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之後,11月27日曹興誠先生點名民進黨敗選原因,他發表文章指出,「…。但無可諱言,現在民進黨政府在司法改革上躊躇觀望、進步緩慢,讓許多人失望,無疑是敗選的原因之一。」他也決心出錢出力,聯合有志於司法改革的律師、學者、專家們,共同為改善台灣的法治而努力。強調下月中就會開始公開行動,並爭取大眾的支持。」

按李登輝、小林善紀著2001年10月出版《李登輝學校的教誨》第129頁指出,「我(按即李前總統)卸任總統的時候曾說:「台灣的改革尚未成功。」政治改革如果只是做表相的改革,那是不行的。為了不讓民主化中輟,還需要做很多具體的事。…。首先,有必要進行司法改革,根據司法創出社會的價值標準。自古以來中國的司法當中不合理的地方就非常廣泛。大體上制定的很多法令都沒有納入人權的考量,而且對於個人的要求也沒有清楚記明。所以我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是進行司法改革。」

前司法院長施啟揚先生2004年9月出版《源 三十年公職回憶》第195~255頁詳述有關「11年司法改革」過程。如今重讀,令人感觸良多。其中第202頁指出,「幾十年來,司法在國民心目中一直有著負面的形象,尤其是在刑事案件方面。「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指最後平安落幕,吃豬腳麵線壓驚,以及「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等順口溜,過去常在媒體出現。近年來由於司法機關的共同努力,已有相當改善。」

回顧史實,所謂「當選過關,落選被關」則常與買票賄選有關,以前威權統治者為了贏得選舉,而且由於蒐證困難,有意無意忽視買票賄選案件,甚至有候選人集體商量的傳言。最近「九合一」選舉也有「包裹式」買票之傳聞,事隔18年,台灣民主化之後仍有「賄選」傳聞,令人不可思議。

後來翁岳生院長時期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1999年),小英政府的「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2017年),到目前曹先生又要推動「司法改革」。可見司法改革在台灣是一件重要的事,也是一條難走的路。最近「九合一」選舉買票賄選案件,政府有關機關必須嚴辦,才能鞏固台灣的民主。又,積極推動司法改革,有其必要性。期盼大家關注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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