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憲兵隊搜索民宅一案,2日偵查終結,認定魏姓民眾是自願同意搜索及交付文件,憲兵隊並非違法搜索,將國防部12名軍士官被告不起訴。

今年3月,魏姓女網友在PTT貼文指出,網友的父親收藏白色恐怖歷史文件,228前卻遭憲兵隊和軍事安全總隊以「買普洱茶」名義釣魚約出面交,並趁機帶回住家搜索、扣押文件,並用箱型車將她父親載到偵訊室質問。

此事件引爆憲兵濫搜爭議,由北檢偵辦,案由為瀆職,前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前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等12人列為被告。

北檢指出,根據相關卷證資料,顯示魏男自始至終均表示同意搜索及交付文件,且並無違反自主意思的具體跡證及表情顯現在外。而憲兵隊人員認為魏男涉有贓物等罪嫌,才開始偵查,並非無所憑藉而擅自妄行,且在執行過程中除要求程序之客觀合法性外,主觀上亦認為已獲得魏男自願性同意才進行後續的搜索作為,難以認定有違法搜索或強制他人。

北檢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上午在記者會中指出,雖然在執法過程中,對當事人的權益造成侵害,與欲取得非「國家機密」文件的目的間,有不符比例原則及正當程序之瑕疵,但這些瑕疵僅涉及在法律上取得的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不構成犯罪。

此外,張介欽指出,查無被告等有何違法搜索、強制等犯罪之故意及犯意聯絡,因認被告等12人罪嫌均有不足,因此將1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