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16日正式揭牌,未來將跨部會整合人才,負責統籌、整合洗錢防制整體政策方針,提升洗錢防制能量。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洗錢防制辦公室揭牌後,將訂定列管範圍,未來會參考國外作法,訂定列管範圍,審查範圍甚至包括機關首長的機要與密友,形同「朴槿惠條款」,至於「密友」要如何定義,陳明堂說,將會在6月28日前公佈。

由法務部籌劃、下設於行政院的「洗錢防制辦公室」(洗防辦)16日掛牌成立,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未來這個辦公室將結合跨部會人才及專業,負責統籌、整合我國洗錢防制的整體政策方針,並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3輪相互評鑑的工作,盼能提升洗錢防制能量,在國際評比爭取最好成績。

陳明堂16日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將在6月28日正式實施,未來「洗防辦」將會參考國際作法,以子法訂定洗錢防制的列管範圍,行政、立法、司法部門政務官層級以上官員的貸款、不動產交易紀錄都會納入審查,另外,這些政務官的機要、「密友」,以及一等親以內的親屬金錢交易,也都在審查範圍內。

陳明堂說,國外對於高知名度的人貸款、買房都有建立審查機制,因為這些人具有社會影響力、高知名度者,可能會利用其社會地位進行不當的金流交易,並非每個政治人物都會列管。至於「密友」如何定義?需要審查的對象,會在新法於6月28日上路前,提出具體規範。

陳明堂說,未來若審查對象有洗錢嫌疑,就會通報調查局,調查局也會在內部建立審查機制,此外,也會設立行政救濟管道,注意比例原則,避免特定機關獨大。至於審查期間要維持多久?陳明堂表示,尚無結論,之後才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