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同時也是「賴桑」嫡系的林宜瑾日前表示,將提案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法律名稱正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字眼、以及透過「地區」相稱兩國領土等用語,讓該法符合兩岸現況。林同時也透露,該案已獲得超過20位綠委連署,儼然已取得一定程度的黨內共識。
不料,掌握國會多數的在野並未表態反對,僅鄭麗文主席呼籲林,不要為了一己找助理費貪汙案的遮羞布,就拿國家安全開玩笑。眼見該案或將順利成案並進入審議階段,依循著前人蔡易餘的軌跡(蔡亦曾提類似修法),悄悄的「撤案」了。
當然,林委員對於「撤案」一說相當感冒,辯稱根本沒有送案,何來撤案?但若真如此,連案子都還沒送、都不敢送,就在臉書上言之鑿鑿的大言不慚,彷若要為台灣獨立完成最後一哩路,搞得青鳥們都心癢癢的,正打算要飛出來贊聲之際,才跟我們說案子沒送,豈不是「莊孝維」。此等「打空包彈」的舉措,不就更應驗了鄭麗文主席所言、根本是在為自己的罪行轉移焦點的說法麼?
看了這麼多年的「抗中保台」套路,不知大家是否已然明瞭?所謂的「台派」,總喜歡把話說得很滿,盡其可能的在言語上得理不饒人,因為他們很清楚,中國不會因此打過來,畢竟兩岸戰事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台灣與中國,還包括美國與日本等列強的因子。
在此大前提下,自然更加肆無忌憚,就好像閩南狼饒舌歌的那一句「你(指中國)到底打不打,我求你快點打」,極盡能事的去挑動中國的敏感神經,只要中方氣得跳腳,將一己納入全球通緝黑名單,反增添自己的榮譽勳章,也好拿這個「殊榮」回頭蹭選票。
對中國如此,對國內在野陣營亦乎如此,反正知道舉凡跟「台灣獨立」相關的倡議,在野都會站出來持反對態度,並且可能會說出諸如「兩岸同屬一中」等不中聽的話(台灣主流民意,或許不支持台獨,但兩岸分屬不同國家的思維,已然根深蒂固,各種「泛一中」的論述,恐都不被見容),便時不時的拿這問題出來做文章,藉此定期喙養青鳥們興奮劑,就怕飛出來的熱情冷卻了。
顯然,吃了這麼多年的暗虧,國民黨也學乖了,這回索性就不陪公子練劍了,要玩自己去玩,對該案抱持著樂觀其成的態度,這才讓林宜瑾急了。畢竟這可是走向「法理台獨」的第一步,賴桑縱使心之所向,但礙於國際社會或支持台灣,卻仍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氛圍,只要該法進入到立法程序,勢必將自己推至風口浪尖,這對於急欲與中國修補關係的美國而言,無異於就是個「麻煩製造者」,何必搞這一趴呢?就這樣,或許是自討沒趣,抑或認為沒能佔到藍營的便宜,最終該案「又」無疾而終。
可惜了,「台灣獨立」在「台派」、而且是「務實台獨工作者」的嫡系子弟兵的縮手下,「再一次」宣告功敗垂成。但別氣餒,要創建一個國家,哪有那麼簡單,孫文也是革命十次才成功,期待著下回繼續有綠營的勇者、前仆後繼的提案,要繼續這未竟的志業啊!(記得別匆匆忙忙、連滾帶爬的撤案就好!)
回到修法本身,其實我也認為,這法確實有修的必要。一如川普將「國防部」正名為「戰爭部」一樣(果不其然,馬上就出征委內瑞拉了!)正所謂「名不正,言不順」,如今海基會的所作所為,根本就不是在促進兩岸交流,而是在賴總統將中國定義為「敵對勢力」之後,將業務悉數聚焦於人員的身分查核面向,諸如陸配國籍認定、赴中藝人的忠誠審查等,尤有甚者,還會時不時的與中國當局高來高去,極盡挑釁之能事,完全沒有交流的意圖,或許正名為「釁中會」更加名符其實。
我支持台灣獨立,但服膺著賴總統「務實台獨工作者」的基調,類似這種耍耍嘴皮子、自以為修個夜郎自大的法就能逕自獨立,根本天真。台獨,最好的理路,就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一如民進黨一路走來的路線校正,從法理台獨的必要性,轉變到無須另外宣布獨立、以「中華民國」知名便可「借殼上市」,一步步走來,無一不是在主權與安全之間,尋求最適的甜蜜點,為台灣的長治久安,尋求更穩健的道路。
奈何,近年來隨著政黨競爭的白熱化,走偏鋒的極端台派勢力,成為台獨倡議的主流。這群人的套路,就是不斷的去刺激中國,只要中國越不爽,他們就益發見獵心喜,並且從中獲取一己的政治利益,完全悖離著台派先進們所闢下的穩健基石,置台灣的人民安危於不顧,令人相當不齒。
那麼,怎麼樣叫做「務實」呢?
台灣,就是個國家,我們任何事都自己來,完全沒有中國管轄的痕跡,怎麼不是國家呢?但面對中國這麼個亟欲尋求統一的鄰居,我們犯得著每天照三餐的用這個不證自明的事實去刺激他麼?
既然這個家搬不了,台灣中國的地理位置不可能變更,那是不是就該想辦法去學著與這位惡霸鄰居「和平相處」呢?彼此合得來,就多交流,合不來,就自掃門前雪,實在犯不著動不動就去告訴對方,「你是個無惡不作的惡霸」、「打我啊,笨蛋!」等刺激性的話語,完全無濟於事,也無助於台灣獨立走入下一個進程。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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