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希曼是誰?他是「平庸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的代名詞,由1963年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 在其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關於平庸的惡的報告》中提出的概念。

1961年,她身為《紐約客》雜誌的記者,到耶路撒冷報導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的審判時,她觀察到:艾希曼並非性格狂躁的大魔頭,卻僅僅只是個普通、甚至感覺很溫和的官僚。

但是,當人類放棄獨立思考,盲目執行錯誤命令時,也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巨大傷害與沉重毀滅。不思考的惡,來自於盲目執行指令。也許是為了自保活命、也許為了升遷,也許只是一種「盡忠職守」的本能訓練。

 

校事會議的啟動開關來自於學校的校長,由校長邀集其他人參與。校長的上面是教育局處,也是首先面對投訴的人,校長處於關鍵性位置。當然有費盡心力去調解和處理投訴的校長,也有先不辨別投訴內容真偽,只要家長或是學生不滿意,就通報校安、啟動校事會議的行政巨嬰。

即便是找來教育部人才庫三天訓練之下的調查人員,「有罪推定」式的調查方向,不乏引導式誘答的訊問技巧,也讓許多官僚體系之下活生生的艾希曼紛紛出籠,疊床架屋,增加許多原本投訴以外的內容,只為了符合「有罪」的認定。

這時候,調查人員還會好心告訴你: 「我是為你好啊,該好好檢討,為什麼你被投訴?」又或者「你被投訴那麼多項,如果連一項都沒成立,家長也會覺得我們站在老師那裡。」

調查機制,猶如一個篩子,當真正咆哮學生、教學不力之人,無法透過這個機制篩選出來,而是「先畫靶、再定罪」的方式。受害的無疑是教育現場每一個學生:包含投訴者本身,以及其他安分守己,想平靜上學的學生們。

一份有問題的調查報告經過粗糙草率、時間短促的調查過程產出之後,基本上,要翻盤已經很困難了。接下來,進入考核會與教評會,要面臨的就是懲處,或是停聘,或是解聘。第一條路: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第二條路訴願、行政訴訟。

如同翁國彥律師粉專所言: 「調查品質有待檢驗,卻被賦予巨大殺傷力。

我們實在難以想像此案部分事實逾越懲處時權時效的疑義如此明顯,竟從最初的調查小組(還有一位成員是律師),經歷校內人事室、到校長、再報到教育局審查,居然無人發現懲處權時效的問題,直到我們在訴願階段提出質疑,才獲得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可此一處分的重大瑕疵。

不幸的是,這樣品質有待檢驗的調查報告,可能仍存在很多校事會議案件裡,地位卻被教育部等主事者抬得極高,賦予巨大的拘束力與殺傷力。當後階段的教評會、考核會、人事室、學校首長與教育局處欠缺有效的把關機制,又或者『不敢 』把關、擋下有疑義的調查報告時,像本案H師這樣不應出現或有違法瑕疵的懲處案,即難以避免恣意橫行。」


我耳朵響起:活生生的艾希曼,未取得老師本人同意擅自錄影、在調查報告做出不實的言論證據,再告訴其他人:「這是校長叫我做的啊! 」

1961年審判下的艾希曼,並未遠去;
希特勒的集中營與毒氣室,在人們的心中,並未消失。

當校事會議如同一面鏡子,照射出教育現場行政體系陳年的問題,以及官僚系統的「平庸的邪惡」。我們如何能期待這樣教育環境,能夠培養出有民主意識、有自由獨立思考精神的學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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