳給兒子。在這種社會中,只要能夠穩定住權力核心內少數菁英的力量,基本上不會受到太多政治挑戰,政府為了保住政權,不用像民主政府考慮選民的需求,不用像中國一樣考慮龐大的共產黨利益與地方勢力,金正日只要能照顧好權力核心份子的利益,就能保住政權。
最後,獨裁政權也有軍事政權(Military Junta)的形式,例如緬甸的軍事政府,這種形式的獨裁權力集中在軍事執政團手中,當中的領袖若想保住政權,必須能夠穩定住這個稍大的軍事團體,避免這些握有軍事力量的親信或地方軍頭叛變,軍政府決策的考量在於如何滿足軍事團體的利益。
對民主國家制度的比較研究相當多,但世人對於獨裁國家的瞭解相對較少,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獨裁國家不願意分享資訊,且管制來自國外人、事、物的干預與影響,更沒有民主制度迫使政府公開資訊。近幾年來民主發展呈現停滯甚至微幅倒退的狀態,上海合作組織更成為亞洲獨裁集團的大本營,吸引其他獨裁國家的加入而擴大勢力,許多獨裁國家開始經濟高速發展,成為驅動世界經濟成長的力量,且握有龐大資源能夠影響國際社會。
在國際獨裁勢力崛起的現在,獨裁政權應該獲得更多的關注與研究,或許可以先從瞭解獨裁政權有幾種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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