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正式成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的副手,她19日中午接受廣播專訪時,針對過去任內曾向關廠工人們提告,王如玄重申,她真的是情非得已,而且重點不是在告了多少人,而是前面有前主委陳菊的勝訴判決,若不是提告後讓勞工有機會勝訴,行政機關就沒有台階下,「『告』只是一個形式」。

王如玄中午接受POP RADIO專訪,談到擔任勞委會主委任內曾編列2千多萬元向關廠工人提告,她再次強調,真的是「情非得已」,若有別的方法,她不會選擇用此方式處理,「做為主委,一定是要照顧勞工朋友」。

她解釋,由於在她任內15年追溯期滿,任內主委都說要追溯,所有能夠想的方法她都想了,但比較遺憾的是,民進黨執政時,有對勞工提出官司,也有勝訴判決。不管陳菊告了幾件,但有勝訴判決,也因為陳菊告了勞工,審計部要求勞委會採取行動。

至於陳菊強調當年在600多名關廠勞工中,僅向其中10名投保薪資最高、有能力進行還款者進行催討。後來10人中有3人未還款,並經法院判決敗訴,但勞委會也沒對他們強制執行還款。 王如玄反駁,陳菊時期時效還沒滿,還能挑,但她任內追溯期屆滿,完全沒有空間,而且當時已有確定判決,所以對於行政機關來講,不能違背法院判決,否則會有刑事責任等問題。

王如玄說,她是律師,知道用什麼方式可以有解套的方法,所以那時她跟勞工溝通,也鼓勵勞工有打贏官司的可能性,提出訴訟後,她也停止訴訟,給勞工很多時間處理、研究此事,後來才有工人官司勝訴,行政機關才能有台階下,全部撤回。她認為,若不是用這種方式,前面有勝訴判決,無法要求行政機關違反司法機關的裁判,所以,重點不在告了多少人,她也跟勞工說,「『告』只是一個形式」,名下沒有資產也不能強制執行。

針對關廠工人,她再次表示,自己真的是情非得已,她很清楚勞工確實是受害者,所以才說這案子「是我最掛心的案子」。至於當年是貸款而非代位求償,王如玄指出,當年政府提出借錢給勞工,或給10萬元補貼,當時沒有失業給付,而且有的人不太清楚,就簽了貸款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