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公車司機與學生引發衝突,起因是學生為提早準備下車而離開座位,但該名駕駛認為行駛中離開座位違反搭乘規定,也影響他開車。筆者認為,這件事情其實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雖然該司機明指著公車標語「行駛中請勿走動」,乍看之下的確是學生未遵守規定而被罵,然而其實根據筆者搭公車的經驗,這項規則並非每輛公車都適用,甚至在不同縣市會有不同規定。

例如:大台北的公車在有空位的情況下可選擇站立搭乘,但外縣市就不行,第一次搭乘外縣市公車的北部乘客可能因此被罵。對於此次新聞事件,也有許多網友表示:如未提早在門口等待容易下不了車。由此可見台灣的公車運輸對於乘客與駕駛並無一致規定與共識,容易讓乘客無所適從。

現在各縣市極力發展公共運輸,但如果搭車還要承擔被罵的風險,確實會讓大眾使用意願降低。當然,筆者也認同駕駛也是有被無辜投訴的壓力與風險,也是有其為難處。

因此筆者建議各縣市政府能重新凝聚司機與乘客之間的共識,訂定統一標準,並加強對駕駛與乘客宣導,例如:統一規定駕駛須等乘客就坐才開車;待乘客離座下車後再啟動,並且與客運業者研議檢討投訴認定機制,不要讓無辜駕駛被投訴等方案。期望藉此能改善我國大眾運輸品質,營造更友善乘車環境。

文/戴以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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