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付二讀推動修法,引發醫界高度憂慮
針對近期《醫療法》修正案中,將「護病比」以法律明文方式入法一事,醫界表達高度且嚴正的關切。據了解,本次修法係由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並以「逕付二讀」之快速程序推動。此一作法,無論在制度設計層面或立法程序正當性上,皆已對我國醫療體系穩定性投下重大陰影。
護病比屬系統性政策議題,非單一指標可解
護病比並非單一職類的權益議題,也非可透過簡化條文即能解決的行政指標,而是牽動醫療量能配置、人力供需結構、區域醫療落差、醫院層級分工、財務承載能力與照護品質平衡的高度複雜公共政策問題。任何草率或單一面向的制度設計,極可能導致連鎖性失衡,其後果最終將由全民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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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預設決策結構,恐限縮多元專業參與
檢視民眾黨黨團所提《醫療法》第十二條、第百零二條及第百零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其中第十二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於訂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時,針對醫院急性一般病床之輪班護理人員比例,須設立諮詢委員會定期檢討,並以法律強制規定,護理相關專業團體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全體委員二分之一。此一設計,已非單純的專業諮詢安排,而是以法律預先鎖定決策結構與席次比例,實質排除其他關鍵醫療專業與體系整體觀點的充分參與。
決策結構失衡,恐影響政策正當性與可行性
醫界對此深感憂慮。若在法律中直接指定特定專業團體須占委員會過半席次,恐使決策機制流於結構性偏重,難以完整反映醫療體系的多元樣貌與實務限制,不僅削弱政策討論的全面性,也將動搖決策正當性,進而影響政策落地執行的可行性與穩定性。此類制度設計,實有違成熟民主社會中,重大公共政策應透過開放、平衡、多元專業對話形成共識的基本原則。
重罰與停業機制,恐將風險轉嫁給病人
更值得警惕的是,草案同步增訂第一百零二條之一,對未符設置標準之醫療機構,課以高額罰鍰、連續處罰,甚至最重可處停業之行政處分。然而,在當前護理人力長期結構性不足、區域資源差異顯著的現實條件下,單以懲罰與停業作為政策工具,無異於將制度風險轉嫁給醫療現場與病人。一旦醫療機構被迫縮減服務、關床甚至停業,其直接後果,將是醫療可近性下降、急重症壅塞加劇,最終傷害的並非任何單一團體,而是整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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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跨團體溝通立法院,籲審慎推動修法
基於上述重大疑慮,台灣醫院協會已整合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臺灣地區醫院協會及臺灣私立醫療機構協會等醫界代表,主動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醫療現場實務狀況,並清楚表達對本次修法方向與程序的深切憂心。
114年12月30日,醫界代表拜會立法院各黨團進行意見交換。拜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委員時,羅委員亦表示,將進一步了解修法內容,並強化黨內與跨黨團溝通,期盼在形成高度社會共識後,再行推動相關修法。隨後,醫界亦與民眾黨及民進黨黨團代表進行說明與交流,相關黨團皆表示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作為後續研議參考。
修法仍快速推進,制度風險未解
然而,依115年1月9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通知顯示,該修正草案仍排定於1月15日進行朝野協商。此一進程,顯示在制度影響尚未充分釐清、配套措施尚未完備前,修法仍可能持續快速推進,令人深感不安。
呼籲回歸理性程序,避免結構性傷害
「護病比」入法涉及的是國家醫療體系根本結構與全民照護安全,其影響絕非單一專業、單一產業或單一世代所能承擔。若制度設計與推動節奏稍有不慎,勢將引發醫療量能萎縮、照護品質受損,並最終演變為嚴重的公共健康風險。
身處民主法治社會,立法不應成為展現效率的競速,而應是追求審慎、理性與社會信任的過程。面對如此高度複雜且影響深遠的政策議題,實有必要暫緩快速程序,回歸充分討論與專業評估,確保制度設計的可行性與醫療體系的長期穩定,避免對全民健康照護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構性傷害。
作者:陳柏同/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