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及物理治療師為患者進行治療時,都會藉由「低週波治療器」使肌肉放鬆暫時緩解痠痛,但低週波治療器可不是所有人都能使用,食藥署今(20)日指出,裝有心律節律器或去顫器等類似裝置者絕對不能使用該器材,否則可能造成器材錯誤運作,嚴重者可能會危及生命!

「低週波治療器」又稱「經皮神經電刺激器」,作用原理是在患者皮膚上的黏貼電極,將電流傳到患者體內,並透過表皮神經的刺激,阻隔大腦對於痛覺的接收使人感覺不到疼痛,導致患者產生肌肉放鬆、痠痛舒緩及減輕不適症狀的效果。

食藥署提醒,在使用該器材前請務必遵照使用說明書且一天使用頻率只須 1-2 次,每次不要超過 30 分鐘,且不得使用於心臟附近、頸部以上、或有傷口之皮膚表面,另外,強度應由低慢慢調整至高,如果電流強度太強,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此外,若有以下情況者:體內植入心律節律器或去顫器等類似裝置者、身上有接電子醫療設備(如心電圖機)者、患有心肌梗塞等嚴重的心臟疾病者、患惡性腫瘤者、癲癇、懷孕初期或剛完成生產、發燒38℃以上、剛發生腦中風等腦血管障礙、新生兒、糖尿病患者、高血壓、脊椎骨折、扭傷和肌肉拉傷、皮膚有傷口者、身體潮濕、開車或正在操作儀器者,則不應使用或應在諮詢醫師後,依醫師指示使用。

食藥署強調低週波治療器屬醫療器材管理,在選購時,應選擇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的產品,在使用上須注意相關禁忌及注意事項,如果相關使用問題可向相關專科醫生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