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7日,台灣最後一座核電機組除役,正式邁入非核家園。至今已近一年,台灣經歷近四十年來第一個「無核夏天」,社會並未出現缺電危機,民生與產業運作亦未受重大衝擊。這證明,穩定供電與能源安全,並非必然依賴核電。
然而,賴清德政府近期卻提出評估重啟核二、核三。如此重大政策轉向,卻未經完整社會討論與制度程序,甚至未清楚說明成本與風險,令人質疑是否將能源政策簡化為短期應對工具。
更值得檢視的是,所謂「依法行政」的說法,實際上並不成立。即便立法院通過相關修法,也未強制行政機關提出核電再運轉申請。換言之,是否推動重啟,本質上仍是政策選擇,而非法律義務。
政府反覆強調的「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原則,聽來合理,實則空洞。關鍵問題在於:這三項條件,從未被明確定義,也缺乏可檢驗標準。
所謂核安無虞,應建立在可驗證的安全評估之上,包括極端天災、設備老化與人為風險等情境。但台灣位於地震帶,核電設施又面臨老化問題,相關風險是否已充分揭露並經獨立審查,社會並不清楚。
核廢有解,更是長年未解難題。高階核廢最終處置場址遲未確定,低階核廢亦持續卡關。現行乾式貯存僅屬過渡措施,在缺乏最終方案與社會同意下,難以稱為「有解」。
至於社會共識,更不可能在前兩項條件尚未成立時憑空出現。非核家園,是台灣數十年公共討論與民主選擇的結果。若要改變方向,理應透過更高標準的程序與論證,而非以模糊口號取代實質對話。
此外,將核電視為因應AI與半導體用電需求的解方,也是一種過度簡化。高科技產業用電規模巨大,即使重啟既有核電機組,亦難以填補未來需求缺口。真正關鍵,在於電網韌性、儲能系統與能源配置的整體規劃,而非單一能源選項。
能源政策不應建立在風險轉嫁之上。當核安未明、核廢未解,卻倉促將核電重新納入選項,等同將不可逆的風險留給社會與下一代。
非核家園不是可以隨時轉彎的口號,而是需要持續實踐的公共承諾。若政策可以在缺乏充分說明下輕易轉彎,受損的不只是能源治理,更是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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