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新聞研究所畢業生戴智權於weReport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提案的《旺蘋戰爭背後 台灣有線傳媒的金權遊戲》正式報導,本文轉載該專題報導的部分內容,若欲閱讀全文,詳見http://we-report.org/report/399。

新頭殼newtalk 2012.10.12 戴智權/台北報導

今年7/25,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式宣布有條件通過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系統案,在此之前,2010年富邦蔡明忠等人更以個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併購凱擘有線系統,並獲NCC附條件通過。近月,壹傳媒集團總裁黎智英更將經營3年的壹電視售予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並與獨立第三方洽售台灣蘋果日報等平面媒體,大舉離台。台灣傳媒市場風雲變色,但這些媒體併購交易案的背後,卻在在顯示台灣傳媒環境的政經政策結構與產業環境的種種問題。本系列文章將一一剖析,台灣近年傳媒併購大戰的背後故事

旺中集團併購台灣第一大多系統經營者(MSO)-中嘉有線系統,引起軒然大波。本案經NCC審議18個月後,終於在今年7/25以3項停止條件、25項附款,通過旺中併購案。只要旺中集團履行了3個停止條件,NCC的核准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然而,最具爭議的附款,就是NCC要求旺中集團必須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7/26媒體報導蔡衍明向集團內部人員表示,「中天新聞台是我的最愛,不可以給別人愛」,狠狠給了NCC一記回馬槍。

旺中併購案,發生極大的爭議,也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事實上,近幾年發生的媒體併購案,不只旺中案。

2009年9月,台灣大哥大宣佈併購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卻因為台灣大哥大母公司富邦金控有15%台北市政府的股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遭NCC駁回。直到2010年,台灣大哥大改變策略,由董事長蔡明興與副董事長蔡明忠以私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規避「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NCC才核准併購。這2大併購案,皆涉及有線電視系統的併購,影響台灣未來言論自由的發展甚鉅。

有線電視與MOD的對決

有線電視系統與中華電信MOD,都屬於「傳輸平台」,扮演著將電視台訊號傳送至閱聽人家中的角色,兩者彼此間互相競爭。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NCC的職責之一,就是「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而NCC規劃未來的3大平台包括:有線電視、MOD與無線電視。有鑑於目前有線電視幾乎處於獨佔地位,NCC官員私下表示,希望未來能透過MOD與無線電視制衡有線電視,讓傳媒市場更加活絡。

簡言之,衛星頻道如果無法在有線電視上架,或者必須支付高額的上架費,就可能要考慮到MOD上架,確保頻道業者的生機。

事實上,平台的公平有效競爭,也會影響言論市場的多元性。因為,當頻道無法在有線電視上架時,就必須另尋出路,此時,若上架MOD,閱聽人還是能收看該頻道,充實言論市場的內容。另一方面,平台競爭的關鍵,在於內容是否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對消費者而言,哪個平台播出的節目好看,就會選擇該平台,因此,對於平台業者而言,爭取頻道加盟,也是取得領先地位的關鍵之一。

  

然而,平台之間競爭,並非如此公平。頻道業者私下表示,系統業者會明示或暗示,要求頻道不得在MOD上架,以確保其節目只在有線電視播出,取得市場競爭的有利地位。

因此,無論在大富案或旺中案,NCC都會要求大富媒體與旺中集團,必須讓自營或代理的頻道至MOD上架,不得透過其市場地位杯葛其他視訊平台。

可惜的是,大富案通過至今即將滿2年,卻未看到其自營或代理的頻道至MOD上架,NCC當初要求大富遵守的附款,已形同具文。如果,NCC核准併購案後,未能嚴格監督業者是否履行附款,根本是「行政怠惰」。未來,旺中集團是否也會依約定履行附款,也值得觀察。

  

事實上,過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有線電視播送權認定為「公開播送權」,而MOD使用網路傳輸,被認定為「公開傳輸權」。換句話說,兩種的著作權類型不同,系統業者會以未取得頻道的「公開傳輸權」授權為由,拒絕將頻道授權給MOD。然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2009年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第12次會議」中變更法律見解,認為MOD在適當管理的封閉網路系統內,按照事先安排的播放次序與時間將著作內容向公眾傳達,使閱聽人能單向、即時性的接收,就是「公開播送權」。換言之,系統業者取得著作人公開播送權的授權,頻道不但能在有線電視播送,同樣也能在MOD播放。

  

長期關注傳媒產業的律師私下透露,過去雖然有線電視以未取得公開傳輸權為由,拒絕讓旗下的頻道上架MOD。然而,「這要看有沒有錢賺,如果有錢賺,哪還會沒有取得公開傳輸權的授權」。重點在於,如果將頻道至MOD上架,會打擊系統本身的市場領先地位。

  

頻道業者說明,從2011年開始,系統杯葛頻道的說法,已逐漸改善。目前系統業者也願意讓境外頻道至MOD上架,可是該頻道在系統能分配的授權金就必須減半。事實上,系統雖然會明示或暗示頻道不要跳蹧MOD,但MOD的獲利模式也讓頻道怯步。

  

頻道業者表示,MOD的訂戶數雖然已經超過100萬,可是,實際的開機率只有40%,換句話說,只有40~50萬用戶收看MOD的節目,頻道就不會有廣告收入。雖然,在有線電視播放,能獲得的授權金很少,但至少是一筆穩定的收入,而且以全國5百多萬戶為基準,頻道才能獲得廣告主的支持,才有資金能拍攝優質節目。不過,他也坦言,每個頻道都有各自的盤算,如果未來MOD的訂戶數越來越多,跳槽的可能性將會大增。

  

《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已增訂「反杯葛條款」,因應未來平台之間的競爭。根據修正草案,系統經營者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促使衛星頻道給予其他播送平台(例如:MOD)差別待遇。未來「反杯葛條款」要如何落實,NCC必須依賴案例的累積,才能逐步明確其管制標準。

事實上,NCC早已注意到平台競爭的相關問題,也瞭解MOD長期處於被杯葛的狀態,可是頻道每年都必須與系統業者換約,為確保明年度能上架,都會選擇忍氣吞聲。NCC官員私下表示,「不是我們不處理,而是沒有頻道業者願意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