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意的是工作頭銜?還是工作價值?《抱負》的作者Rutger Bregman 提出的叩問。大多數的基層教師們,只是一個沒有名片、沒有頭銜,安安靜靜從事教學工作的平凡人。

而如今,教師人權淪喪的年代。教師的這份工作,還有價值嗎?

放眼全球,教師荒與教學困境,是普世的現象。正當其他國家,試圖要改善教育環境的同時,2020年設立的的校事會議,現如今,卻變成台灣教育現場重創教師人權與教師工作價值的制度。

到底有多少真正「不適任教師」,是藉由這個制度篩選出來的呢?

抑或是,有更多的老師被莫名貼上不適任教師的標籤,而含冤莫白?


依據廖宜恩教授於2026年2月2日的投書《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https://newtalk.tw/citizen/view/71002

文中所言:

「教育部若想了解調查的品質,請國教署行文要求學校把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約談的錄音檔、逐字稿、調查報告,以及涉案老師的答辯書等繳交給教育部,然後再請一些對轉型正義檔案有研究的專家學者研究比對,應該很快就可以了解有多少『冤錯假』案!

調查的品質很重要,原因是:一旦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建議將涉案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時,校事會議通常會『照案通過』。即使校教評會不同意校事會議的處分,但上級的教育局(處)仍會退回,要求校教評會依據調查報告結果處分老師!這表示「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已判了老師工作權的生死!有冤屈的老師只好花大錢請律師,以進行申訴、訴願、行政訴訟等,但每個階段的處理,都會基於尊重『調查報告結果』,大多駁回老師的平反請求!讓『調查報告』成了『鐵證如山、不容辯駁』,各種申訴、訴願、行政訴訟都只是過水而已!」


真正司法系統所形成的冤案,正是因為未能重審原始資料中的每一個證據或是細節。下一位審判者,想要推翻前一個判決,就必須付出更巨大的調查時間。於是,疊床架屋的冤案就這樣出現。冤獄平反協會營救一位司法上的受害者,往往要耗費數十年,有這麼多公益律師出面下,還要投入無數人力與金錢。往往營救成功之時,受害者也已經白髮蒼蒼。

嚴謹的司法系統,擁有受過嚴格訓練的法官與檢察官,尚且會出現「冤錯假案」;遑論三天21小時受訓的調查人員,在校事會議調查過程的粗糙草率,造成的冤錯假案數量更高。

調查過程,就是一個篩選機制。當篩選機制出了這麼大的漏洞,無法真正篩選出「不適任教師」的同時,所造成教育現場的風暴,到底誰來補救?誰來幫助教師人權平反?誰來還給教師們清白?

正如漢娜.鄂蘭提到的「平庸的邪惡」,當每一個申訴機制,官僚系統的漠視,這個不思考所產生的惡,正是抹殺教師工作價值的元凶。也如同Rutger Bregman在上一本《人慈》中所言:「通往地獄的路是善意鋪成的,行惡之人,往往相信自己在行善。」

當利用校事會議,將基層教師送上焚燒祭壇的同時,那些打著「正義」與「道德」旗幟的人或是制度,正在錯殺真正有志於教育多年的教師們,重創的不只有教師人權、工作價值,還有台灣數以萬計學生們的受教權益、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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