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校事會議,教育部相關修法延宕至2026年1月12日公布。去年11月公布的修正草案,猶如試水溫般,企圖測試各個團體的反應。

筆者身為校事會議受害者之一,一點也不樂觀。漏洞百出的制度,到底如何修?教師專業,怎麼會從家長投訴內容來決斷「大案」與「小案」?實行五年以來的校事會議,冤案重重。台積電晶片上市前,尚且要通過無數測試,良率比例有多高?有問題的晶片更是要深入研究,藉以提高整體良率,減少產業損失。

然而,校事會議法案,牽涉台灣學生受教權、教師尊嚴、教師生命權與工作權,已經有不少教師蒙冤難解,憤而輕生離世。這麼多的冤案,未能重新審視,如何改良失靈制度?

正如最新一期今周刊(1514期)中的採訪報導,台灣教授協會創會秘書長廖宜恩所言:沒有人反對處理「真正」的不適任教師,但過程草率進入調查,即便不成立,教師早已經名譽受損、喪失教學熱情。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薛化元教授更是坦言:校事會議所造成的不當處分,很大部分源自校長的獨斷決定,如何避免校長權力濫用,應該是改革的重點。

筆者於112年11月份,一個月經歷二次校事會議調查。每一份調查報告書,都僅有三張A4薄紙,大約5-6面的照抄法條居多的文字。調查小組僅只有單向訪談2-3次,更沒有交叉比對原始資料,就可以偏頗的形成這一份彷彿聖旨般、無法撼動的調查報告書。

區區3張紙,讓從事教學工作多年,熟稔面對家長濫訴解決之道的筆者,碰上失靈校事會議制度,與惡質校長動用改核權,前所未見,連續兩年被記了小過、考績乙等。筆者聘請的律師的申訴文件堆疊如山,真正的「上駟對下駟」。律師專業的書狀,對上毫無法律專業素養的校事會議粗糙草率的調查報告。無論是學校、教育處,甚至於是教育部的答辯書與回覆,都顯得稀薄可憐。

筆者埋首層層疊疊的書狀中,掉出來一張多年前家長親手寫的明信片。當時她身患重症,正在進行相關治療。許多孩子的事情,只好筆者一人一肩扛起。等她療程結束,筆者一一還給她家長的責任。事實上,剛開始她很不習慣,甚至於有些生氣與排斥。後來,家長終於清楚筆者是為了長遠的親子關係,與學生本身長久的未來而努力,也願意調整自己和孩子的互動模式。

親子教養、師生關係,甚至於親師生關係,往往牽涉人內心的「自我察覺」。無論哪個角色,往往會投射自己成長過程中學習經驗,也許是美好的,也許是帶著創傷的,交雜出繁複的情緒與經驗堆疊,誰是受害者?都還不一定。

只是,失靈的校事會議制度,遇上無能解決問題、只能濫權維持威嚴的行政主管。台灣教師人權、生命權與工作權被踐踏,受害的,終將是守護台灣學子們第一張生命安全網絡的中小學教師們。

有毒的教學工作環境、仇師的社會氛圍、不夠強而有力的工會團體、漏洞百出的校事會議法規和現行考核辦法、失能的教育局處,以及各種過水般的申訴救濟方式。

要怎樣解決教師荒?

要怎樣留住真正有志於教學的教師?

要怎樣保有教師人權與尊嚴?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