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彙整參閱:『台灣建國學』第十一章; 台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以及FACEBOOK「許慶雄の憲法私塾」專論。
一、 國家與政府的基本概念
國家是全體國民的集合體,具有排外特性之「國家主權」,是國際社會的法主體。政府是指國家之下的組織架構(體制),以及體制之性質(君主、專制、民主等)。例如中國是指一個國家,然宋、元、明、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的政府(朝代)。基於「一國一合法政府原則」,各個朝代政府,只能存在一個合法政府代表國家,不會也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個政府代表國家。也就是說,若同一時期存在一國兩政權時,其中必有一方是為非法政權。至於國際各國對其承認的多寡,則是屬於政治面,是多方利益考量上的國際政治面之問題。可見一國兩府是違反現代國家原理的說法。
二、 建立新政府(建政)與建立新國家(建國)之區別
(一) 一個國家的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或是一個新國家,對外宣言是「建政」或是「建國」必定十分明確。
1. 主張推翻舊政權(建政)之事例: 1912年中華民國外交總長王寵惠向各國宣稱: 「已經推翻專制政府,要求承認我們的新政府」。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主張建立新政府。人類歷史與各式各樣的記錄,20世紀之後,中國從來沒有成為「兩國」存在。也就是為何兩岸無法形成分裂國家、兩個中國模式的主要原因。可見這兩個中國新舊政權的革命,都不是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2. 主張「分離獨立」(建國)之事例: 兩百多年前的美國革命運動訴求是要從大英帝國分離獨立,建立獨立自主的新國家。巴基斯坦人民在印度革命,主張自印度分離獨立,建立名為巴基斯坦的新國家。
3. 革命尚未成功的分離獨立運動之事例: 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加拿大政府為了讓魁北克省不再主張分離獨立,一再邀請魁北克獨立黨進入加拿大政府聯合執政,連首相一職都願意讓魁北克獨立黨人,只要求魁北克不要追求獨立。但是魁北克獨立黨人士拒絶,並清楚表明:該黨並非為了追求執政或成立加拿大新政府,該黨是追求自加拿大分離獨立,建立一個名為魁北克的新國家。可見政治集團或是政黨對革命的目的必須十分明確。
三、 「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
(一)國際法上的承認理論,明確區分為「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其適用的區別就依據,新政權革命時的意圖是要建立一個新政府或是一個新國家。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政府,那麼世界各國所給予的就是政府承認;如果革命運動所欲追求的是建立新國家,那麼世界各國就會認識到,該革命運動的主張是想從母國分離獨立建立新國家,基於客觀的事實認定而給予國家承認。
(二)誠如前述,「政府承認」與「國家承認」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撤銷,後者反之。1971年後中華民國在世界上的十幾個邦交國,對於中華民國的承認,也是在中華民國外交政策的要求下,承認中華民國是合法代表中國(包括中國大陸及十多億國民)的政府((謂之「政府承認」),而非承認中華民國是與中國無關的,是在台灣的另一個國家(謂之「國家承認」)。兩者最大的不同是,「政府承認」可以撤銷,後者反之。因此才有邦交國數的增減,因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拉攏,而有逐年遞減(斷交)、甚至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再提供優渥的邦交條件,才有非穩固的「復交」情況。
(三)就歷史而言,中華民國本身從來沒有向國際各國宣布要建立一個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給予中華民國「國家承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與中國或大清帝國無「政府繼承」關係的新國家。所以沒有任何歷史文件,指出1912年亞洲成立一個「新國家」,名叫「中華民國」。
(四)如果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真如外交部所說是屬於國家承認,那麼依據國際法,國家承認是不能撤銷的,如果孫文領導國民黨革命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即使今天中華民國的領土只剩下台灣,即使今天美國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甚至是交戰,依據國際法理論也不能撤銷對中華民國這國家的承認。如果1912年之後世界各國對中華民國的承認是國家承認的話,依國家承認不可撤銷原則,那麼現在應該有一百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即使沒有邦交沒有大使館,也不能中斷或否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另外,例如英國與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而發生戰爭,斷交並關閉大使館、召回大使,但是英國對阿根廷這個國家的國家承認卻無法撤銷。
(五)更嚴重的是,中華民國政府一再自我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現狀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外交政策仍然明確自我主張「一個中國」。如此一再的堅持「一個中國」的結果,使台灣成為一個不是國家的地位,不是中國合法政府的地位。既然不是一個國家,而國際社會又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就只有淪為中國非法政權的地位。
總之,中國的中華民國政權敗退到臺灣後,世界各國只是繼續承認,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這個國家,承認它是代表中國大陸這塊土地及中國人民的一個政府。邦交國絕非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臺灣地區」,代表臺灣這塊土地或臺灣人民的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敗退到臺灣,並不是成為與中國分裂的另一個國家。目前中華民國還是一個敗逃的「中國舊政府」統治著臺灣,使臺灣成為中國的一個非法地區。這是中國北京政權得以順理成章主張對台領土主權,繼承、併吞台灣的主要原因。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