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所涉及的相關案件,今(26)日將進行一審宣判,彙整媒體的推估,結果可能有三種。循著各該情境,筆者概略分析其政治影響。
一、判處10年以上重罪,喪失2028總統參選資格
檢方針對柯文哲所涉及的4大罪狀,具體求刑28年半,其中,京華城案的「收賄」罪名,本刑為10年以上。易言之,只要被認定有收賄之實而定罪,那麼,按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之規定,柯要再次挑戰總統的機會,基本上就幻滅了。無論有無當庭收押,都將削弱其接下來在政壇的話語權,說實在的,這也會讓藍營有意問鼎大位者著實鬆了一口氣。
畢竟,打從柯P自土城「進修」歸來後,雖然嘴上說與綠營的仇不共戴天,但您可曾看過他發表任何有利促進「藍白合」的言論麼?不僅沒有,反而話語中都免不了要酸兩句藍營,就連在臨宣判之際,還放話「黃國昌如果選到底,李四川就掛了」,這叫藍營支持者們如何挺得下去。
不過,話說回來,倘若檢調真如藍白所言,背後真有國家機器的操弄,那麼,端看柯P重返政壇後的言行,會捨得再把他關回去麼?留他繼續在外頭趴趴走,繼續製造藍白間的矛盾,綠營好坐收漁翁之利,不是更優的結果麼?所以說,如果真有國家機器,真有司法打壓異己的情事,那反倒是輕判才符合預期吧!
二、部分有罪,繼續遊走藍綠的政治謀略
承上,從政治的觀點切入,部分有罪才最符合綠營的利益。畢竟,若柯P沒了2028的入場券,就等同於少了壯大的底氣,接下來白營式微、政壇重新回到藍綠對決,是可以預期的。所以,讓他卡個官司,增添一點司法操弄的想像,讓柯P有所忌憚,才好像現在這般的「正常」發揮,持續在藍綠間尋求最大發展空間。
說實在的,這結果或許會是當前朝野政治僵局的解方。如同先前柯P出獄,隨即便促成了行政院版軍購特別條例付委的案例,執政黨在尋求與白營的合作上,多了一點恩威並施的想像籌碼,讓柯在妥適解決官司的思慮下,亟思調整與綠營間的關係。
反之,國民黨就得擔心了,畢竟現階段根本拿不出合作的誘因,端看2026縣市首長的提名,美其名說是提出藍白合的民調機制,但明眼人都懂,根本只是個過水,白營候選人終究只是陪榜的份(高虹安不算,她現在是無黨籍),試問這樣的結果,按柯P自詡智商157的性格,吞得下去麼?屆時絕對又會像「君悅宴」般,再搞一齣分手擂台的肥皂劇。
三、一審無罪,瞬間成為「台灣曼德拉」
最後,若柯P一審全部無罪,也就間接證實了民眾黨長期控訴的司法濫權是真有其事,加上大批言之鑿鑿的綠媒與側翼等同被狠狠打臉,都將使執政黨遭受相當程度的信任危機,而柯P也會一如自己所期許的,成為遭受迫害、坐冤獄的「台灣曼德拉」。
但畢竟支持者的涇渭分明,綠營縱使有傷,也不會損及其在選戰中的版塊基礎。反倒是國民黨,在柯P滿血回歸後,以黃國昌為主的「親藍路線」,勢必大幅修正,重新回到當初所期欲的「關鍵少數」,而這本來就是小黨生存的最佳路徑。放眼2026、乃至於2028,民眾黨與國民黨之間,也將會從如膠似漆的「戰友」,轉變成為「兄弟登山,各自努力」的競合關係,所謂的「藍白合」一詞,終將走入歷史。
寫過那麼多關於「藍白合」的分析,不免開始產生一種無力感,漸漸發覺箇中的荒謬,就好比「一個芭樂加兩顆芋頭大於兩條地瓜」,這種算數的加總,有任何意義嗎?藍白合亦然,當合作的意義,只在於推翻綠色執政,而從未能深刻體察彼此合作的意涵,終究只會淪為各懷鬼胎,一旦稍稍被見縫插針,就瞬間瓦解了。
與其如此,還不如體認到台灣現階段已正式邁入「三黨鼎立」的政治局面,大家就在人選上決勝負,誰夠優質就選誰,不要再玩算術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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