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英華威公司於苗栗苑裡鎮興建風力發電機組引發爭議,民進黨立法委員吳宜臻、林淑芬今(2)日上午召開者會,認為風機設置應考慮安全距離。民間大地工程師王偉民指出,根據英華威自己的環境影響差異報告寫到,風機之間的距離至少需210公尺至350公尺,這個距離就是所謂的安全距離,因此風機距民宅的距離不該比此距離還少。

林淑芬、吳宜臻上午陪同苑裡鎮民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記者會一開始就播放一則短片,介紹一起丹麥發生的風機意外,該風機因為煞車系統失靈,扇葉以正常轉速5倍的速度旋轉,最後解體散落四處,風機零件最遠飛到800公尺外,怵目驚心。

林淑芬表示,丹麥的例子告訴我們,風機設置必須有安全距離,尤其是附近有民宅的狀況。她指控,英華威的風機距離苑裡民宅太近,有些風機在民宅的250公尺內,如果發生意外將難以想像。

到底風機距離民宅應該多遠?王偉民指出,英華威在2011年5月的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中寫道,「風力發電機的設立以距離建築物較遠距離為原則」,後面也提到風機塔架間的距離,若與盛行風方向垂直則應該為3倍葉片直徑,若與盛行風方向平行則應為5倍葉片直徑。

王偉民進一步解釋,英華威設置在苑裡的風機葉片直徑約70公尺,因此照上述計算,風機的南北向間距應該是350公尺、東西向間距則是210公尺;他認為這個距離就是所謂的安全距離,所以民宅也應以此為準據,風機離民宅的距離不該低於210公尺至350公尺,然而苑裡有許多民宅都在此範圍內,恐將受到影響。

王偉民也解釋,不只是有人住的民宅,連公路、海港等開放性的公共設施,其350公尺範圍內也不應該設置風機。他指出,各國對風機距離建築的距離都有一些規範,像丹麥就是規定風機至少要離聚落4倍風機高度,6倍高度以內的房子還可免費接受房產價值折舊的評估。

林淑芬認為,既然環差報告中有列出風機間距的原則,那經濟部能源局以及環保署就有責任以此監督英華威,英華威甚至有些風機間的距離低於這個標準,遑論與民宅的距離。她強調,下週會邀集相關單位,釐清英華威在苑裡風機案中有無違反環評程序。

王偉民則強調,台灣欠缺對風機安全距離的規範,這部分應該由國家邀集學者專家來制定,而不是任由環評來決定,畢竟安全不能投票、安全也不是居民所能決定的。他認為如果國家不這樣做,那就是國家的怠惰失職。

王偉民也說,苑裡漁港北方的3支風機會減低定沙的效果,造成沙子容易飄入南邊的港裡,如果淤沙的速度大過於潮水能帶出去的量,那漁港的淤積速度將會加快,每年的清瘀工程也無法解決,恐怕會讓漁港報廢。

英華威副總經理王雲怡則強調,環差報告中提到的並非「安全距離」的原則,只是要求風機與風機間必須有一定距離,以保證風機不會受氣流效應影響,導致風機機件容易受損、減低壽命。

對於王偉民提到國家應制定風機距離民宅的標準,王雲怡表示沒有意見,只是她強調,環諸各國鮮少制定距離標準的情況下,此舉只會讓風力發電在台灣更難發展,她也認為這樣有「妖魔化」風電的感覺,對於英華威來說並不公平。

王偉民進一步解釋,英華威設置在苑裡的風機葉片直徑約70公尺,因此照公式計算,風機的南北向間距應該是350公尺、東西向間距則是210公尺;他認為這個距離就是所謂的安全距離。圖片來源:王偉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