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今(1)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業務偵辦之後,一共對30名當選人依選舉罷免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這30名當選人包括5名縣議員、3名鄉鎮長、16名鄉鎮市民代表,以及6名村里長。

屏東地檢署表示,「選舉當選無效小組」由主任檢察官呂建興負責督導,針對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賄選案件,整理出涉嫌賄選等違反選罷法的當選人,經開會研商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30名當選人中,5名縣議員分別為國民黨籍林采穎、鄭雙銓、民進黨籍潘淑真、黃建溢、無黨周陳文彬。3名鄉鎮長為民進黨籍崁頂鄉長林光華、無黨籍南州鄉長黃盈裕、無黨籍恆春鎮長盧玉棟,還有16名的鄉鎮市民代表及6名村里長。

屏東地檢署這次提出30名當選無效之訴,創下歷來新高紀錄。這些涉嫌違反罷法的當選人,只要法院判決確定就會被取消當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