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會21日審查「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民進黨團在人數優勢下,進行逐條表決,以不到1個半小時的時間,快速通過所有條文。由於該條例規定既有管線所有人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公司總部遷移設在高雄市,否則將廢除該公司管線的使用許可。

這項條例適用於在高市有工業管線的13家業者,包括中油、中石化、李長榮、台塑、台石化、台橡、國喬、長春樹脂、大連、亞聚、和桐、台聚、中纖所擁有並使用的89條通過高市道路底下的管線。

管線管理自治條例21日進行2讀,藍綠議員意見相左,討論沒有交集,民進黨議員張勝富認為已經討論多日,提議停止討論,逕行表決,由於民進黨團發出甲級動員,國民黨團人數居於劣勢,逐條表決都以36:9落敗。

國民黨籍議員沒有發言機會,只能高聲表達不滿,批評強行通過此條例是「橫柴入灶」,議員黃紹庭不滿說,條例內容甚多引人質疑,他要提出討論,但大會不給他討論的機會。議長康裕成則解釋,不是不給討論,而是停止討論,表決完成2讀後,旋即3讀落槌。

高雄市經發局表示,目前全市使用中的工業管線86條,分屬13家公司,除了李長榮化工、國喬及台塑等,其餘包括中油等10家公司,總公司都未設立在高雄,條例通過後,最遲明年底總部必須遷移到高雄,否則既有工業管線將無法繼續使用。經發局粗估,若所有公司總部遷移至高雄,1年可望增加高雄稅收約25億元,管線監理檢查費收入約5千萬元。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