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第二批不分區立委於2月1日正式走馬上任,當中最受矚目的,是陸配李貞秀的國籍爭議。截至目前為止,李儘管提出申請放棄中國籍的證明文件,但迄今仍未能獲得內政部的認可,原因在於,該紙放棄聲明並沒有被受理,自然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由於李貞秀就任立委已是事實,未來勢必會開始行使國會議員的問政權限,基於對國家安全的風險控管,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未來在立法院面對李貞秀質詢時,將不會提供「機密等級以上」文件供其調閱,可說是前所未見。

對於這起緣自於國籍的爭議,您的看法如何呢?本文就分別從「國籍」與「索資」的視角,根據所知所聞,提出一己的淺見。

首先,從國籍的面向析之,家族中有不少成員具有美國籍,當他們談論起「雙重國籍」問題時,明確表示,其實美國根本也是單一國籍制度,這點可以從歸化的誓詞中得知。但為何對台灣人而言,好似「雙重國籍」根本像是日常般的自然,同時擁有美國與台灣護照的,大有人在,合理的推估,就是台灣在國際上根本就不被承認為是「國家」。
基此,中華民國護照,對美國、乃至於其他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的國家來說,只是屬於旅行文件,而非具有各國用以確認國籍的功能。正因如此,當您期欲歸化成為任何實行單一國籍制度的國家,該國無從要求放棄原國籍護照,因為,一旦做此要求,等同於變相認同我們是個國家,這種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舉措,還不讓中國跳腳麼?所以,為了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去處理兩岸事務,彷若成為國際間不可說破的默契。

相仿的道理,中華民國的「國籍」,對於土生土長的在地國民而言,完全不是個問題,反正國際認不認可無所謂,我們自己自證成理便行。但是,一旦涉及到歸化、尤其是中國籍人士要取得台灣身分,那就會出現前述的爭議。假若得取得放棄原國籍的證明文件才能取得我國身分,那肯定是窒礙難行,因為,中國怎麼可能會接受這種變相肯定「台灣是個國家」的申請呢?
自1987年兩岸開放互動以來,台灣的陸配人數已達40萬人,取得「身分」者也有將近17萬,您不覺得很奇怪麼?怎麼過去幾十年都沒出現類似爭議,現在才忽然驚覺此事不妥麼?

說穿了,過去所謂「取得身分」,指的根本也不是「國籍」,而是「定居證」(身分證)。某種程度,我們也是依循著兩岸「不說破」的潛規則在處理兩岸人民的事務。要不,倘若台灣與中國是「國家對國家」的關係,各該交流事務,不是該回歸「外交部」管轄麼,又何須疊床架屋的搞了個「陸委會」與「海基會」呢?
換言之,現階段就國家制度與法律規範而言,基本上還是服膺著中華民國憲法的界定,兩岸問題在不去觸動國家地位肯認的前提下,轄下事務得以如常的運行。然則,當您硬是要將「兩岸」當成「兩國」來處理,將「定居證」昇華成為「國籍文件」時,一切才會開始有所扞格。
顯然,內政部現階段就是陷落到這種自我設限的困局當中。根據報導,陸委會先前即曾告知內政部,李貞秀的案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讓她放棄,意謂著問題癥結不在李。然內政部依舊態度強硬,不見官方的放棄文書不滿意,才會引致當前的僵局。

其次,就索資的面向而論,劉世芳部長不給機密文件的宣示,或許可以理解,因為作為國會議員,對於國家忠誠的要求,理當要比其他陸配來得高,因而在國籍爭議尚未釐清之前(好巧不巧的,李還說了「中華民國人就是中國人」、「我唯一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難免又落人口實,給台派有了十足抵制的底氣),限縮其問政權限,也許言之成理。但是,這種基於國家安全理由逕自限縮的權力,是本來就有的、還是根本不曾存在,那就只有內行人才懂了。

按筆者過往擔任國會助理的經驗,屢屢基於問政需求而發文向各該部會索資,回覆的內容,幾乎都是虛應故事的打哈哈,要麼就是公開資訊的彙整,要不就是講些冠冕堂皇的話,考驗的只是公務員的作文功力而已,真想要取得甚麼機敏性的資料,根本就不可能(還記得先前立委成立調閱委員會,審閱新冠疫苗採購的資料麼?裡頭大批塗黑的內容,真有啥參考價值?)。執政黨委員辦公室索資如此,更況是在野陣營要資料呢?會給才怪!
再則,立委向行政機關索資,並非要了就給,而是得走公部門的公文流程,經過層層審批才會確定給些甚麼資料。換言之,依循內部流程,部會首長本來就有最終准駁的權限,想不想給,全在部長的一念之間,根本不會因為立委是否存有國安疑慮而定。(試想,對執政黨而言,李貞秀的國安風險,會比屢被綠委攻擊為中共同路人的陳玉珍高麼?機敏文件不給李、那可以給陳麼?)
當下劉世芳部長選擇把這種本就存在的機制檯面化,把日常的索資行為,提升至抵禦中國勢力入侵的風險來處理,意欲何為?或不過就是「抗中保台」的癮頭又犯了而已!畢竟,選舉到了,想藉此來提振一下台派的士氣,才是正解吧!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准許李貞秀就任立委,又何必閹割問政權限呢?說正格的,相信諜報片大家都不陌生,間諜總是會以偽裝再偽裝的姿態現身,有誰會大剌剌的承認,自己是匪諜呢?
換言之,保密防諜、乃至於抗中保台,基本上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宣示,真正要從事情報工作的,根本不會堂而皇之的跑來當立委,就好像現階段被司法認定為中共間諜的,不多隱身在綠營當中麼?要竊取有用的機密,當然得從執政當局下手,誰會笨到去買通在野黨、甚或還是不成氣候的小黨呢?這等簡單的道理,大家不會不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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