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地方,政治是實施政黨政治、選舉投票、選賢與能。這應當是好事,不過由於全民都很熱中於選舉投票,民眾熱情地挺所支持的賢能,反對、排斥所反對政黨的賢能;因此也產生一些過度熱中,無限反對的流弊。舉例來說,發生大火災或其他災難,例如高雄城中城的死傷慘重的火災,照說重點應當放在救災療傷止痛,安置受災民眾以及追查火災起因,防範重犯,重蹈覆轍。比如向民眾宣導謹慎防災,教導民眾怎麼防範火災,怎麼滅火,怎麼樣從火災火場中逃生。然而城中城火災發生後,立委、名嘴以及學者專家,多半只是在那裏批評、抨擊,要求陳其邁甚至前前任市長陳菊下台,追究他們的責任。這是一種政治病嗜權症的發作什麼防災救災都不管只想把在位者弄下台。 

其實,這時最重要的是應查明火災怎麼發生,追究發生火災的原因,讓人民大眾知道,也提醒民眾勿疏忽而釀成火災,重蹈覆轍,使災難重演。據調查報導,這次火災主要是城中城樓上有位婦人燒檀香,她離開燒檀香的房間時沒有把檀香殘火完全熄滅致使死灰復燃,燒到很旺很猛因而引發大火災造成慘重死傷。死灰復燃會燒成旺火燒成燒屋燎原的猛火惡火,這是官員民眾大家都要警惕引以為戒的

幾個月以前NCC專委喬建中等登山客在玉山炊煮失火導致玉山森林火災,狂燒12天才被撲滅,累壞一群森林護管員。據媒體報導:不料事隔近2個月竟傳出不僅沒有懲處,還將高升主委。相關單位NCC否認此新聞報導,說沒有懲處還將高升的新聞報導,並非事實。然而,就算NCC所否認是事實,也就是說並非沒有懲處還將高升;縱使是這樣,吾人認為政府處理此事實在太遲緩,一點都不明快果斷,而這樣就會引發嚴重的不良後果,甚至有可能因民眾效尤而誘發其他災難。

懲處不法或犯錯犯過的文書說明常出現的用語,很常見的一句是「以警效尤」(以儆效尤),此語白話的意思是,用來警惕防範有人仿效而同樣犯這種錯誤。

玉山頂野餐燒火引發火災燒掉大片珍貴林木毀損玉山美麗容顏,可算是罪大惡極。可是到如今仍然未見明確的懲處。許多不慎餘火毫無防範防止火災觀念的人,無所警惕警戒,無防火觀念就會釀成嚴重的災難災害。例如NCC專委喬建中等登山客,例如高雄城中城那位燒香驅蚊沒謹慎處理殘火的婦人,結果都釀成空前的災禍。城中城大火火災使四十多名民眾枉死死難,喬專委的不慎於火燒掉大片珍貴林木毀損玉山美麗容顏,這都是不慎餘火引發災禍。可知慎火是非常重要的。不論官員平民小老百姓都要慎火,政府更須時時督導提醒教育教導人民。

而令人感覺有所不妥不當的是,法律之前並非大家平等,不是人人平等。城中城釀災的婦人已被收押禁見,然而燒玉山的專委既未收押禁見也不見採取具體的法律行動。就這方面來說,人們會懷疑移法律並非那麼平等的。當然啦,身分地位對國家社會的貢獻,的確要加以考慮。不過考慮也不能沒有邊際,小民已收押禁見,大官的釀災卻尚無初步的究責法律裁決;這是政府應加以注意加以思考的。然而政府與官員對於防火滅災究竟有什麼具體的作為,對民眾住家盡了提醒教導演練的職責嗎?古語說死灰獨不復燃乎?死灰會復燃的。發生過的災禍災難也可說是死灰,對於發生的災禍災難當人們忘掉不能記取教訓那麼死灰是會復然(燃)的。另一災難事例,數年前不也曾發生溯溪溪流探奇探險而發生死亡災難嗎?如今也重演再度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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