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參選桃園市長多時的鄭寶清,日前終於宣布參戰,在此之前,媒體人黃暐瀚卻曾於臉書中、以「壓香寶破局」為題,爆料了過程中的一段小插曲,也就是民眾黨參選人賴香伶與鄭寶清之間未能順利的整合。

對此,心下不免覺得莞爾,畢竟倘若第一名是兩人最不希望的那個人當選,則彼此競爭二、三名,有意義嗎?由此觀之,我們不妨來探討一下,究竟選舉的首要考量,是讓「最喜歡的人當選」、抑或是「最討厭的人落選」呢?

三腳督或「類」三腳督?

先從兩名競爭者的例子分析,基本上沒有懸念,一定是「一個喜歡、一個討厭(或沒那麼喜歡)」,得以明確的用投票做出選擇。反映在現實政治中,一如過往藍綠對決的格局,非藍即綠。然而,當進一步擴大到三名候選人、三腳督的情境下,究竟是要投給心之所向的首選,還是阻止最討厭的人當選,該問題就會浮現出來。

但是,問題的解方,並非就直接指向「策略性投票」(所謂的「棄保」),而是得先了解三腳督的態勢下、各支持群體的分布情況。倘若三方陣營各自在政治光譜中站穩迥異的位置,呈現出「三分天下」的格局,彼此間沒有鮮明的針對性(意謂沒有哪一人是最被其他陣營討厭的),則棄保效應也不容易發酵,最終結局,就是具體反映各陣營的支持度而已。換言之,棄保發生的充要條件,必須是在「類」三腳督、也就是實際競爭乃兩股勢力的情況,存在著「最討厭的候選人」前提下,才會被啟動。

帶頭棄保,在野領導人的共同責任

端看年底大選,幾個三腳督的戰場,您覺得符合哪一種類型呢?試著問各該陣營的支持者,「您最不希望誰當選」,應該就會有答案。

問國民黨,最不希望誰當選台北市長,答案肯定是陳時中;問民眾黨,最不希望誰當選桃園市長,答案絕對是鄭運鵬;反倒是問民進黨,最不希望誰當選新竹市長,答案則可能是高虹安、也可能是林耕仁。

由此析之,與其說各該選戰是三腳督,事實上更像是「綠色」與「非綠」兩極的競爭。基此,藍白陣營的支持者,為求不讓最討厭的人當選,出現策略性投票絕對是合理且有必要的,但是,究竟要棄誰保誰,恐怕才是接續得正視的問題。「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在兩極對立的基礎下,爭二、三名真的沒意思,如何攜手登上衛冕者寶座,擠下最討厭的選項,儼然是兩黨領導人責無旁貸的責任。

就合作的型式上,國民黨與民眾黨應存在著合組「在野大聯盟」的默契,共同為「賞給執政黨一張不及格的期中考卷」做出最大的努力。或許要在正式登記前成局的機會不大,但始終得保留合作的可能性,透過選戰後期具有公信力的民調為宗,適時呼籲支持者集中選票,將票投給藍白最有機會當選的人。

對支持者而言,這完全不存在違背「政治道德」的問題,一切問題的癥結,都是相對多數決的選制使然。假若我們參酌國外選制,不論是容許選民對所有選項進行排序的『認可投票法』(Approval voting),抑或是讓選民為候選人打分數的『波達技數法』(Borda count)。兩種選制都可呈現選民完整的偏好序列,讓棄保自動在制度下實現,則根本就沒有違心的問題。畢竟,回到初衷,打從心底的,就是不想讓最討厭的人當選,不是麼?

走不出藍綠格局的第三勢力

話說從頭,其實在這裡討論如何棄保的技術性問題,挺悲哀的!回想當初民眾黨成立,許給大家的,是一個嶄新的選擇願景,彷若看到了「打破藍綠」的曙光,能夠讓真正的「三腳督」成為台灣政治的常態,結果呢?

眼看著民進黨支持者「鐵板一塊」、難以撼動的屬性,2014「柯粉」轉瞬可以變成2018「柯黑」,為求速成的民眾黨,並未在突破藍綠僵局上多加努力,而是將目光轉往黨性較薄弱的國民黨、親民黨,大肆挖腳泛藍人才,形成藍白共食同一塊大餅(已經不算大了)的情境。黨的奮鬥目標,也從走出藍綠的「第三條路」,轉變成打造「最強在野」,希冀取代國民黨、成為第二大黨。也正是未能闢建新的政治軸線、未能拓展新的支持板塊,才會在單一席次的選戰中,屢屢得面臨棄誰保誰的命題,讓隔岸觀虎鬥的綠營,頗有「坐收漁翁之利」的優越。

對我而言,始終認為「純粹」的第三勢力,是有可能、且必須存在的。放眼當前政壇,統獨或各有主張,但經濟立場卻盡顯資本之態,看不到更多真正立基在社會弱勢者的關懷。若以「三分天下」的三腳督光譜析之,經濟左派始終缺席,誰能在該光譜上站穩腳步,就能取得足以抗衡藍綠兩大黨的基層實力,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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