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於台美貿易協定中、關於發芽馬鈴薯進口的爭議被炎上,截因於過去台灣從美國進口馬鈴薯,若發現其中有發芽或腐敗的情況,乃採取整批退運,此舉被美方認定為是貿易障礙。
基此,為了弭平該障礙的衝擊,未來的新規定,將視馬鈴薯的用途,而有不同的處置措施。若是加工用途(如做成薯條或洋芋片),出現發芽或腐敗情形,將改成「單顆剔除」,其他未發芽的馬鈴薯仍可進行加工販售。

為了解除大眾的疑慮,農業部也特別出面澄清,強調從進口到食用,會採取三階段把關程序,一是進口前防發芽作業要確實,二是通關檢疫須符合標準,三是加工產品上市後的市場抽檢。
三項措施看起來,已然做到了滴水不漏的嚴格把關,然而,從近期網路輿論持續餘波盪漾看來,爭議何以沒有停歇的跡象呢?又就您個人而言,對此感到擔心嗎?

筆者認為,整起事件,或不過是冰山一角,畢竟過去有太多關於公共政策的說帖,事後看來,根本就不是政府所說的那個模樣。如此,一次兩次,每一次的說詞反覆、前後不一,都衝擊著人民的信任基礎,久而久之,一旦大家不再相信政府的公信力,搭配上極端與民粹式的政治攻防,便又會陷入信者恆信、各說各話的窘境。用這種信仰式的說服,來處理本該秉持專業的事務,長此以往,這國家還能說理嗎?

以「發芽馬鈴薯」為例,根據Google AI提供的資料(當前太多資訊存在著意識型態「加工」的,AI相對沒有政治立場,反而可靠),一旦馬鈴薯發芽,絕對不能再食用,即便挖掉發芽部位或高溫烹煮也無法去除毒素,換言之,發芽不是剔除部分就可以再加工。
然而,端看其誤食的中毒症狀,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頭痛、嘴巴發麻等(嚴重者雖可能因呼吸中樞麻痺而致命,但顯然機率甚微),其實只是與一般食物中毒的症狀無異,並不會像吃了河豚那種神經毒素般立刻致命。
(如果吃了會立刻喪命,我相信政府絕對不敢冒這種風險,因為只要一出事,整個政府不就掛了,難道連這種事也還能推給中國?)

或也正因為沒有立即的身心危害之虞,給了我方談判代表認為容有商議的空間,畢竟其他的退讓,可能使產業的發展更為致命,自然這種只要做好後端把關工作的妥協,就成了放上談判桌的籌碼,這一點,應可以理解,對談判代表或也無須課以過多的苛責。總是在川普那種貪得無厭的嘴臉下,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做好風險控管的工作,顯然是不得不然的無奈。

又看著農業部的三大把關措施,看似也沒有太大的疏漏,儘管不以發芽與否來認定良莠,但食藥署仍規定總配醣生物鹼(茄鹼/龍葵鹼)的含量上限為200 ppm,一旦檢測超過該標準,還是會整批退運或銷毀。言下之意,就是即便消費者吃到發芽馬鈴薯,政府也會保證大家的龍葵鹼不會超標。
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從過去到現在,舉凡建基在「抽檢」措施上的政策,您有幾分信任呢?

一來,查驗量能有多少?根據食藥署資料表示,目前馬鈴薯抽驗率設定在 2% 到10%,換言之,將近九成都只能仰賴媽祖保佑食安無恙。儘管食藥署因應本次龍葵鹼問題,表示未來查驗可提高至20~50、甚或百分百「逐批檢驗」,但那都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後話。單單是需要甄補的人力,乃至於逐批檢驗會否又讓美國跳腳,都是未知數,大家能被說服麼?

二來,您對台灣的食品加工廠商,有多少信心呢?根據新規定,發芽馬鈴薯整批交由加工廠來進行剔除加工的作業,等同於將食安把關的責任,很大程度課以廠商端。業者必須秉持著良心,將根本不該拿來吃的部分悉數銷毀,基於成本的考量,在風頭浪尖的新制初期或許能遵守,但只要輿論關注不再,您真的相信台灣商人都如此佛心麼?過往都不乏過期改標的情事頻仍了,如此這種看不見的細節,又怎能確保商人不會把風險加諸到消費者身上呢?
畢竟,縱使事後抽檢被查到超標,依循往例,罰鍰額度雖然介於六萬到兩億,但通常就是罰最低的,與使用劣質品產製的獲利相比,根本就只是內化的成本,誰會怕阿!

綜言之,縱觀發芽馬鈴薯進口事件,倘若大眾對政府有那麼點信任基礎,端看各該把關措施,其實本該放心無憂。奈何,國家從上至下的專家系統的崩解,舉凡政府官員到民間學者,即便是秉持著科學證據發言,也總是會被政治立場給先入為主。大家總習慣貼上標籤,在其人尚未說話前,就先入為主的認定其在為某方陣營辯解,讓本該定於一的科學,玩成了信者恆信的玄學,致使社會永遠無法取得一致性的共識,讓國家儼然陷入一種信任危機當中。
釜底抽薪的辦法,或許也只能消極的道德呼籲各政黨都該自制,畢竟,政治攻防可以有立場,但隸屬於專業性的事務,就該回歸科學理性。倘若一再的破壞專家系統的中立客觀,讓可茲依循的判準進退失據,則無論哪一黨執政,國家都很難達到善治的境地,這絕對是集體國人都該深思的大哉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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