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昨天公布最新的無薪假數字,同時也宣布新增訂《勞資協商無薪假注意事項》,更修正了《無薪假勞資協議書範本》。勞工團體今(2)日在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注意事項》中有擴大解釋之嫌,等於將讓「無薪假」正式合法化。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林進勇指出,《注意事項》第2條稱「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始得實施無薪假,但「停工或減產」並非法律用語,所以這個《注意事項》有擴大解釋之嫌,將大開資方解雇勞工的方便大門。

林進勇進一步解釋,依照勞委會函釋,停工所造成的經營風險必須由雇主承擔,不能轉嫁給勞工,所以停工並不能成為無薪假的理由;再者,若把「減產」等同於《勞動基準法》中的「虧損或業務緊縮」,其規範更加嚴格,不容勞委會含混帶過。

全國產業總工會副秘書長黃吉伶則說,在現行勞動法令中,停工或減產本來就不能當作資遣勞工的理由,所以《注意事項》裡「為避免資遣勞工」的說法略顯多餘,反而是在暗示資方「停工或減產是可以資遣勞工的」,已經完全違背法令,更有擴張解釋的嫌疑。

黃淑英強調,雖然勞資雙方本來就可以針對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進行協議,但勞委會的無薪假《注意事項》卻容許資方可以用模糊的「受景氣影響」導致「停工或減產」這樣的理由,任意與弱勢一方的勞工簽訂無薪假協議書。

黃淑英及勞工團體痛批,勞委會此舉形同將無薪假合法化,他們強烈呼籲勞委會,修改或撤銷這份《注意事項》,否則將讓更多勞工身陷無薪假風暴的痛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