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曾發生女兒一家8口「寄生娘家」,親媽崩潰趕出門放生真實案例。而前陣子也發生,女兒一家因經濟能力不足無法自立,並持續寄生娘家,但其老父親健在仍要貪錢爭產、汙衊家暴、無道德野蠻在家中內部作亂、不擇手段做內部破壞,並使用語言暴力持續口語威脅老父親,直到被趕出家門。


    沒想到被慣壞的女兒為寵溺其女護短,持續為爭產鬥爭,偷拍有血緣關係者在自己房間的裸照尋求報復,更企圖以偷拍裸照做為威脅,直到被法扶律師警告那是侵犯隱私權罪行。

    事實上,此女犯罪已有判例,在2025年台灣已有妹妹遭哥哥裝密錄器偷拍裸照 ,身心受創拒和解要求重判,最後法官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累犯,判刑10月。此案為高職畢業的鷹架工人,與妹妹同住台中市,他竟於2024年5至6月,在妹妹臥房裝設密錄器,還用襪子覆蓋,鏡頭正對床鋪,拍到妹妹的更衣、裸體等性影像,妹妹整理房間時驚訝發現密錄器相當震驚,身心受創衍生輕生念頭,他提出和解條件,願意賠償妹妹5萬元,承諾3年不回家同住,妹妹不接受,還聲明從重量刑,台中地院判處阿光10月徒刑,他上訴二審駁回,可抗告。

  從上判例,可為台灣社會教育之用,經濟能力不足卻已被慣壞的女兒,為寵溺無法自立的小恐龍,一錯再錯,無視台灣法律持續合理化傷害他人,甚至說自己沒有選擇所以犯下罪刑,導致成為犯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之罪犯,已是最壞示範,此為台灣道德教育、國家社會法律、人生命運的連鎖反映,故筆者為文警示台灣社會大眾,勿任意妄為自以為天不怕地不怕,其實是自己無知騙自己軟弱,用各種理由合理化犯罪仍是侵害他人之犯罪行為,犯罪者難能永久逍遙法外,終究必受法律制裁,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也可避免錯誤歷史的重複性!

  文.張天泰
                              (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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