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前夕,中國銀行業驚現大規模的合併潮,短短一週內有40家小銀行「被消失」,要麼被大銀行吸收,要麼直接解散,這一現象是前所未見的,且與過去貸款增長迅猛、風險控制不力及房地產市場低迷等因素密切相關,中國金融監管機構多年來一直在進行各種「攻堅戰」,試圖通過推動銀行合併來解決系統內的諸多問題。自2019年以來,已有數家中型銀行倒閉,但農村小銀行問題尤為突出,這些銀行管理混亂,積累大量的不良貸款,尤其是向房地產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的高風險貸款,使得它們深陷中國房地產危機的泥沼中。

農村小銀行的合併不僅是金融體系內部的調整,更是中共掌控國家資產、維持社會穩定的舉動,這些小銀行數量龐大,在農村地區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遼寧農商銀行吸收合併36家農村中小銀行,民生銀行收購一家村鎮銀行並設立分支機構,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吸收合併兩家村鎮銀行。中共監管機構通過合併行動,希望更能掌控人民及國家資產,從中獲利,這些小銀行成立的初衷是為當地的小企業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但如今卻深陷有毒債務中,被幕後推手惡意倒閉,難以再履行其原有職責,合併行動無疑是希望通過大銀行的吸收,來掩蓋其貪官汙吏的不法行動。

然而,這種大規模的合併行動也引發對長期效果的質疑,表面上看,合併似乎是解決不良貸款和管理混亂問題的有效手段,但從長遠來看,這種措施可能只是掩蓋更深的結構性問題。中共未來將加速推動更多小銀行的合併,目的是減少監管難度,然這種「障眼法」可能會造就更大、更壞的銀行,反而增加了系統性風險,美國在2008年金融危機後通過《金融機構改革、恢復和執行法案》,提供銀行有序退出市場的機制,但中國尚未有類似的立法,隨著經濟增長的放緩,中共需要在政策制定上更加謹慎和負責任,設立更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金融體系的不穩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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