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聞

莊蕙菁 | 關於作者 | Newtalk新聞

導航選單

  • 討論區
  • 投票
新增讀者投書

通知

尚未有任何通知,趕快去參與討論吧!

功能選單

無暱稱

Hi,

無暱稱

ID:

會員中心
新聞總覽
  • 政治
  • 國際
  • 財經
  • 社會
  • 中國
  • 生活
  • 娛樂
  • 網紅
  • 體育
  • 科技
  • 旅遊
  • 環保
  • 專欄
  • 影音
焦點評論 讀者投書 議題
討論區 Talk新聞 投票

相關連結

討論區 投票 Talk新聞 新聞 新聞 新聞 新聞 新聞 新聞 新聞 新聞 下載
關於我們 聯絡我們 立即投稿
管理規章 隱私權聲明 意見回饋
無暱稱

莊蕙菁

Facebook 信箱 網站 Threads X

粉絲數 0

話題 0

讀者投書 0

獲得讚數 0

尚無介紹

精選文章

粉絲幫倒忙! 韓國第一夫人金建希被爆妄稱救災照片惹議

發布 YYYY.MM.DD

最新留言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使用標籤

文章

  • 投書 《冤罪學》:當錯誤成為一門學問。

    2026.03.15 | 13:59

    昨天在偌大的台大校園迷路,台大法學院霖澤館比較靠近科技大樓站。我從公館走入,甚遠。若非趕赴《冤罪學》新書講座,校園內杜鵑花盛開,真該好好駐足欣賞。作者西愛礼律師人在國外,是採取線上方式參與新書座談,講座還有現場中日文即時翻譯。西律師曾經短期擔任日本法官,在他29歲那年,花一整年撰寫此書,給許多法界人士閱讀後,得到「嚴厲批判」:如心理學部分太難讀、冤罪缺乏案例分析等等。他又再花了一年去修訂。此書,在日本還有更易讀版本。之前,他來冤獄平反協會參訪,送了協會此書,協會大力促成此書中譯本出現。書中,光是註釋高達1232則。西愛礼律師搜羅252例司法誤判案例,要進行量化研究和案例分析。他說:「一個人是不可能製造冤罪的。」是整個審檢辯三方、法規、體制集體造成的。未來也需要進行跨國研究,並且在把小眾的冤罪學概念,傳遞給一般社會大眾與司法體系人員了解。在2016年10月23日,我在花蓮時光1939聽了衛城出版社和平冤協會共同出版的《法官的被害人》新書講座,羅秉成律師是該場講座的講者,他化繁為簡的演講功力,令我驚艷萬分,開啟此後我關注與閱讀各種司法不公的相關書籍,例如:《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同時,我也成為平冤會每個月的小額捐款者。昨天,匆匆趕入會場,剛好最後一刻趕上。羅律師主持講座,他光是坐在場中,真的是氣場十足,足以震懾四方。他提到「冤」字,很多人都很不喜歡,特別是法官和檢察官,因為像是被指摘犯錯。然而,人一定會犯錯,所以他在台大通識課程開了一門「錯中學」的課程,預計收100人,後來來了上千人。他個人在課程中負責司法錯誤部分,再邀集其他專業領域來講課。他認為冤罪,是一種「失敗學」,從錯誤和失敗中學習,不只有司法,各個領域都需要面對錯誤,改善錯誤,人類才會進步,某個層面的素養才會提升。而他提到「冤」這個字,其實相當沈重,也是雙向概念:其中包含了「被害者」的冤,和「被告」的冤。當司法犯錯,其實真正犯法的人,並沒有被定罪。羅律師在序言中提到:「不只一人,我愛其理」。同樣的,冤獄平反,也是「一個人不可能防止冤罪」、「一個人不可能救援冤罪」的。與談的兩位研究員和律師,都是日本一橋大畢業。李怡修研究員提到日本有類似冤罪學與司法救援的正規課程,羅律師希望台灣也能借鏡,會和相關人士討論看看。整個司法體系,從研究員、教授、法官、檢察官、律師等等,也是一種菁英體系,卻仍舊免不了錯誤,要去面對與調整。羅律師提到冤罪是一種全球性的司法現象,他希望未來「清白權」也可以被列入「基本人權」。和司法界要「合作取代對抗」、「跨領域的合作」。「錯中學」,更是跳出目前法律守備範圍的一種研究方向。正常的法律程序,審檢辯三方,依據同樣的資料證據,去做法律上的攻防,甚至於要去排除和防範法官的預判。我不禁想到荒謬可笑的校事會議,被告看不到被家長或是學生指摘的訪談逐字稿?訪談錄音檔?便要針對沒有實質證據的投訴,進行一次又一次的答辯。到底教師要怎樣去證明自己沒有做的事情?答辯自己沒有說過的話呢?粗糙草率的校事會議,更別提審檢辯三方有共同資料證據的攻防。教師這位「被告」,還要接受只有「三天」受訓的調查人員的「調查」、「偵訊」。然後這一份「有罪推定」的調查報告,成了「聖旨」,所有的申訴都無法推翻它。回到原始點,真的非常可笑,奠基在謊言的指摘,成了摧毀教育現場的幫兇。遇上校事會議這個國家機器制定的體制,教師們的冤罪數量,並不輸給司法上的冤罪數量。書中提到,形成冤罪的代表性原因就是「隧道視野」(tunnel vision),人一旦行成某種信念或是懷疑,就會固著該信念,選擇性的詮釋或是扭曲內容符合這個信念,也就導致一種有罪推定的假設。這本書,淺顯易懂,讓人很容易進入閱讀狀況。西愛礼律師和李怡修研究員大力推薦的1232則注釋,我就留給專業司法人員去讀吧。光是讀內文文字,就受用無窮。量化數據清晰明白,輔助舉出許多日本有名的司法冤罪案例進行分析說明。大力推薦各個領域,都值得讀一讀《冤罪學》。學習從失敗中、錯誤中,汲取智慧,改善錯誤,人類才會進步。 
  • 投書 全台補歷史課,「人性尊嚴不可侵犯?」

    2026.03.09 | 06:17

    昨天早上,我獨自一人前往國家人權博物館。一出大坪林站,冷冽的空氣撲面而來,春寒料峭。冷冽和飢餓,同樣都使人腦袋清晰明亮。我沒有參加導覽團,倒是先在服務台的書區,仔細閱讀了各種相關出版書籍。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當年是政治犯羈押、起訴、審判、代監執行的場域。審判形式化的軍事法庭外牆上,特地寫上紅色隸書書體的「公正廉明」四個大字,中間還有象徵「公平正義」淺灰色的天秤符號,至今也是法院的標誌。這一切,顯眼到極為諷刺,讓我觀望良久。旁邊就是政治受難者的名單,一個黑色小區塊寫上名字,按照年代陳列,數量之多,令人屏息。其中,1979年那欄,就是林義雄、黃信介、陳菊、呂秀蓮、姚嘉文、范巽綠......此區,當年也是洗衫工廠,陳列各種當年器具,還有播放年邁受難者參與洗衫、燙衫等回憶工作細節的影片。寂靜的園區,我獨自一人穿梭在不同展區。站在關犯人的房間裡面時,胸口感覺到窒息。狹小的空間,多半配置一個馬桶,少數有洗臉台。下面類似信箱投遞口的,是送飯的地方。二樓關女監之處,據說當年24小時不熄燈,馬桶和洗臉台略高一點。有些房間,都加裝泡棉,以防犯人自我了結生命。真正「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我腦海不禁會想起去德國參觀威瑪近郊的集中營遺址,柏林的猶太博物館,同樣是在陽光燦爛下,卻讓我無法呼吸般窒息難受。人類極權的殘忍,普世有共通的思維和做法:「箝制思想,控制自由。」台灣這段高壓統治,於西元1949-1992,歷經40多年,造成無數冤案、偽造、錯判案件,甚至處決人犯,嚴重侵害人權。過年前,因為一部未上映的電影,全台「補歷史」風氣大盛。《牽阮的手》電影重新在公視播出、田秋堇監委的訪談(也已經有人製作英文字幕問世)、社群媒體上眾多有志之士考據歷史、書寫歷史。甚至於,原本2030年才能解密的檔案,都已經公開,雖說重要檔案,應該已經被銷毀。但是,才短短一個多月,竟然引起台灣社會廣大的反思效應。前幾天,看到教育部鄭部長也到國家人權博物館來參觀,心中感覺到另外一種現世的諷刺感。中小學教育現場,設置有如東廠的校事會議,三天受訓的調查小組製作「有罪推定」的調查報告,已經淪為校長「剷除異己」、「職場霸凌」的工具。教育現場教師冤錯假案之多,教育部手上案件數量,並不輸給藍綠白不同黨派的立委們,收到堆疊如山的陳情案件。教育現場教師們的含冤莫白,不論是教師和學生,都已經有不少輕生案例,卻欠缺深入了解與報導。終其一生,致力在教育現場的教師們,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反而落得「不適任」教師的惡名。有的被停聘數年、有的大大小小的懲處,所有的申訴,都像是過水。即便是上了無數新聞的嘉義小青老師案件,連行政訴訟打贏了,也無法定職場霸凌者違法濫權的罪。離開景美紀念園區前,讀了陳列的《殘骸書》,曾經被關入到此區的他,再來參訪,彷彿幾十年後來看看當年遺落的自己。他書中引用了蔡慶樺的《美茵河畔思索德國》一書,提到法蘭克福總檢察署大樓外牆上,懸掛著德國《基本法》第一條的文字:「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然而,真的是:「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嗎?」轉型正義不遺餘力的德國,同樣要面臨許多法律「未竟之處」的喟嘆,讓我聯想到德國著名律師費迪南·馮·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的散文集,《可侵犯的尊嚴:一位德國律師對罪行的13個提問》、《一個明亮的人,如何能理解黑暗?》,以及他的幾本小說《罪行》、《罪咎》、《誰無罪》、《懲罰》等等。閱閉,總是叫人心中生出無限的感慨、生出無數難以回答的叩問。  當台灣的體制一面說要做轉型正義,一面使用國家機器制定殘害「教師人權」的校事會議制度、考核制度時,我心中有很多複雜的情感,看著舉著那些「公平正義」大旗幟,心中不免發出疑問:「那不就跟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的『公正廉明』四個大字,一樣諷刺了嗎?」         
  • 投書 何時才會到來的「遲來的正義」?

    2026.02.05 | 16:07

    你在意的是工作頭銜?還是工作價值?《抱負》的作者Rutger Bregman 提出的叩問。大多數的基層教師們,只是一個沒有名片、沒有頭銜,安安靜靜從事教學工作的平凡人。而如今,教師人權淪喪的年代。教師的這份工作,還有價值嗎?放眼全球,教師荒與教學困境,是普世的現象。正當其他國家,試圖要改善教育環境的同時,2020年設立的的校事會議,現如今,卻變成台灣教育現場重創教師人權與教師工作價值的制度。到底有多少真正「不適任教師」,是藉由這個制度篩選出來的呢?抑或是,有更多的老師被莫名貼上不適任教師的標籤,而含冤莫白?依據廖宜恩教授於2026年2月2日的投書《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https://newtalk.tw/citizen/view/71002文中所言:「教育部若想了解調查的品質,請國教署行文要求學校把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約談的錄音檔、逐字稿、調查報告,以及涉案老師的答辯書等繳交給教育部,然後再請一些對轉型正義檔案有研究的專家學者研究比對,應該很快就可以了解有多少『冤錯假』案!調查的品質很重要,原因是:一旦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建議將涉案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時,校事會議通常會『照案通過』。即使校教評會不同意校事會議的處分,但上級的教育局(處)仍會退回,要求校教評會依據調查報告結果處分老師!這表示「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已判了老師工作權的生死!有冤屈的老師只好花大錢請律師,以進行申訴、訴願、行政訴訟等,但每個階段的處理,都會基於尊重『調查報告結果』,大多駁回老師的平反請求!讓『調查報告』成了『鐵證如山、不容辯駁』,各種申訴、訴願、行政訴訟都只是過水而已!」真正司法系統所形成的冤案,正是因為未能重審原始資料中的每一個證據或是細節。下一位審判者,想要推翻前一個判決,就必須付出更巨大的調查時間。於是,疊床架屋的冤案就這樣出現。冤獄平反協會營救一位司法上的受害者,往往要耗費數十年,有這麼多公益律師出面下,還要投入無數人力與金錢。往往營救成功之時,受害者也已經白髮蒼蒼。嚴謹的司法系統,擁有受過嚴格訓練的法官與檢察官,尚且會出現「冤錯假案」;遑論三天21小時受訓的調查人員,在校事會議調查過程的粗糙草率,造成的冤錯假案數量更高。調查過程,就是一個篩選機制。當篩選機制出了這麼大的漏洞,無法真正篩選出「不適任教師」的同時,所造成教育現場的風暴,到底誰來補救?誰來幫助教師人權平反?誰來還給教師們清白?正如漢娜.鄂蘭提到的「平庸的邪惡」,當每一個申訴機制,官僚系統的漠視,這個不思考所產生的惡,正是抹殺教師工作價值的元凶。也如同Rutger Bregman在上一本《人慈》中所言:「通往地獄的路是善意鋪成的,行惡之人,往往相信自己在行善。」當利用校事會議,將基層教師送上焚燒祭壇的同時,那些打著「正義」與「道德」旗幟的人或是制度,正在錯殺真正有志於教育多年的教師們,重創的不只有教師人權、工作價值,還有台灣數以萬計學生們的受教權益、教育品質。
  • 投書 白玫瑰、臭豆腐與校事會議中的教師人權

    2026.01.21 | 09:17

    相對年輕的時候,面對親人的生離死別。14歲父親離世、小學和國中都同班的同學驟然離世⋯⋯內心對生死有著無窮無盡的探問,就讀台南女中三年,幾乎泡在圖書館。讀文學、讀哲學⋯⋯總以為,可以在書本找到想要的答案。就這樣,一路上到現在,依然沒有在書裡找到正確答案,卻意外擁有安身立命的穩定能量。著迷著花園剛採收白玫瑰的淡淡香氣,我老是像蜜蜂把臉埋進去花裡。除了香氣,非常喜歡花瓣觸碰臉龐的觸感。我不再為了花凋謝而落淚;但享受她從花苞開始每一分鐘的美好。我也喜歡臭豆腐,他也是香的。有時候,下班四點趁著人少,我會去吃花蓮的玉里臭豆腐當晚餐。上面的蘿蔔絲、香菜我都喜歡。星期一,我第一次走進古蹟般的監察院。從外觀來看,就是日治時期留下的建築物。裡面的紅樓走廊,也都好美。搭電梯前的于右任書法展,雖然是複製品,但印刷技術幾可亂真。原來,于右任曾經任職於監察院,還有他的雕像。因為是古蹟建築。監察委員的辦公室都有點窄小,仍舊有電梯搭乘。那天,監委聽完我15-20分鐘的報告,淡淡的、冷冷的跟我法律教授好友說:「這⋯⋯小學的校長,比大學的院長和校長,權力還要大?」監委又說:「這整個校事會議制度,不就是現行教育裡面的東廠」?我跟監委說:「教育現場,為數不少的家庭教育功能喪失超過10年以上。我支持維護兒童權利,我也一直是保護我的學生們的老師。無論他們是誰?有沒有投訴我?我都會保護他們。」「但,我不是人嗎?」「教師人權在哪裡?」那一刻,小小的會客室,一片寂靜。我想:這個叩問,很深層、也很沈重。一個半小時的會談,監委無比謙遜客氣,和我同學聊家常,送我們到電梯口。和同學久未合照,我臨時調皮,要同行友人幫我們拍照。我知他嚴肅不搞笑(小時候可不是這樣),故意去挽他的手臂。他哈哈大笑,友人馬上按下快門。同行友人說:「你們兩個笑得好天真純潔。」離開監察院,飄著細雨,好友自然撐起傘,我們共同撐傘,步行到火車站。那種自然而然的相處,令人非常舒適。我常覺得,一路上一起長大的同學好友們,是彼此航行在人生大海中的定錨。因為有這些微光的存在,在茫茫人海中,不至於迷失本心。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是國王新衣裡的小孩。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的鬼靈精怪。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的內心純善。每一回的見面,完全不用去澄清自己、解釋自己。白玫瑰沒有比較高尚,臭豆腐沒有比較低下;大學教授沒有比較高尚,小學教師沒有比較低下。世人常說:「不分貴賤」,不看輕卑賤之人還算容易;但,不因對方「貴」,而「跪」,才叫做真正的涵養。     
  • 投書 失速列車的校事會議

    2026.01.14 | 05:39

    根據最新公布的校事會議修法,新瓶裝舊酒;修法後,完全沒有依據實施數年法條中所產生的弊病,進行檢討與修正。解讀前陣子監察院公布的國家人權報告書,與1月12日針對校事會議的座談會。這些遠離基層教育工作者,帶著教師們總是「迫害或是體罰」學生的先入為主的偏見,進行所有的討論與建言。誠如翁國彥律師,在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危機解密座談中,所提出的另一種觀點。一開場,他舉出好幾個因為校事會議被記申誡的荒謬案例,看了真是叫人心寒。同時,他針對此次公佈的人權會報告,提出眾多疑義。其中,翁律師提出,校事會議調查報告只針對「事實認定」部分對學校有拘束力,「懲處建議」則無拘束力,議處單位有權做出不同決議。他在結論與建議部分提到:「面對修正教師解聘辦法,如此大幅擴張調查範圍,只為了抓出少數漏網的嚴重個案,導致教師們採取防禦性教學輔導,衍生的成本遠超過最初修法的目標。」翁律師更是提到:「只要是人,都會犯錯,任何制度都要給予容錯空間,然而目前制度不給老師有絲毫容錯的機會。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是一台沒有容錯空間的絞肉機,將所有案件全部絞入,大量進行調查,成立後一律懲處,剝奪行政主管原本彈性處理的空間。」(引自翁國彥律師1月12日座談會的簡報內容)當台灣教育無能處理在教室失控的學生們,連記過都無法嚇阻學生偏差行為的同時;卻有這麼多中小學基層老師們被懲處、被記申誡、被記過?這到底是一個怎樣荒謬的現象呢?筆者從事基層教育工作20餘年,面對無數學生們各種霸凌的生態。簡而言之,再小的孩子,都有「具體而微」的「人性」。也因此,20餘年來,在處理學生們之間的霸凌相關問題時,筆者都得無比細膩的抽絲剝繭。然而,根據雅言出版社的《教養大震撼》一書,其中第4章提到幼童說謊,該篇章標題為:「說謊,父母常在不知不覺中予以鼓勵。」針對兒童說謊的科學研究,乃是為了模擬兒童在法庭上作證的狀況;兒童說謊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法庭訴訟」才應運而生。美國一年有將近十萬多小孩上法院作證,通常是為了爭奪監護權或家暴官司。而成人的測謊系統應用在兒童身上的時候,出現極大的失敗率。據研究,兒童撒謊時的徵候與成人的差異甚大,即便是要警察去判斷兒童所說真話假話,答對率只有45%,比丟銅板的正反面機率還要低。而老師們面對兒童說謊的答對率有60%,甚至於很多老師們反應,如果是遇到自己教過的學生,答對率會比60%高。說謊,與2-3歲的幼童對於世界充滿想像力也有關。筆者曾觀看網路上走紅的2歲幼童童言童語:母親問她手上的紅腫怎麼來?事實上,並沒有紅腫。幼童可以編出一段她剛剛走路跌到,不小心撞到桌子等等故事。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說謊是人類一種「高功能」認知行為的表現。但是,當校事會議的檢舉,大量採用學生們的證詞,甚至於採用不在教室現場,光是聽學生們片面之詞或是不完整轉述的家長們證詞。這些在法律上無法構成證詞的「傳聞證詞」,卻變成校事會議中,教師們無法駁倒的鐵證,成為校事會議中「仿若帝制時代聖旨」般的調查報告內容。教師如何去自證清白?要如何去證明「自己沒有說過的話」?「沒有做過的事情」?於是,無數受傷或是被這樣威脅恐嚇的教師們,採取全天候錄音自保,隨時處於「驚弓之鳥」的狀態,面對每一天的教學現場。叫人怎麼不精神耗弱?這是教育現場該有的常態嗎?新修的校事會議法規,校長不參與投票,但還是由校長邀集參與校事會議的人選。表面上,校長不參與投票或是調查,教育現場運行上,哪一個校長邀請來的人,不會往校長要的方向辦案?揣摩上意,符合校長要求去辦案。而現行考核辦法,除了考核會面對調查報告內容,可以針對校事會議調查報告採取懲處措施之外,校長竟然還有最終改核權利。球員兼裁判,教育部已經把中小學校長們的道德能力,恭維到聖人般的地位了吧?目前台灣教育現場,無能且無權處理學生諸多偏差行為,就算把學生記過也無法產生實質教育效果;卻變成透過校事會議,把一輩子讀書可能無往不利的教師們,一一懲處申誡或是記過,以此滿足家長或是社會的期待失速列車般的校事會議,變成台灣教育現場的「絞肉機」,絞入教師尊嚴、教師人權、教師生命權與工作權。為數眾多的基層教師們得去身心科吃藥、找尋心理諮商協助,更令筆者寒心的是:無處伸冤的教師,選擇輕生,用最極端的方式,面對虛弱慘白的校事會議制度與職場霸凌,最無聲的抗議......
  • 投書 失靈的校事會議制度遇上惡質行政主管

    2026.01.04 | 09:11

    針對校事會議,教育部相關修法延宕至2026年1月12日公布。去年11月公布的修正草案,猶如試水溫般,企圖測試各個團體的反應。筆者身為校事會議受害者之一,一點也不樂觀。漏洞百出的制度,到底如何修?教師專業,怎麼會從家長投訴內容來決斷「大案」與「小案」?實行五年以來的校事會議,冤案重重。台積電晶片上市前,尚且要通過無數測試,良率比例有多高?有問題的晶片更是要深入研究,藉以提高整體良率,減少產業損失。然而,校事會議法案,牽涉台灣學生受教權、教師尊嚴、教師生命權與工作權,已經有不少教師蒙冤難解,憤而輕生離世。這麼多的冤案,未能重新審視,如何改良失靈制度?正如最新一期今周刊(1514期)中的採訪報導,台灣教授協會創會秘書長廖宜恩所言:沒有人反對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過程草率進入調查,即便不成立,教師早已經名譽受損、喪失教學熱情。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薛化元教授更是坦言:校事會議所造成的不當處分,很大部分源自校長的獨斷決定,如何避免校長權力濫用,應該是改革的重點。筆者於112年11月份,一個月經歷二次校事會議調查。每一份調查報告書,都僅有三張A4薄紙,大約5-6面的照抄法條居多的文字。調查小組僅只有單向訪談2-3次,更沒有交叉比對原始資料,就可以偏頗的形成這一份彷彿聖旨般、無法撼動的調查報告書。區區3張紙,讓從事教學工作多年,熟稔面對家長濫訴解決之道的筆者,碰上失靈校事會議制度,與惡質校長動用改核權,前所未見,連續兩年被記了小過、考績乙等。筆者聘請的律師的申訴文件堆疊如山,真正的「上駟對下駟」。律師專業的書狀,對上毫無法律專業素養的校事會議粗糙草率的調查報告。無論是學校、教育處,甚至於是教育部的答辯書與回覆,都顯得稀薄可憐。筆者埋首層層疊疊的書狀中,掉出來一張多年前家長親手寫的明信片。當時她身患重症,正在進行相關治療。許多孩子的事情,只好筆者一人一肩扛起。等她療程結束,筆者一一還給她家長的責任。事實上,剛開始她很不習慣,甚至於有些生氣與排斥。後來,家長終於清楚筆者是為了長遠的親子關係,與學生本身長久的未來而努力,也願意調整自己和孩子的互動模式。親子教養、師生關係,甚至於親師生關係,往往牽涉人內心的「自我察覺」。無論哪個角色,往往會投射自己成長過程中學習經驗,也許是美好的,也許是帶著創傷的,交雜出繁複的情緒與經驗堆疊,誰是受害者?都還不一定。只是,失靈的校事會議制度,遇上無能解決問題、只能濫權維持威嚴的行政主管。台灣教師人權、生命權與工作權被踐踏,受害的,終將是守護台灣學子們第一張生命安全網絡的中小學教師們。有毒的教學工作環境、仇師的社會氛圍、不夠強而有力的工會團體、漏洞百出的校事會議法規和現行考核辦法、失能的教育局處,以及各種過水般的申訴救濟方式。要怎樣解決教師荒?要怎樣留住真正有志於教學的教師?要怎樣保有教師人權與尊嚴? 
  • 投書 終結白色恐怖,廢除校事會議

    2025.10.01 | 18:13

    終結白色恐怖,廢除校事會議莊蕙菁2025.10.01少子化的台灣,不是教師超額問題,反而是嚴重教師荒?反觀國際,世界各國都產生教師荒的問題,台灣該如何面對呢?新進教師薪資待遇不佳,再加上家長濫訴零成本,校園內行政工作過量,校長濫用行政裁量權等校園職場霸凌,屢見不鮮,甚至於教師校園內跳樓輕生,新聞事件卻不斷被掩蓋,更別提還有許多學生們情緒暴走、在教室互毆導致送醫急救等等。2019年修訂的教師法,出現了校事會議這個在校園實施審判的機制。緊接著,新冠疫情全球肆虐,此法尚未能產生明顯效果。2024年4月重新修訂,加上疫情過後,此法造成校園如公堂,家長零成本濫訴,無需人證和物證,就可以將第一線教師用校事會議起訴,教師聘請律師也只能陪同,而無法像法院有公平正義的證據公開、言詞辯論。為數不少的校長或是主任如同行政巨嬰,無能處理家長濫訴,便將第一線教師送上祭壇焚燒公審,滿足非教育專業家長的齜牙咧嘴,發洩己身情緒,造成校園風暴連連。校事會議早就是台灣校園內另一種形式的白色恐怖,變成校長濫權、剷除異己的利器。校事會議和行政裁量權是校長的兩把刀,可以任意砍向第一線手無寸鐵的基層教師。刑法上的「無罪推定」原則,尚且要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們有高度法律哲學深度涵養,與人性高度覺察,才能做到。而基層教師面對家長濫訴,常常必須針對自己「沒有做的事情」、「沒有說的話」,去進行答辯與自我澄清。試問:「無罪推定」原則在哪裡?即便事後調查結果不成立,教師也已經被傷害到遍體鱗傷、聲名狼藉。筆者擔任小學導師20餘年,觀察教育現場,深感中小學教師身負重任,是台灣教育現場學子們第一張生命安全網絡。筆者陪伴過各種特殊生,包含自閉症、亞斯伯格、情障、過動、腦性麻痺......陪伴他們面對和他人相處的種種艱難課題。或是家中遭逢巨變,父母離異,或是意外身亡,陪伴學童面對情緒的各種起伏與悲傷。甚至於有父母親都在監獄,從出生就在寄養家庭的小男孩,強烈的防衛機制、缺乏安全感的攻擊行為,這都需要教師不斷用各種層面,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與教師專業能力,方能貢獻安全網絡的棉薄之力。筆者長年研究與累積許多學童個案分析。深入探討學童和各式各樣的家庭動力、父母親關係,造成學童本身學習樣貌與障礙。少子化,應該是台灣教育精緻化的轉機。然而,教育乃百年大計,非一朝一夕可窺見成果;近一步來說,教育更是國之根本,需要不分黨派、眾人齊心協力來關注教育議題。筆者有幾點建議如下:一、解決校園濫訴零成本:實施具名投訴,必須提供具體證據。投訴者也須擔負相關法律責任,教育部理當擔任第一線教師強力後盾。公用訴訟費用,不應該只有提供校長使用,而是面對誣告,也能夠透過法律途徑,還給教師真正的清白。二、少子化,教育精緻化:降低班級人數,提高教師編制,真正關注基層教師的教師專業能力,與量化與質性分析台灣學童的學習現況。三、廢除校事會議相關制度:2019年之後,全國各縣市政府總共啟動多少次校事會議?啟動多少校安通報?有多少老師被懲處記過?有多少老師被停聘和解聘?高等法院有多少相關行政訴訟的案件?教育部應當進行量化調查,並且深入進行質性分析研究。這一切,絕對不是個案,而是教育現況的暗潮洶湧。四、去除校長行政裁量權:高度人性化的教評會與考核會,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之下,校長能夠影響整體風向球。漢娜·鄂蘭在二戰結束提出的「平庸的邪惡」,官僚制度的習氣,教育現場缺乏正義發聲的勇氣,導致校長行政裁量權濫權,恣意濫權懲處不聽話教師,或是勇於為學生發聲的教師,造成校園風氣封閉。教師,如何真正當學生民主之典範?當修正後的教師法中的校事會議,無能篩選出不適任教師,造成學生們也必須進入被調查的程序,只為了區區一位家長的投訴,這才是嚴重影響全班學生們的受教權。校園非公堂,乃是台灣教育之重要核心場所。教育,為國之根本。當認真的老師、無辜的學生們,為了濫訴,犧牲眾多學生們的受教權,教師們賠上身心健康。這樣,真的是對教育有幫助的嗎?台灣教師人權何在?228談轉型正義,不應該只有在228當天;課本提到陳澄波與湯德章,要學生們記取這些歷史人物的犧牲,教育現場不應該同時製造出一件又一件的冤案。終結白色恐怖,廢除校事會議,重視學生的受教權,重視教師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