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醫師昨天(4/11)在她的臉書發表一篇文章,她說:「我今天會寫出來是今天在去北所的途中, 又接到婆婆來電,跟往常一樣,一跟我談到兒子,就是爆哭,斷斷續續語意不清的問,文哲開刀後身體好不好, 為什麼這麼瘦,有沒帶他喜歡的東西給他吃,有沒有去看他, 有沒有問他身體好不好,有沒有…,其實我是一句話都答不出來。」、「我知道讓先生和支持者失望了,你們都希望我堅強,不要求人, 但我別無選擇, 請原諒我的懦弱,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了,沒證據就真的要押到證據製造出來或受不了自己承認, 或死在獄中才肯善罷干休嗎?」讀到這裡,實在令人鼻酸!

    我們始終相信,一個「正義的」司法制度的存在,是解決人類之間衝突的唯一「合法的」方式,這個正義的司法制度包含:依法獨立審判(包括: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原則、對被告有利不利之證據應一律注意、禁止使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 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犯罪事實應當依憑證據來作認定,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能認定有犯罪事實的存在等等)且審判人員應保持理性、客觀、毫無偏頗的態度,這樣一個具有正義的司法制度所作出的裁判,衝突雙方都願意服從,才能達到真正的平息紛爭。

    這樣一個具有正義的司法制度的建立,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更不是國家的恩賜(我們不需要求人),這個具有正義的司法制度是來自於我們每個有發生衝突可能的人自己所建立的,因為我們發現,如果沒有一個正義的司法制度,那麼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就只能靠彼此的暴力來解決,誰的力量大,誰就是老大,力量小的就必須服從他,但是「力量」是會隨時間而消漲,力量大的,可能有一天會變成力量小的,而被對方所壓制,反過來看,力量小的,也有可能有一天會變成力量大的,而反過來壓制對方,而且力量小的也有可能去聯合其他力量小的,起來將力量大的壓制反壓制回去,這樣一來,人彼此就生活在無限制的暴力行為對立輪迴中,衝突永遠無法獲得解決,面對這樣無休止的暴力,沒有一個人的生命是有保障的,這樣對每一個人都不利。

    人共同生活在這種無限制的暴力衝突狀態中,每一個人既是暴力的加害者,同時也是暴力的犠牲者,既然這對每一個人都沒有好處,經過考慮後,每個人都願意彼此立約交換,放棄「使用暴力的自由」也放棄「自己當法官的權利」,共同建立一個具有正義的司法制度,委任公正的第三者來裁決衝突,並建立公共的法權力來強制執行裁決,保障每個人的權利,在這樣一個有正義的司法制度與公共的法權力的狀態中,衝突獲得了公平的解決,自由與權利獲得了保障,每個人既不是暴力的製造者也不是暴力的犧牲者,因此對每個人都有好處。

    但權力會使人腐化,而絕對的權力必然使人絕對的腐化,雖然每個人彼此相約,放棄無法律限制的暴力欺騙的自由,因而獲得人人有法律保障的自由,這對每個人都有好處,但那些受人民委託執行公共法權力、手中掌握行政、立法、司法大權的總統、法官、檢察官們,很容易受權力引誘,誤認手中的權力來自於自己本身,殊不知他手中的權力是來自於每個人彼此立約交換,放棄使用暴力欺騙的自由才產生出來的,總統、法官、檢察官等人,也都是交換契約的當事人之一,如果妄想與其依法執行手中的權力,因而權力使用受到限制而遭到不利,不如完全恣意地執行手中的權力,或假裝依法執行權力,實際上是不依法執行,也就是欺騙人民,讓人民誤信他是依法執行權力,這樣做或許好處會更大。

    例如陳佩琪醫師在她的臉書上提到:「起訴書通篇沒有搜索前的證據,都拿搜索出來的東西編故事構陷人入罪」、「不調監視器 ,卻硬要把別人栽贓的話寫進起訴書」、「看到是「柯文哲」,是你們上頭的政敵, 就證據都不用,就全靠推斷和臆測寫起訴書」、「監察院沒入木可公司賣小物的數千萬元, 說是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檢察官說這是柯文哲貪汙侵占所得,求刑數十年, 請問法院和監察院, 過去扁帽工廠、小英商號、 賴桑小舖, 設立後都沒有金錢的收入嗎?他們也都是為選舉而設立,難道這些公司沒收到販賣東西所得的錢嗎?若沒有, 那成立這些公司是要幹什麼的?有收到錢入帳, 成立這些公司的候選人為什麼不是貪汙侵占?」、「檢察官說柯文哲是候選人,所有商業活動的收入都要進政治獻金專戶, 否則就是貪汙侵占,所以除木可小物外, 連演唱會自己沒拿酬勞、 盈餘進木可,都算貪汙侵占? 請問過去候選人競選期間賣書所得入自己的口袋,這種商業活動賣書所得,收入沒進到政治獻金專戶,是否也算貪汙侵占? 」

   最後她在她的臉書上提到:「先生在為了公公告別式解除禁見的庭上,見法官要我們求求檢察官是否在父親告別式後在多幾天見面時間,法官高高坐在上面, 先生和檢察官坐在下面,法官卻不斷詢問檢察官你們要給多少天,檢察官說就到告別式那天,我不知道法官在這種庭的職權是如何,是仲介雙方達成共識?他們是要害我們的人,要我們跟他達成共識,而非法官專業的裁定?後來結果就一切依檢察官的意思了,我本來還想站起來說些什麼,但先生憤怒地拋出一句:「 我們不需要求人」,硬頸的你就如同我過去認識的柯文哲一樣, 寧可吃止痛藥一天八顆, 也不想求助被說裝病。」

    在柯文哲這個案中,法官、檢察官這樣不公正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他們自認為自己所獲得的好處,將會比依法執行權力的好處還多,也就是說,總統、法官、檢察官等人,自認為人民承諾不使用暴力欺騙來對付他們,他們的權利因此受到了保障,而自己不承諾放棄使用暴力欺騙的行為來對付人民,比起自己承諾放棄使用暴力欺騙的行為對付人民,而使自己的自由受到了限制,自己所獲得的好處會更大。

    但他們忽略了一點,如果他們的欺騙技倆被人民視破,知道總統、法官、檢察官他們並沒有放棄使用暴力欺騙的手段來對付人民,人民也絕對不會讓自己暴露在單方面的承諾不使用暴力欺騙的手段來對付他們,而讓他們可以使用任意的暴力欺騙的手段來對付自己,使自己處於單純犠牲者的這種對自己最不利的狀態中,反過來,人民也會選擇與總統、法官、檢察官一樣的策略,立刻收回承諾不使用暴力欺騙的行為來對付總統、法官、檢察官們,轉變為不承諾放棄使用暴力欺騙的行為來對付他們,因為人民考慮這樣做,比人民暴露在單方面的暴力欺騙狀態中成為單純的犠牲者更有利!

文:楊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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