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些日子提出的《菸害防指法》修正草案,衛福部次長石崇良昨日在立法院進行報告時表示,已經確定全面禁止電子煙,也表態加熱煙納入菸品管理,提出電子煙不易管理,容易對青少年誘惑更深。但對於多數為人而言,分別禁止根本不是保護青少年的有效方法,反而讓青少年更容易接觸。
此次修法版本,明顯看得出來政府在思維邏輯薄弱之下,「例外開放了加熱菸」,但加熱菸同樣會產生毒害,對青少年也同樣有吸引力,雙重標準,只會徒增後續管理上的困擾,修法以來,政府的標準左右搖擺,反倒是讓民眾有感覺,現在政府又和加熱菸當好朋友了,先前不開放和反對都只是誤會?
電子煙、加熱菸議題,長期定位不明,衛福部提出的報告表示,使用電子煙也會增加未來使用香菸的風險,根據國建署調查,已經超過8.1萬名青少年會抽香菸,難道這些青少年全都是使用電子煙後才接觸香菸的嗎?聰明的大眾都知道,只有合法納管,才能有效保護青少年。
昨日石崇良次長備詢時也引發另一奇怪邏輯,他稱,電子煙和加熱菸物理狀態不同,加熱菸還是菸草,電子煙內含有複雜添加物,甚至有添加毒品。若有不肖菸商真在電子煙油中添加毒品,那才是該管制的關鍵!修法規定廠商上架販賣前都需經過成分檢驗核准即是解方。
毒品無論是在任何形態下本來就應該禁止,是政府本來就該做的事情,不應該將禁止電子煙的理由,推給可能含有違禁的毒品,禁止電子煙,也不會讓毒品消失在市面上,會吸毒的人還是會想出用其他方式吸毒,用此理由來禁止電子煙,再度顯得政府對於電子煙產品、毒品的見解有非常深的誤解。
另外,既然石崇良次長也於昨日明確的表態說出:「所有菸品都有健康危害,青少年都不該使用」,如此邏輯理應全面禁止所有菸品,統一規範連同香菸一起禁止,才有機會讓青少年完全無法接觸香菸,更有效的保護青少年;分別禁止的作法,對於青少年保護,沒有太大意義保護效果也有限,在網路控管難度較高的狀況之下,單禁止電子煙,學生依然會接觸香菸,也依然深受其害。
對於政府對待菸品的態度,看得出來中央政府與民眾在使用電子煙加熱菸的狀況,認知有極大的落差,加上觀念如此跟不上世代,在面對當今台灣社會的各種民眾生活重要相關議題,政府認知與實際環境不符,如此不食人間煙火的政府單位,提出令人瞠目結舌的修正草案,對社會非但沒幫助,甚至會造成更大的社會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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