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職場霸凌 vs. 校事會議
校園內的職場霸凌,往往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來自一種共犯結構。主事者的領導風格,決定了行政團隊的文化,也深刻影響整個校園的氛圍。 如果主事者重用的是認真負責、勇於承擔的人,便能形成正向循環,凝聚團隊力量,讓大家一心為學生權益與校務發展努力。反之,若受到重用的是只會做表面功夫、善於逢迎拍馬、裝忙邀功的人,真正有能力、有原則的人,往往不是被邊緣化,就是被迫噤聲;最後留下的,反而多是願意配合演出的人。 說到底,教育工作者領取的薪資並不優渥,支撐許多人繼續留在教育現場的,是對教育與教學的熱忱。然而,再多的熱忱,也未必禁得起職場霸凌與校事會議制度交互作用下的消磨。 校事會議的啟動,表面上多半源自家長申訴;但實際上,如《鐵拳教育》第五集所呈現的情境,第一線教師面對學生、家長及教育現場的各種挑戰時,往往像是獨自在叢林中奮戰求生。當家長的投訴進入學校行政體系後,主事者的態度,往往就是校事會議是否成立的關鍵,也決定了基層教師是否擁有第一道保護機制。 若主事者願意先行查證、積極協助,即使面對爭議事件,也可能透過校內溝通與輔導妥善處理;反之,若行政選擇直接啟動校事會議,教師便可能立即進入調查程序。更值得思考的是,無論投訴最終是否成立,提出投訴的一方通常毋須承擔相應責任,而接受調查的教師,卻往往必須承受調查期間的壓力、名譽損害,以及職涯所受到的影響。 近期高雄陸校長不幸於校長室辭世,讓筆者想起初任教職時遇見的謝銘澤校長。他十分重視教師的專業與教學品質,也願意在面對家長不合理要求時,站在第一線替教師承擔壓力、化解衝突。他保護的不只是老師,更是整個校園穩定的教育環境,以及每一位學生受教的權益。 令人遺憾的是,謝校長最終因積勞成疾,不幸於校長室因公離世。每每憶及,仍令人感到不捨,也不禁想問:如今校園裡,像謝校長這樣願意承擔責任、保護教師、守護教育專業的校長,還剩下多少? 校事會議制度設立的初衷,是保障學生權益、建立公平的調查機制。然而,在部分校園文化中,若缺乏負責任的領導、完善的行政把關,以及兼顧程序正義的制度運作,它也可能逐漸淪為行政卸責的工具,甚至成為職場霸凌的一環。 制度如何被運用,終究取決於掌握權力的人。
留言0喜歡投書冰棒記過案上立法院質詢台?!
6月24日立法院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邀請教育部次長報告並備詢。不同黨派的立法委員針對教育問題,提出各種質詢和建議。看著不同黨派立委針對教育問題提出質詢,在與教育部次長一來一往的問答之間,能夠看出立委下多少功夫去準備相關議題的背景資料,還有,教育部到底對教育現場了解有多深刻?教育,本來就不應該分黨派,筆者樂見教召立委們個個為了教育現場努力。無論是落實真正的家庭教育、兒童近視問題、第五保全、學校律師,甚至於實施數年,引起基層校園狂風暴雨的校事會議。觀看之際,突然被冰棒成案與否吸引,那是筆者親身案例。立委要次長去猜測沒有吃到冰棒送校事會議是否會成案?次長笑著說:是正向管教,當然不能,一定是115年修法之前成案的。看著他們一來一往的笑答間,筆者心中五味雜陳,談笑間是筆者三年來被折磨的案例,是被校長改核記過申訴一年,到教育部中央申評會勝訴退回學校重審,又第二次被記過的含冤痛楚。三天訓練的便利商店店員,恐怕都還沒有辦法應付時下便利商店各種繁雜的工作項目,而教育部三天訓練人才庫中的「人才」,卻可以評比基層教師的教學專業內容與決定工作權益。如同多數立委皆提到當紅的《鐵拳教育》,目前台灣沒有任何一個保障教師權益的法案,紛紛要求教育部參考日本和韓國的作法,立法來保障教師權益。而翁國彥律師在訪談提到校事會議調查過程有「舉證責任」與 「資訊透明度」兩大重大瑕疵,甚至於,還有教育局(處)與校長不斷退回改核等「有權無責」的行為。當教育部把校事會議推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推往基層學校,學校內的老師就是沒有任何盾牌保護的一群無辜受害者。老師都保護不了自己?如何能保護真正想要學習的學生們呢?
留言0喜歡投書濫訴風暴、特洛伊木馬屠城記與校事會議
眾所周知的特洛伊木馬屠城記,是古希臘著名的神話傳說,源自荷馬史詩《伊利亞德》。當時雙方對峙,希臘軍隊佯裝撤退,在城外留下巨大的木馬,裡面藏著精銳的希臘勇士。特洛伊人誤以為木馬是戰利品,不顧祭司勸阻,將木馬拉進城內並狂歡慶祝。夜半,躲藏在木馬內的希臘士兵爬出,開城門,放進大批潛回的希臘軍隊。特洛伊城在一夜之間慘遭屠戮。濫訴風暴的背後,還有校園內的特洛伊木馬屠城記。當學校行政方接獲投訴案件時,其處理方式與態度,影響了整個事件的走向。認真負責的學校行政,為了保護基層教師而進行調解與協商,除了要同樣被砲轟之外,也可能要冒著同樣被投訴「師師相護」的風險。那作壁上觀的學校行政呢?把校事會議當作公平正義的籌碼,說服老師走完程序,給家長一個交代。行政的推諉,成了校園內的木馬屠城記,基層教師不過是被送上祭壇的祭品,只為了平息一兩位家長的投訴,犧牲了其他十幾位學生們安穩的學習環境與真正的受教權。因此,面對行政推諉的木馬屠城,往往基層教師被投訴數項之後,只要進入校事會議調查,學校行政方疊床架屋會再多提供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例如:在小學教育,學生遲到是無「法」可管;頂多,就是拿不到班級的星星獎勵點數。當家長投訴學生遲到得不到點數被老師針對、被老師霸凌時,行政端在校事會議調查報告上白紙黑字寫著:「該師竄改此生晨檢紀錄簿。」當濫訴風暴席捲,投訴者無須為自己的投訴內容舉出實證,查無此事時,也不用擔負如誣告、毀謗等等相關法律責任。推諉的學校行政方做出的虛偽證詞,也不用承擔該有的責任,校事會議成了合法職場霸凌的工具。而濫訴風暴的背後,校園內的特洛伊木馬屠城記,無聲的殺戮,犧牲的人是誰?筆者不禁要問:這一場,到底誰會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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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在教育圈沸沸揚揚的校事會議,就是「先畫靶,再射箭」的有罪推定調查模式,歷史上有名的「有罪推定」代表人物就是聖女貞德。當時的中世紀宗教裁判所,使用「有罪推定」原則。此原則是證明無罪的責任全在被告身上。貞德被指控涉及異端邪說及女巫之罪,在「有罪推定」情況下,必須舉證證明自己並非異端邪說和女巫。然而,她難以證明自己的清白,最終被判了死刑。根據天下雜誌6月11日對於校事會議爭議的相關報導:依據監察院調查,2024年,申訴案93%啟動調查,16%最後不受理,已結案的七成五中,32%不成立。換言之,經過層層調查,會有18%不成立,加上不受理與一開始就沒有進校事會議的4.5%,約有近四成老師最後沒有問題,卻被投訴。令人心驚的數字還有113學年度校事會議案件2486件投訴中,有2316件啟動校事會議,調查不成立的只有463件,未懲處僅150件,而口頭告誡、申誡、記過、記大過總計603件。而依據教育部給出的數據來看,今年1到4月期間全台投訴案件總共202案,對照修法之前的同一時間,投訴案量減半,進入調查比例從八成驟降至二成。這不是修法有成效,而是更加驗證了種種濫訴進入校事會議後的災難,消耗教育現場各種人力與經費的量能。在這個動輒得咎的教學環境中,嚴重打擊基層教育工作人員的心力。這些數據顯示了什麼?除了濫訴真真切切存在之外,筆者想要反問的是:臺灣的師資培育法有這麼失敗嗎?全臺灣有這麼多基層老師違法亂紀嗎?在「有罪推定」模式之下,這603件有多少冤案如麻?筆者本人貢獻了一件記過,成為「603分之1」。原因之一為學生沒有吃到冰棒,而被送入校事會議,還一個月被送二次校事會議。考核會連續兩年,皆兩次決議「不予懲處」,最終校長逕行改核記過。經過一年多的申訴,再申訴,教育部中央申評會退回校內重審,校長再度逕行改核,又再度被記過。近日閱讀《翦商》一書,依據新出土的考古資料,考據商王朝活人獻祭的血腥場面。廣義的人祭,有時出於宗教理念而將人奉獻給神靈,甚或用以交換神對建築物的護佑,希望犧牲者變成守護建築的鬼魅。每每在新聞媒體或是社群媒體,看到被放在網路公審的教師們、看到被送入「有罪推定」的校事會議莫名調查的教師們。我的腦海,總是浮現中世紀宗教裁判所被烈火焚燒的聖女貞德,以及歷史上最黝黯深處的人祭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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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媒體上學生們異口同聲說,已故高雄四維國小嚴老師常言:「公平、公正、公開」。此話,不只針對學生們,也包含我們每一個人。我們真的讓所有事件「公平、公正、公開」了嗎?115年6月15日在立法院的「教師解聘與成績考核」公聽會,實在是相當精彩,各種團體發聲,各自擁護立場。其中一位老師為已故嚴老師請命,要教育部與立法者,勇於面對教育現場教師授課權益與學生受教權益崩解的現象。近期韓劇的《鐵拳教育》引發熱烈討論,更在全球引起觀看熱潮。重點不是「以暴制暴」,而是此劇涉及諸多教育現場血淋淋的現況,放諸四海皆準,各國都有類似的問題。教育部、立法者,與教育現場嚴重脫鉤的情況下,誰能真正保護學生的受教權?誰能真正捍衛教師權益?校事會議本身就不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制度,無關乎匿名或是不匿名,檢舉者無須舉證,一旦教師被投訴,除了要自證清白之外,還身處於「資訊不對等」、「權力不對等」的狀態。無法拿到對造調查過程中的訪談逐字稿,無法看到對造的訪談是否被誘導回答相關問題,教師簡直猶如盲人摸象般回應相關投訴內容。更別提現在的投訴內容多如牛毛:吃不到冰棒投訴、學生上學遲到投訴、學生期中考作弊投訴、學生吃不到餅乾投訴……荷蘭北方文藝復興時期畫家老彼得·布勒哲爾於1568年完成的畫作:《盲人引領盲人》(The Blind Leading the Blind),就是教育現況。觀畫者一陣緊張,眼見著第一位盲者搖搖欲墜,後面所有盲者還是跟隨,正準備要集體墜毀。校事會議無論是要廢除或是改革,都應該重新檢視這短短幾年下來,所造成的冤案如麻,審視制度到現實層面,形成的重大傷害。《盲人引領盲人》正是給我們人類的警醒。回頭檢視筆者一月份在新頭殼的投書《失速列車的校事會議》,遺憾的是,彷若預言應驗,《鐵拳教育》尚未上映,深感悲傷的是,當時可能也接近高雄四維國小嚴老師需要請假的時間點。引文如下:目前台灣教育現場,無能且無權處理學生諸多偏差行為,就算把學生記過也無法產生實質教育效果;卻變成透過校事會議,把一輩子讀書可能無往不利的教師們,一一懲處申誡或是記過,以此滿足家長或是社會的期待。失速列車般的校事會議,變成台灣教育現場的「絞肉機」,絞入教師尊嚴、教師人權、教師生命權與工作權。為數眾多的基層教師們得去身心科吃藥、找尋心理諮商協助,更令筆者寒心的是:無處伸冤的教師,選擇輕生,用最極端的方式,面對虛弱慘白的校事會議制度與職場霸凌,最無聲的抗議……懇切希望台灣教育現場,不再有老師孤單在叢林裡奮鬥、不再有老師因為濫訴而犧牲生命、不再有學生因為霸凌而受傷……正如《鐵拳教育》劇中所言:我們需要保護的不是老師、也不是學生,而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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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高雄嚴老師校內墜樓輕生,令人深感傷痛。短短一年之內,在校園內輕生的案件就有三例,另二例在2025年4月台北市、2025年11月新竹縣。這一切,不包含教師非校園內輕生,等同於是被掩蓋住的黑數,還有撐不下去辭職、提早退休,或是為了生活得靠身心科藥物強撐在教育現場的教師們。社群媒體出現許多嚴老師的以往的學生出來留言,讀之令人鼻酸。到底是怎樣的教學環境讓一位即將退休、教學認真的老師走上這條路?每每這個時候,教育圈多數人會陷入集體創傷症候群中悲鳴。然而,教育現場的黑暗與崩解,是一個大家不敢說出口與面對的真相。校事會議制度更是加速崩毀的工具。這一兩年,因校事會議含冤莫白的案件數量相當高,透過行政訴訟取得勝訴的判例也日漸增多。只是,為什麼基層教師要面對這樣無法治基礎的制度審判呢?其中,那種「有罪推定」,要去「自證清白」的困境,為什麼會發生在自由民主的國家呢?教師專業性何在?任何一個子虛烏有的投訴,即便無涉事實,只要一句「不敢上學、心生畏懼」的話語,便可作為證詞,基層教師便被送上祭壇。身為校事會議冤案受害者,112年11月內被送兩次校事會議,經歷職場霸凌、謠言四起,再加上校長懲處記過,就算是教育部申訴勝訴,仍再度被校長改核記過的境遇,更加理解這些老師們冤情無處可申的痛楚。兔死狐悲,物傷其類。大悲無言,教育現場的公道何在?
留言0喜歡投書校事會議是面鏡子,照出無數活生生的艾希曼
艾希曼是誰?他是「平庸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的代名詞,由1963年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 在其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關於平庸的惡的報告》中提出的概念。1961年,她身為《紐約客》雜誌的記者,到耶路撒冷報導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的審判時,她觀察到:艾希曼並非性格狂躁的大魔頭,卻僅僅只是個普通、甚至感覺很溫和的官僚。但是,當人類放棄獨立思考,盲目執行錯誤命令時,也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巨大傷害與沉重毀滅。不思考的惡,來自於盲目執行指令。也許是為了自保活命、也許為了升遷,也許只是一種「盡忠職守」的本能訓練。 校事會議的啟動開關來自於學校的校長,由校長邀集其他人參與。校長的上面是教育局處,也是首先面對投訴的人,校長處於關鍵性位置。當然有費盡心力去調解和處理投訴的校長,也有先不辨別投訴內容真偽,只要家長或是學生不滿意,就通報校安、啟動校事會議的行政巨嬰。即便是找來教育部人才庫三天訓練之下的調查人員,「有罪推定」式的調查方向,不乏引導式誘答的訊問技巧,也讓許多官僚體系之下活生生的艾希曼紛紛出籠,疊床架屋,增加許多原本投訴以外的內容,只為了符合「有罪」的認定。這時候,調查人員還會好心告訴你: 「我是為你好啊,該好好檢討,為什麼你被投訴?」又或者「你被投訴那麼多項,如果連一項都沒成立,家長也會覺得我們站在老師那裡。」調查機制,猶如一個篩子,當真正咆哮學生、教學不力之人,無法透過這個機制篩選出來,而是「先畫靶、再定罪」的方式。受害的無疑是教育現場每一個學生:包含投訴者本身,以及其他安分守己,想平靜上學的學生們。一份有問題的調查報告經過粗糙草率、時間短促的調查過程產出之後,基本上,要翻盤已經很困難了。接下來,進入考核會與教評會,要面臨的就是懲處,或是停聘,或是解聘。第一條路: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第二條路訴願、行政訴訟。如同翁國彥律師粉專所言: 「調查品質有待檢驗,卻被賦予巨大殺傷力。我們實在難以想像此案部分事實逾越懲處時權時效的疑義如此明顯,竟從最初的調查小組(還有一位成員是律師),經歷校內人事室、到校長、再報到教育局審查,居然無人發現懲處權時效的問題,直到我們在訴願階段提出質疑,才獲得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可此一處分的重大瑕疵。不幸的是,這樣品質有待檢驗的調查報告,可能仍存在很多校事會議案件裡,地位卻被教育部等主事者抬得極高,賦予巨大的拘束力與殺傷力。當後階段的教評會、考核會、人事室、學校首長與教育局處欠缺有效的把關機制,又或者『不敢 』把關、擋下有疑義的調查報告時,像本案H師這樣不應出現或有違法瑕疵的懲處案,即難以避免恣意橫行。」我耳朵響起:活生生的艾希曼,未取得老師本人同意擅自錄影、在調查報告做出不實的言論證據,再告訴其他人:「這是校長叫我做的啊! 」1961年審判下的艾希曼,並未遠去;希特勒的集中營與毒氣室,在人們的心中,並未消失。當校事會議如同一面鏡子,照射出教育現場行政體系陳年的問題,以及官僚系統的「平庸的邪惡」。我們如何能期待這樣教育環境,能夠培養出有民主意識、有自由獨立思考精神的學生呢?
留言0喜歡投書大投訴時代下的教師荒,人人都是謝老師
「你為什麼會想當老師?」我聽過許多吾輩之人,當老師的初衷,都是因為曾經受過諸多老師前輩的照拂,無以為報,也希望自己成為扶持他人的人,才成為教師。例如:電影《老師,你會不會回來?》真實故事中的王政忠主任,也是全國性教師研習《夢的n次方》的發起人,因為教育而翻身、因為被許多老師照顧長大,而將老師成為生命的志業。教育部實施校事會議數年,產生眾多弊病,反映出教育現場的窘境。大投訴時代下,行政體系的無能巨嬰,把校事會議當成假正義調查,實則行「剷除異己」或是「逃避濫訴問題」的管道,受害者就是無數站在第一線的基層教師。紛紛遭遇停聘、懲處等等損傷教師工作權與清白權的現況。除非是遭遇停聘,有太多老師遇到記過或是申誡等不合理的懲處,基於行政訴訟曠日費時、律師費高昂,只能選擇吞下一個又一個的冤屈。翁國彥律師經手無數學校與教師法律相關案件,專長行政救濟、行政訴訟和人權案件。近期,他的粉專出現一位教學相當優秀的謝老師被家長「四個月之內投訴40幾項」,透過校事會議不斷被調查,六次考核會不予懲處,教育局和校長不斷退回,最終被校長採取「逕行改核」,被懲處一個申誡。經過將近一年的訴願,法律書狀的往返攻防,最終撤銷這個羞辱謝老師的「申誡」。一個申誡,考績被列為乙等,損失不是只有三、四萬元的考績獎金,損失的是教師尊嚴與對教育的熱忱。試問:有多少老師會為了這樣的實質損失,進入行政救濟與行政訴訟管道?不合經濟成本的訴訟,凸顯了教師心中深厚的冤屈,為自己清白而戰。一位認真優秀的謝老師,可以是教育部「分組合作學習」講師、能做大型觀課,並且擔任差異化教學的講師,卻因相同的人四個月內投訴40多次,而不斷被調查與慘遭懲處。反映出現行教育現場的病態,與校事會議的荒謬。教育部,有設定保護機制,來維護教師的清白權與工作權嗎?當教育現場留不住人,光是靠提高鐘點費、導師費加個1000元,怎麼解決「教師荒」?當政府官員,堂而皇之告訴基層教師,還有申訴再申訴等過水般虛晃一招的行政救濟管道時,是不是該先檢討輕易「羅織罪名」的校事會議制度與現行考核辦法的流弊呢?在這個大投訴時代下,兔死狐悲、物傷其類,人人都是謝老師。我們應該更加重視「正在」教育現場的教師們面臨怎樣的嚴峻現況?才能真正找出教師荒的解決之道。
留言1喜歡投書《冤罪學》:當錯誤成為一門學問。
昨天在偌大的台大校園迷路,台大法學院霖澤館比較靠近科技大樓站。我從公館走入,甚遠。若非趕赴《冤罪學》新書講座,校園內杜鵑花盛開,真該好好駐足欣賞。作者西愛礼律師人在國外,是採取線上方式參與新書座談,講座還有現場中日文即時翻譯。西律師曾經短期擔任日本法官,在他29歲那年,花一整年撰寫此書,給許多法界人士閱讀後,得到「嚴厲批判」:如心理學部分太難讀、冤罪缺乏案例分析等等。他又再花了一年去修訂。此書,在日本還有更易讀版本。之前,他來冤獄平反協會參訪,送了協會此書,協會大力促成此書中譯本出現。書中,光是註釋高達1232則。西愛礼律師搜羅252例司法誤判案例,要進行量化研究和案例分析。他說:「一個人是不可能製造冤罪的。」是整個審檢辯三方、法規、體制集體造成的。未來也需要進行跨國研究,並且在把小眾的冤罪學概念,傳遞給一般社會大眾與司法體系人員了解。在2016年10月23日,我在花蓮時光1939聽了衛城出版社和平冤協會共同出版的《法官的被害人》新書講座,羅秉成律師是該場講座的講者,他化繁為簡的演講功力,令我驚艷萬分,開啟此後我關注與閱讀各種司法不公的相關書籍,例如:《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同時,我也成為平冤會每個月的小額捐款者。昨天,匆匆趕入會場,剛好最後一刻趕上。羅律師主持講座,他光是坐在場中,真的是氣場十足,足以震懾四方。他提到「冤」字,很多人都很不喜歡,特別是法官和檢察官,因為像是被指摘犯錯。然而,人一定會犯錯,所以他在台大通識課程開了一門「錯中學」的課程,預計收100人,後來來了上千人。他個人在課程中負責司法錯誤部分,再邀集其他專業領域來講課。他認為冤罪,是一種「失敗學」,從錯誤和失敗中學習,不只有司法,各個領域都需要面對錯誤,改善錯誤,人類才會進步,某個層面的素養才會提升。而他提到「冤」這個字,其實相當沈重,也是雙向概念:其中包含了「被害者」的冤,和「被告」的冤。當司法犯錯,其實真正犯法的人,並沒有被定罪。羅律師在序言中提到:「不只一人,我愛其理」。同樣的,冤獄平反,也是「一個人不可能防止冤罪」、「一個人不可能救援冤罪」的。與談的兩位研究員和律師,都是日本一橋大畢業。李怡修研究員提到日本有類似冤罪學與司法救援的正規課程,羅律師希望台灣也能借鏡,會和相關人士討論看看。整個司法體系,從研究員、教授、法官、檢察官、律師等等,也是一種菁英體系,卻仍舊免不了錯誤,要去面對與調整。羅律師提到冤罪是一種全球性的司法現象,他希望未來「清白權」也可以被列入「基本人權」。和司法界要「合作取代對抗」、「跨領域的合作」。「錯中學」,更是跳出目前法律守備範圍的一種研究方向。正常的法律程序,審檢辯三方,依據同樣的資料證據,去做法律上的攻防,甚至於要去排除和防範法官的預判。我不禁想到荒謬可笑的校事會議,被告看不到被家長或是學生指摘的訪談逐字稿?訪談錄音檔?便要針對沒有實質證據的投訴,進行一次又一次的答辯。到底教師要怎樣去證明自己沒有做的事情?答辯自己沒有說過的話呢?粗糙草率的校事會議,更別提審檢辯三方有共同資料證據的攻防。教師這位「被告」,還要接受只有「三天」受訓的調查人員的「調查」、「偵訊」。然後這一份「有罪推定」的調查報告,成了「聖旨」,所有的申訴都無法推翻它。回到原始點,真的非常可笑,奠基在謊言的指摘,成了摧毀教育現場的幫兇。遇上校事會議這個國家機器制定的體制,教師們的冤罪數量,並不輸給司法上的冤罪數量。書中提到,形成冤罪的代表性原因就是「隧道視野」(tunnel vision),人一旦行成某種信念或是懷疑,就會固著該信念,選擇性的詮釋或是扭曲內容符合這個信念,也就導致一種有罪推定的假設。這本書,淺顯易懂,讓人很容易進入閱讀狀況。西愛礼律師和李怡修研究員大力推薦的1232則注釋,我就留給專業司法人員去讀吧。光是讀內文文字,就受用無窮。量化數據清晰明白,輔助舉出許多日本有名的司法冤罪案例進行分析說明。大力推薦各個領域,都值得讀一讀《冤罪學》。學習從失敗中、錯誤中,汲取智慧,改善錯誤,人類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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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我獨自一人前往國家人權博物館。一出大坪林站,冷冽的空氣撲面而來,春寒料峭。冷冽和飢餓,同樣都使人腦袋清晰明亮。我沒有參加導覽團,倒是先在服務台的書區,仔細閱讀了各種相關出版書籍。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當年是政治犯羈押、起訴、審判、代監執行的場域。審判形式化的軍事法庭外牆上,特地寫上紅色隸書書體的「公正廉明」四個大字,中間還有象徵「公平正義」淺灰色的天秤符號,至今也是法院的標誌。這一切,顯眼到極為諷刺,讓我觀望良久。旁邊就是政治受難者的名單,一個黑色小區塊寫上名字,按照年代陳列,數量之多,令人屏息。其中,1979年那欄,就是林義雄、黃信介、陳菊、呂秀蓮、姚嘉文、范巽綠......此區,當年也是洗衫工廠,陳列各種當年器具,還有播放年邁受難者參與洗衫、燙衫等回憶工作細節的影片。寂靜的園區,我獨自一人穿梭在不同展區。站在關犯人的房間裡面時,胸口感覺到窒息。狹小的空間,多半配置一個馬桶,少數有洗臉台。下面類似信箱投遞口的,是送飯的地方。二樓關女監之處,據說當年24小時不熄燈,馬桶和洗臉台略高一點。有些房間,都加裝泡棉,以防犯人自我了結生命。真正「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我腦海不禁會想起去德國參觀威瑪近郊的集中營遺址,柏林的猶太博物館,同樣是在陽光燦爛下,卻讓我無法呼吸般窒息難受。人類極權的殘忍,普世有共通的思維和做法:「箝制思想,控制自由。」台灣這段高壓統治,於西元1949-1992,歷經40多年,造成無數冤案、偽造、錯判案件,甚至處決人犯,嚴重侵害人權。過年前,因為一部未上映的電影,全台「補歷史」風氣大盛。《牽阮的手》電影重新在公視播出、田秋堇監委的訪談(也已經有人製作英文字幕問世)、社群媒體上眾多有志之士考據歷史、書寫歷史。甚至於,原本2030年才能解密的檔案,都已經公開,雖說重要檔案,應該已經被銷毀。但是,才短短一個多月,竟然引起台灣社會廣大的反思效應。前幾天,看到教育部鄭部長也到國家人權博物館來參觀,心中感覺到另外一種現世的諷刺感。中小學教育現場,設置有如東廠的校事會議,三天受訓的調查小組製作「有罪推定」的調查報告,已經淪為校長「剷除異己」、「職場霸凌」的工具。教育現場教師冤錯假案之多,教育部手上案件數量,並不輸給藍綠白不同黨派的立委們,收到堆疊如山的陳情案件。教育現場教師們的含冤莫白,不論是教師和學生,都已經有不少輕生案例,卻欠缺深入了解與報導。終其一生,致力在教育現場的教師們,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反而落得「不適任」教師的惡名。有的被停聘數年、有的大大小小的懲處,所有的申訴,都像是過水。即便是上了無數新聞的嘉義小青老師案件,連行政訴訟打贏了,也無法定職場霸凌者違法濫權的罪。離開景美紀念園區前,讀了陳列的《殘骸書》,曾經被關入到此區的他,再來參訪,彷彿幾十年後來看看當年遺落的自己。他書中引用了蔡慶樺的《美茵河畔思索德國》一書,提到法蘭克福總檢察署大樓外牆上,懸掛著德國《基本法》第一條的文字:「人性尊嚴不可侵犯」。然而,真的是:「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嗎?」轉型正義不遺餘力的德國,同樣要面臨許多法律「未竟之處」的喟嘆,讓我聯想到德國著名律師費迪南·馮·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的散文集,《可侵犯的尊嚴:一位德國律師對罪行的13個提問》、《一個明亮的人,如何能理解黑暗?》,以及他的幾本小說《罪行》、《罪咎》、《誰無罪》、《懲罰》等等。閱閉,總是叫人心中生出無限的感慨、生出無數難以回答的叩問。 當台灣的體制一面說要做轉型正義,一面使用國家機器制定殘害「教師人權」的校事會議制度、考核制度時,我心中有很多複雜的情感,看著舉著那些「公平正義」大旗幟,心中不免發出疑問:「那不就跟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的『公正廉明』四個大字,一樣諷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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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意的是工作頭銜?還是工作價值?《抱負》的作者Rutger Bregman 提出的叩問。大多數的基層教師們,只是一個沒有名片、沒有頭銜,安安靜靜從事教學工作的平凡人。而如今,教師人權淪喪的年代。教師的這份工作,還有價值嗎?放眼全球,教師荒與教學困境,是普世的現象。正當其他國家,試圖要改善教育環境的同時,2020年設立的的校事會議,現如今,卻變成台灣教育現場重創教師人權與教師工作價值的制度。到底有多少真正「不適任教師」,是藉由這個制度篩選出來的呢?抑或是,有更多的老師被莫名貼上不適任教師的標籤,而含冤莫白?依據廖宜恩教授於2026年2月2日的投書《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https://newtalk.tw/citizen/view/71002文中所言:「教育部若想了解調查的品質,請國教署行文要求學校把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約談的錄音檔、逐字稿、調查報告,以及涉案老師的答辯書等繳交給教育部,然後再請一些對轉型正義檔案有研究的專家學者研究比對,應該很快就可以了解有多少『冤錯假』案!調查的品質很重要,原因是:一旦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建議將涉案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時,校事會議通常會『照案通過』。即使校教評會不同意校事會議的處分,但上級的教育局(處)仍會退回,要求校教評會依據調查報告結果處分老師!這表示「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已判了老師工作權的生死!有冤屈的老師只好花大錢請律師,以進行申訴、訴願、行政訴訟等,但每個階段的處理,都會基於尊重『調查報告結果』,大多駁回老師的平反請求!讓『調查報告』成了『鐵證如山、不容辯駁』,各種申訴、訴願、行政訴訟都只是過水而已!」真正司法系統所形成的冤案,正是因為未能重審原始資料中的每一個證據或是細節。下一位審判者,想要推翻前一個判決,就必須付出更巨大的調查時間。於是,疊床架屋的冤案就這樣出現。冤獄平反協會營救一位司法上的受害者,往往要耗費數十年,有這麼多公益律師出面下,還要投入無數人力與金錢。往往營救成功之時,受害者也已經白髮蒼蒼。嚴謹的司法系統,擁有受過嚴格訓練的法官與檢察官,尚且會出現「冤錯假案」;遑論三天21小時受訓的調查人員,在校事會議調查過程的粗糙草率,造成的冤錯假案數量更高。調查過程,就是一個篩選機制。當篩選機制出了這麼大的漏洞,無法真正篩選出「不適任教師」的同時,所造成教育現場的風暴,到底誰來補救?誰來幫助教師人權平反?誰來還給教師們清白?正如漢娜.鄂蘭提到的「平庸的邪惡」,當每一個申訴機制,官僚系統的漠視,這個不思考所產生的惡,正是抹殺教師工作價值的元凶。也如同Rutger Bregman在上一本《人慈》中所言:「通往地獄的路是善意鋪成的,行惡之人,往往相信自己在行善。」當利用校事會議,將基層教師送上焚燒祭壇的同時,那些打著「正義」與「道德」旗幟的人或是制度,正在錯殺真正有志於教育多年的教師們,重創的不只有教師人權、工作價值,還有台灣數以萬計學生們的受教權益、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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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年輕的時候,面對親人的生離死別。14歲父親離世、小學和國中都同班的同學驟然離世⋯⋯內心對生死有著無窮無盡的探問,就讀台南女中三年,幾乎泡在圖書館。讀文學、讀哲學⋯⋯總以為,可以在書本找到想要的答案。就這樣,一路上到現在,依然沒有在書裡找到正確答案,卻意外擁有安身立命的穩定能量。著迷著花園剛採收白玫瑰的淡淡香氣,我老是像蜜蜂把臉埋進去花裡。除了香氣,非常喜歡花瓣觸碰臉龐的觸感。我不再為了花凋謝而落淚;但享受她從花苞開始每一分鐘的美好。我也喜歡臭豆腐,他也是香的。有時候,下班四點趁著人少,我會去吃花蓮的玉里臭豆腐當晚餐。上面的蘿蔔絲、香菜我都喜歡。星期一,我第一次走進古蹟般的監察院。從外觀來看,就是日治時期留下的建築物。裡面的紅樓走廊,也都好美。搭電梯前的于右任書法展,雖然是複製品,但印刷技術幾可亂真。原來,于右任曾經任職於監察院,還有他的雕像。因為是古蹟建築。監察委員的辦公室都有點窄小,仍舊有電梯搭乘。那天,監委聽完我15-20分鐘的報告,淡淡的、冷冷的跟我法律教授好友說:「這⋯⋯小學的校長,比大學的院長和校長,權力還要大?」監委又說:「這整個校事會議制度,不就是現行教育裡面的東廠」?我跟監委說:「教育現場,為數不少的家庭教育功能喪失超過10年以上。我支持維護兒童權利,我也一直是保護我的學生們的老師。無論他們是誰?有沒有投訴我?我都會保護他們。」「但,我不是人嗎?」「教師人權在哪裡?」那一刻,小小的會客室,一片寂靜。我想:這個叩問,很深層、也很沈重。一個半小時的會談,監委無比謙遜客氣,和我同學聊家常,送我們到電梯口。和同學久未合照,我臨時調皮,要同行友人幫我們拍照。我知他嚴肅不搞笑(小時候可不是這樣),故意去挽他的手臂。他哈哈大笑,友人馬上按下快門。同行友人說:「你們兩個笑得好天真純潔。」離開監察院,飄著細雨,好友自然撐起傘,我們共同撐傘,步行到火車站。那種自然而然的相處,令人非常舒適。我常覺得,一路上一起長大的同學好友們,是彼此航行在人生大海中的定錨。因為有這些微光的存在,在茫茫人海中,不至於迷失本心。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是國王新衣裡的小孩。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的鬼靈精怪。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的內心純善。每一回的見面,完全不用去澄清自己、解釋自己。白玫瑰沒有比較高尚,臭豆腐沒有比較低下;大學教授沒有比較高尚,小學教師沒有比較低下。世人常說:「不分貴賤」,不看輕卑賤之人還算容易;但,不因對方「貴」,而「跪」,才叫做真正的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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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公布的校事會議修法,新瓶裝舊酒;修法後,完全沒有依據實施數年法條中所產生的弊病,進行檢討與修正。解讀前陣子監察院公布的國家人權報告書,與1月12日針對校事會議的座談會。這些遠離基層教育工作者,帶著教師們總是「迫害或是體罰」學生的先入為主的偏見,進行所有的討論與建言。誠如翁國彥律師,在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危機解密座談中,所提出的另一種觀點。一開場,他舉出好幾個因為校事會議被記申誡的荒謬案例,看了真是叫人心寒。同時,他針對此次公佈的人權會報告,提出眾多疑義。其中,翁律師提出,校事會議調查報告只針對「事實認定」部分對學校有拘束力,「懲處建議」則無拘束力,議處單位有權做出不同決議。他在結論與建議部分提到:「面對修正教師解聘辦法,如此大幅擴張調查範圍,只為了抓出少數漏網的嚴重個案,導致教師們採取防禦性教學輔導,衍生的成本遠超過最初修法的目標。」翁律師更是提到:「只要是人,都會犯錯,任何制度都要給予容錯空間,然而目前制度不給老師有絲毫容錯的機會。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是一台沒有容錯空間的絞肉機,將所有案件全部絞入,大量進行調查,成立後一律懲處,剝奪行政主管原本彈性處理的空間。」(引自翁國彥律師1月12日座談會的簡報內容)當台灣教育無能處理在教室失控的學生們,連記過都無法嚇阻學生偏差行為的同時;卻有這麼多中小學基層老師們被懲處、被記申誡、被記過?這到底是一個怎樣荒謬的現象呢?筆者從事基層教育工作20餘年,面對無數學生們各種霸凌的生態。簡而言之,再小的孩子,都有「具體而微」的「人性」。也因此,20餘年來,在處理學生們之間的霸凌相關問題時,筆者都得無比細膩的抽絲剝繭。然而,根據雅言出版社的《教養大震撼》一書,其中第4章提到幼童說謊,該篇章標題為:「說謊,父母常在不知不覺中予以鼓勵。」針對兒童說謊的科學研究,乃是為了模擬兒童在法庭上作證的狀況;兒童說謊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法庭訴訟」才應運而生。美國一年有將近十萬多小孩上法院作證,通常是為了爭奪監護權或家暴官司。而成人的測謊系統應用在兒童身上的時候,出現極大的失敗率。據研究,兒童撒謊時的徵候與成人的差異甚大,即便是要警察去判斷兒童所說真話假話,答對率只有45%,比丟銅板的正反面機率還要低。而老師們面對兒童說謊的答對率有60%,甚至於很多老師們反應,如果是遇到自己教過的學生,答對率會比60%高。說謊,與2-3歲的幼童對於世界充滿想像力也有關。筆者曾觀看網路上走紅的2歲幼童童言童語:母親問她手上的紅腫怎麼來?事實上,並沒有紅腫。幼童可以編出一段她剛剛走路跌到,不小心撞到桌子等等故事。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說謊是人類一種「高功能」認知行為的表現。但是,當校事會議的檢舉,大量採用學生們的證詞,甚至於採用不在教室現場,光是聽學生們片面之詞或是不完整轉述的家長們證詞。這些在法律上無法構成證詞的「傳聞證詞」,卻變成校事會議中,教師們無法駁倒的鐵證,成為校事會議中「仿若帝制時代聖旨」般的調查報告內容。教師如何去自證清白?要如何去證明「自己沒有說過的話」?「沒有做過的事情」?於是,無數受傷或是被這樣威脅恐嚇的教師們,採取全天候錄音自保,隨時處於「驚弓之鳥」的狀態,面對每一天的教學現場。叫人怎麼不精神耗弱?這是教育現場該有的常態嗎?新修的校事會議法規,校長不參與投票,但還是由校長邀集參與校事會議的人選。表面上,校長不參與投票或是調查,教育現場運行上,哪一個校長邀請來的人,不會往校長要的方向辦案?揣摩上意,符合校長要求去辦案。而現行考核辦法,除了考核會面對調查報告內容,可以針對校事會議調查報告採取懲處措施之外,校長竟然還有最終改核權利。球員兼裁判,教育部已經把中小學校長們的道德能力,恭維到聖人般的地位了吧?目前台灣教育現場,無能且無權處理學生諸多偏差行為,就算把學生記過也無法產生實質教育效果;卻變成透過校事會議,把一輩子讀書可能無往不利的教師們,一一懲處申誡或是記過,以此滿足家長或是社會的期待失速列車般的校事會議,變成台灣教育現場的「絞肉機」,絞入教師尊嚴、教師人權、教師生命權與工作權。為數眾多的基層教師們得去身心科吃藥、找尋心理諮商協助,更令筆者寒心的是:無處伸冤的教師,選擇輕生,用最極端的方式,面對虛弱慘白的校事會議制度與職場霸凌,最無聲的抗議......
留言0喜歡2投書失靈的校事會議制度遇上惡質行政主管
針對校事會議,教育部相關修法延宕至2026年1月12日公布。去年11月公布的修正草案,猶如試水溫般,企圖測試各個團體的反應。筆者身為校事會議受害者之一,一點也不樂觀。漏洞百出的制度,到底如何修?教師專業,怎麼會從家長投訴內容來決斷「大案」與「小案」?實行五年以來的校事會議,冤案重重。台積電晶片上市前,尚且要通過無數測試,良率比例有多高?有問題的晶片更是要深入研究,藉以提高整體良率,減少產業損失。然而,校事會議法案,牽涉台灣學生受教權、教師尊嚴、教師生命權與工作權,已經有不少教師蒙冤難解,憤而輕生離世。這麼多的冤案,未能重新審視,如何改良失靈制度?正如最新一期今周刊(1514期)中的採訪報導,台灣教授協會創會秘書長廖宜恩所言:沒有人反對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過程草率進入調查,即便不成立,教師早已經名譽受損、喪失教學熱情。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薛化元教授更是坦言:校事會議所造成的不當處分,很大部分源自校長的獨斷決定,如何避免校長權力濫用,應該是改革的重點。筆者於112年11月份,一個月經歷二次校事會議調查。每一份調查報告書,都僅有三張A4薄紙,大約5-6面的照抄法條居多的文字。調查小組僅只有單向訪談2-3次,更沒有交叉比對原始資料,就可以偏頗的形成這一份彷彿聖旨般、無法撼動的調查報告書。區區3張紙,讓從事教學工作多年,熟稔面對家長濫訴解決之道的筆者,碰上失靈校事會議制度,與惡質校長動用改核權,前所未見,連續兩年被記了小過、考績乙等。筆者聘請的律師的申訴文件堆疊如山,真正的「上駟對下駟」。律師專業的書狀,對上毫無法律專業素養的校事會議粗糙草率的調查報告。無論是學校、教育處,甚至於是教育部的答辯書與回覆,都顯得稀薄可憐。筆者埋首層層疊疊的書狀中,掉出來一張多年前家長親手寫的明信片。當時她身患重症,正在進行相關治療。許多孩子的事情,只好筆者一人一肩扛起。等她療程結束,筆者一一還給她家長的責任。事實上,剛開始她很不習慣,甚至於有些生氣與排斥。後來,家長終於清楚筆者是為了長遠的親子關係,與學生本身長久的未來而努力,也願意調整自己和孩子的互動模式。親子教養、師生關係,甚至於親師生關係,往往牽涉人內心的「自我察覺」。無論哪個角色,往往會投射自己成長過程中學習經驗,也許是美好的,也許是帶著創傷的,交雜出繁複的情緒與經驗堆疊,誰是受害者?都還不一定。只是,失靈的校事會議制度,遇上無能解決問題、只能濫權維持威嚴的行政主管。台灣教師人權、生命權與工作權被踐踏,受害的,終將是守護台灣學子們第一張生命安全網絡的中小學教師們。有毒的教學工作環境、仇師的社會氛圍、不夠強而有力的工會團體、漏洞百出的校事會議法規和現行考核辦法、失能的教育局處,以及各種過水般的申訴救濟方式。要怎樣解決教師荒?要怎樣留住真正有志於教學的教師?要怎樣保有教師人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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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白色恐怖,廢除校事會議莊蕙菁2025.10.01少子化的台灣,不是教師超額問題,反而是嚴重教師荒?反觀國際,世界各國都產生教師荒的問題,台灣該如何面對呢?新進教師薪資待遇不佳,再加上家長濫訴零成本,校園內行政工作過量,校長濫用行政裁量權等校園職場霸凌,屢見不鮮,甚至於教師校園內跳樓輕生,新聞事件卻不斷被掩蓋,更別提還有許多學生們情緒暴走、在教室互毆導致送醫急救等等。2019年修訂的教師法,出現了校事會議這個在校園實施審判的機制。緊接著,新冠疫情全球肆虐,此法尚未能產生明顯效果。2024年4月重新修訂,加上疫情過後,此法造成校園如公堂,家長零成本濫訴,無需人證和物證,就可以將第一線教師用校事會議起訴,教師聘請律師也只能陪同,而無法像法院有公平正義的證據公開、言詞辯論。為數不少的校長或是主任如同行政巨嬰,無能處理家長濫訴,便將第一線教師送上祭壇焚燒公審,滿足非教育專業家長的齜牙咧嘴,發洩己身情緒,造成校園風暴連連。校事會議早就是台灣校園內另一種形式的白色恐怖,變成校長濫權、剷除異己的利器。校事會議和行政裁量權是校長的兩把刀,可以任意砍向第一線手無寸鐵的基層教師。刑法上的「無罪推定」原則,尚且要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們有高度法律哲學深度涵養,與人性高度覺察,才能做到。而基層教師面對家長濫訴,常常必須針對自己「沒有做的事情」、「沒有說的話」,去進行答辯與自我澄清。試問:「無罪推定」原則在哪裡?即便事後調查結果不成立,教師也已經被傷害到遍體鱗傷、聲名狼藉。筆者擔任小學導師20餘年,觀察教育現場,深感中小學教師身負重任,是台灣教育現場學子們第一張生命安全網絡。筆者陪伴過各種特殊生,包含自閉症、亞斯伯格、情障、過動、腦性麻痺......陪伴他們面對和他人相處的種種艱難課題。或是家中遭逢巨變,父母離異,或是意外身亡,陪伴學童面對情緒的各種起伏與悲傷。甚至於有父母親都在監獄,從出生就在寄養家庭的小男孩,強烈的防衛機制、缺乏安全感的攻擊行為,這都需要教師不斷用各種層面,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與教師專業能力,方能貢獻安全網絡的棉薄之力。筆者長年研究與累積許多學童個案分析。深入探討學童和各式各樣的家庭動力、父母親關係,造成學童本身學習樣貌與障礙。少子化,應該是台灣教育精緻化的轉機。然而,教育乃百年大計,非一朝一夕可窺見成果;近一步來說,教育更是國之根本,需要不分黨派、眾人齊心協力來關注教育議題。筆者有幾點建議如下:一、解決校園濫訴零成本:實施具名投訴,必須提供具體證據。投訴者也須擔負相關法律責任,教育部理當擔任第一線教師強力後盾。公用訴訟費用,不應該只有提供校長使用,而是面對誣告,也能夠透過法律途徑,還給教師真正的清白。二、少子化,教育精緻化:降低班級人數,提高教師編制,真正關注基層教師的教師專業能力,與量化與質性分析台灣學童的學習現況。三、廢除校事會議相關制度:2019年之後,全國各縣市政府總共啟動多少次校事會議?啟動多少校安通報?有多少老師被懲處記過?有多少老師被停聘和解聘?高等法院有多少相關行政訴訟的案件?教育部應當進行量化調查,並且深入進行質性分析研究。這一切,絕對不是個案,而是教育現況的暗潮洶湧。四、去除校長行政裁量權:高度人性化的教評會與考核會,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之下,校長能夠影響整體風向球。漢娜·鄂蘭在二戰結束提出的「平庸的邪惡」,官僚制度的習氣,教育現場缺乏正義發聲的勇氣,導致校長行政裁量權濫權,恣意濫權懲處不聽話教師,或是勇於為學生發聲的教師,造成校園風氣封閉。教師,如何真正當學生民主之典範?當修正後的教師法中的校事會議,無能篩選出不適任教師,造成學生們也必須進入被調查的程序,只為了區區一位家長的投訴,這才是嚴重影響全班學生們的受教權。校園非公堂,乃是台灣教育之重要核心場所。教育,為國之根本。當認真的老師、無辜的學生們,為了濫訴,犧牲眾多學生們的受教權,教師們賠上身心健康。這樣,真的是對教育有幫助的嗎?台灣教師人權何在?228談轉型正義,不應該只有在228當天;課本提到陳澄波與湯德章,要學生們記取這些歷史人物的犧牲,教育現場不應該同時製造出一件又一件的冤案。終結白色恐怖,廢除校事會議,重視學生的受教權,重視教師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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