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天的課,拖著疲憊的身體,好不容易搭上回家的公車,想著可以坐下休息,一眼望去卻只剩博愛座,此時的你會如何選擇?

博愛座的存廢是社會上一直被拿出來討論的議題,而今年九月因作家李昂的一篇貼文,也讓博愛座再度成為大家討論的議題。身為一位每天通勤的大學生,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博愛座設置的意義

台灣的博愛座制度約起源於約民國70年,當時連續發生多起老人搭乘公車,意外摔傷的事件,因此台北市政府開始規畫在公車上設置博愛座,倡導博愛座制度後,陸續實現在各大交通工具上,提供給行動不便或是需要的人優先使用。 

博愛座的法源依據

設置博愛座的法律規定源自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且比率不得低於總座位數的 15%。其中也有明確規定座位必須要設置臨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且之間要有平坦且無障礙通行的地面,並視需要增加禮讓座位的標示或警語。

明明是從善出發,但為何演變成惡?

近年來各種關於博愛座讓座爭議的新聞,也導致民眾分為了兩派,「廢除」或「保存」博愛座。但不論選擇哪邊,實際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博愛座本身的設置出發點是沒有問題的,出問題的從來都是我們的思考。

最一開始的博愛座倡導讓座給「老弱婦孺」,讓博愛座成了給特殊族群所設置的座位,而隨著時代的演進,博愛座的標語逐漸變為讓給「需要的人」,標語雖然有所改進,但我們的思考有跟著進步嗎?顯然大多數人是沒有的。我們都被限制住了,被所謂的大眾規範限制了,年輕人就算身體不適,但由於年紀而不敢坐下;老年人雖然身強體健,但因為年紀,所以不論如何這位子都該屬於他,這樣的想法導致了讓座爭議頻頻出現,我們不應被年齡大小給限制,而是依照需求來讓座。

以我自身經歷來說,下班下課的尖峰時期,公車總是壅擠的毫無移動空間,別說是坐位了,連想要舒適的站著都成為了奢望,此時有一名國小男童被著沉重的書包艱辛的上了公車,一旁坐在博愛座的阿姨看到後,立馬跟男童說坐這,看了這幕,不經感嘆果然還是暖心的人,可惜這溫暖沒過幾站就被迫冷卻。沒過幾站,有位推著菜籃的阿姨上了車,開始大聲嚷嚷「累死了,沒人讓坐嗎」,開始不斷的向前推擠,硬是要擠到博愛座前,後來眼光看下那位正在休息的男童,開始咄咄逼人,「沒聽到我說很累嗎?年紀輕輕就要坐博愛座,真不要臉……」男童聽到後只能揹起那沉重的書包,走到旁邊。依這場景來看,那位阿姨有這種體力大聲吼叫,真的需要博愛座嗎?

並不是說要做什麼事後疲憊,才有資格坐博愛座,但依當下的需求來看,上了一天課後的男童,跟逛完街有力氣咄咄逼人的阿姨,兩者相較,我認為男童才是那位需要博愛座休息的人。 

假設今天博愛座都坐滿了,但還是有老年人陸續上車但沒座位,坐在一般座位的人,還會讓座嗎?如果大眾認為「只有博愛座需要讓」那麼我們的觀念就從未進步。我認為博愛座的設置是給大家一個提醒,題醒大眾可以注意身邊有無需要坐著休息的人,而不是侷限於座位的名稱,我們的思考不該侷限於博愛座這三個字,有時候轉換一下想法,事情可以變得更簡單。

參考資料 : 博愛座其實法律有規定?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law.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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