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ICU 簽下器官捐獻同意書那一秒,你不會知道一件事:剛剛告訴你「他已經腦死」的那位醫師,職稱晉升評分表上會因此多零點二分。
2026 年 1 月起,甘肅定西、廣東汕尾、山東東營、濱州、泰安以及河南漯河同步出台規定,把人體器官捐獻納入見義勇為評定範圍,捐獻者及推動成功的醫師可在職稱晉升、醫療服務上享優先權。一份流出的醫師晉升評分表顯示:發表一篇 SCI 加 0.5 分、參加院內無償獻血加 0.5 分、在院內發現供體並成功捐獻每次加 0.2 分。
每兩到三例供體,等於一篇 SCI。這個換算意味著什麼?
要看出問題,得先看世界其他地方怎麼避開它。西班牙是全球器官捐贈率最高的國家,PMP 達 49,做法的核心是移植協調員制度——這個角色獨立於 ICU 主治醫師之外,專責跟家屬談捐獻事宜,目的就是把判定病人是否腦死的人,與從病人身上取得器官的人徹底分開。國際移植學會 2008 年通過的伊斯坦堡宣言,以及 WHO 移植指導原則,都把這條利益隔離視為現代移植醫學的最低底線。
中國這套見義勇為加分制度做了相反的事。它把找到供體的成績綁在主治醫師身上,而主治醫師同時握有腦死診斷權與最關鍵的家屬說明權。當一個 ICU 重症病人能否成為供體,取決於同一位醫師同時做臨床判定與職涯精算,制度設計本身就推著診斷往「可摘」那一邊偏移。
支持者會說,中國公開捐贈率長期偏低(PMP 3.86,全球第 48),需要激勵機制提高轉化率,這是合理公衛政策。問題不在激勵存在,在激勵對象。把獎勵給協調員、推廣志工、民間倡議者,沒人有意見。把獎勵給判定生死的醫師,是把利益衝突嵌進臨床判斷的源頭。
這個設計只要存在一天,每一個進入這幾個省份 ICU 的重症病人,都成了潛在績效指標。家屬被告知「沒救了」的那一刻,他們無法判斷對方說的是醫學事實,還是零點二分。
長期以來關於強摘器官的指控,焦點集中在法輪功學員、維吾爾人這些政治敏感群體。這套績效制度把問題擴大了——它不挑信仰,不挑民族,只挑沒人替你說話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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