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第十一章; 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敬請不吝賜教。

一、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被聯合國「開除」的真相

(一) 聯合國從成立以來,從來沒有開除過任何「會員國」的紀錄。不但沒有這種紀錄,譬如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與聯合國對抗,聯合國也未開除伊拉克的會籍,伊拉克到今天都仍然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中,並不是驅逐中華民國(中國舊政府),而是認定蔣介石政府不能再繼續代表中華民國,而不是開除中華民國!一個與聯合國對抗的伊拉克,與聯合國作戰的會員國,都沒有「被開除」,更何況當時還是一個遵守憲章的中華民國,怎麼可能會被開除?

(二) 台灣的專家學者都以「中華民國(我國)退出聯合國」,誤導、欺騙台灣人。由以下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亦可證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政府,如今甚至只是一個中國的舊國號而已(基於「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

(三) 聯合國創始之初,中國是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且憲章至今一直未更換,在聯合國正式網站即可查証。依據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華民國」仍為中國之國號,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代表中華民國出席。從1972年至今依憲章及法理,中國就是使用中華民國此一國號出席。

(四) 因為聯合國有「一個中國」共識,因此聯合國2758號決議才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當時中國國號),明定中華民國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繼承。

(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提出申請加入聯合國,從來沒有提出申請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新國家,要以新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新國家申請加入的程序,是由安理會審查,再由大會表決。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卻不是如此。

(六) 聯合國之所以會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因為中華民國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代表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新政府的身分,以中國的新政府身分,要求聯合國大會將中華民國代表權,以及中國在聯合國之席次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是一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推翻、所取代,不能合法代表中國的舊政府。因此是由聯合國大會採用討論方式的決議。

(七) 中國歷史學者曾撰文披露,毛澤東曾向外國記者表示,1949年不應該把中華民國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不改國號的話,會減少很多麻煩,解決很多問題。例如「一個中國」問題、聯合國問題、台灣小朝廷問題等。隱約指出聯合國好像是以兩個國家的方式來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這麼一來好像有機會提供中華民國爭取重建法定位的模糊解讀空間。然而歷史證明,事實並非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經代表、繼承中華民國。

二、中華民國如何成為一個國家

(一) 台灣人畏首畏尾的態度如何成為國家?我們連在自己的土地上舉辦國際會議,我們也不能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不能懸掛所謂的國旗。更不用說在國際社會,或者對中國在談判磋商時,可曾見過所謂中華民國的名稱。反之,中華民國平常對台灣的民眾說自己是一個國家,卻又為什麼在面對國際社會時,無法宣稱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時,也不敢宣稱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二) 團體或個人無法認定中華民國是國家依據國際法及國際社會的常識,只有國家才有對另一個國家做「國家承認」的權利。一個地區的人民首先要自己有意志建立新國家,這時各國就開始有權利對它做國家承認,

使它成國際際社會公認的國家。除了國家之外,個人或政黨、政治團體,都沒有做國家承認的權利或資格。

(三) 如同前述,我們如果不拋棄「現狀」(以中國的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現狀),不向國際社會宣布我們要從中國分離獨立,則不可能建立一個名為「中華民國」的新國家。更何況使用「中華民國」作為國名建國,又容易與中國混淆不清,使世界各國更難理解,一個決心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國家,怎麼會使用中國的舊政權之名做為國名?使中國的打壓更有理由,台灣人民何必選擇以如此的方式建國。這些都是中華民國體制下的台灣要成為國家,必須面對的問題核心。可見沒有廢棄中華民國體制,台灣不能重新建立法定位、無法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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