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記者採訪區」爭議,苦勞網前記者孫窮理昨(24)日在一場座談會上表示,「辨識身份」其實是個假議題,警察往往就是知道你是記者,才會先對記者施暴;他也質疑,記協提辨識身份的議題,是不是怕公民記者太多,而影響到機構記者的工作?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委李志德則認為,採訪區能夠提升公民記者採訪權,還是值得一試的。

由於記者在現場採訪被警察阻礙採訪情形不斷,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以下稱記協)等團體曾和台北市警方多次協商,北市警並於今年初提出,擬在抗議現場設「記者採訪區」,卻引發外界反彈,質疑侵害採訪自由。台北市長柯文哲後來更直言採訪區的想法「很蠢」,輿論壓力下,北市警後來也從善如流取消採訪區,但仍保留「媒體聯絡人」。不過,柯文哲也表示,基於對等原則,希望記者之後能穿上「採訪背心」以供識別身份。

新聞e論壇、媒體改造學社昨天下午在台大新聞所舉行「採訪區圈了誰」專題座談,邀請曾多次參與和警方協商,主張設置採訪區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委李志德,及多位有在抗議現場被警方強制驅離經驗的記者,公視獨立特派員攝影記者張智龍、新頭殼記者林雨佑、前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記者鐘聖雄、苦勞網前記者孫窮理、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記者楊鵑如和公民記者皮皮進行與談,現場並有多位媒體界人士、學生參與討論。

孫窮理直言,和警方談設立採訪區,「好比狗咬人,你去跟主人協商,把你綁住,如果你把狗鍊拿掉,被狗咬就是你的事,這方法不蠢嗎?」。他也說,「辨識身份」是個假議題,警察往往就是辨認出記者身份,才會先對記者施加暴力。去年424佔領忠孝西路時,鎮暴水車都是先往拿著相機的記者噴。他也質疑,記協提辨識身份的議題,是不是怕公民記者太多,影響到機構記者的工作?

李志德則回應,跟警方談採訪區,是希望先讓警察認可記者權利,先讓記者可以全程留在現場不受驅趕,如此在某程度上就改善了現狀,至於不可執行的部分,「如果不是變得很美好的情況的話,沒必要替他(警察)背書」。就是因為有可能改善現狀,變得好一點,讓公民記者採訪門檻降低,所以如果能做到的話,採訪區還是值得一試的。但他也強調,採訪區不是談完之後就不監督警察,糾正警察濫權跟伸張自身權利其實是同一件事情,公民記者跟機構記者應該被一體看待。

另外,對於採訪背心的事情,李志德覺得很蠢也不可行,並表示記協會在下禮拜開會討論,到時將會有正式表述。

林雨佑則分析,採訪區的爭議在於支持和反對兩方對「採訪區外區域」的認知不同,支持方認為記者在採訪區外的區域,其權利義務、冒的風險跟以前並無不同,所以採訪區變成是一個「加分」的概念,至少能確保在採訪區內如果發生權利被侵害情形,能更有權力向警方申訴,也因此讓公民記者的採訪權得以提升;反方卻認為警方劃設採訪區後,反而會認定「非採訪區視同抗爭者」,而去對非採訪區的記者加以限制,是一個「扣分」的概念。同時,採訪區可能也會被劃得很遠,進而限制記者採訪權利。

林雨佑指出,在抗爭現場,警察、記者、抗爭者像是一個恐怖平衡,他推測去年6/26自己在烏來採訪時之所以會被警察反扣手阻礙採訪,可能就跟當時有專門負責拍攝的抗爭者拍攝到一半突然跟著喊口號有關。他也認為,就是因為這3者彼此之間沒有穩固的信任機制,才會讓採訪區的設置變得過於理想化而無法達成。

張智龍認為,問題不是在記者能不能辨識,而是警察執法有沒有被約束。採訪區的設想太美好,做法非常不可行。他希望台北市還是要有起頭作用,讓警察記者雙方有共識、能夠再慢慢微調,讓雙方都能接受。

鐘聖雄說,前年聲援大埔事件民眾衝進行政院,他跟著衝進去採訪卻被警察壓制,警察跟他說行政院是禁制區,要求他要先辦理「採訪手續」才能繼續採訪,鐘直言太不合理,「等辦完手續,人(抗議民眾)早就被拖光了」。

鐘聖雄說,今天的座談會是權利被侵害的一方來談,他覺得很奇怪,應該要討論警方違規該怎麼處理,而不是記者自己來討論要怎麼回應,或是跟警察妥協。警察要判斷的應該是「行為」,而不是具不具有記者「身份」。

楊鵑如則說,她之前在北市府採訪時,有民眾在會議室裡突然噴滅火器抗議,警方封鎖樓層後,竟然連她出示記者證卻也被警察帶去派出所留置了3小時,她打電話求助記協後,當時信義分局長李德威還笑笑地跟她說「哎呀,鵑如你當然可以走啦」,這件事情後來也只能不了了之。

皮皮也認為,採訪區跟採訪背心沒有必要,不過,他覺得公民記者在現場直播也不應該一邊喊口號,這樣在角色上會混在一起,也可能會影響收音;常在抗爭現場被抗爭團體要求負責拍攝紀錄的台大學生高若有也說,當他拍攝時會跟抗爭主體保持距離,看起來不會像是參與抗爭也會讓他拍攝工作比較順利;他曾經兩度跟警察宣稱自己是記者,但他可能拍完照後會跑去跟抗爭者在一起,他擔心警察可能會認為他是在唬爛,而影響到真正記者的工作。

風傳媒攝影記者余志偉表示,抗爭現場變化很大,不是用理論討論就可以解決的,都需要靠現場判斷。記者面對國家機器需要集體的力量,但矛盾的是,「誰有代表性?」,但他也相信記者未來能夠越來越團結。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會長吳逸驊則認為,限制媒體採訪的不一定是警察,像324佔領行政院時就有學生會叫記者不要拍,如果採訪權跟言論自由是綁在一起,那所有限制採訪的人都應該被譴責。

上個月剛辭去風傳媒文字記者工作的王立柔說,辭職後第2天她去了國道收費員在總統官邸的抗爭現場,警方開始抬人後,還有警察還要求她自己走上警備車,當時她有點愣住,突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因為她已經不是記者了,但若說不是抗爭者卻好像又是和抗爭者做切割,後來她就說她是「路人」。

王立柔說,事後她思考了很久,以後若再遇到一樣的情形,她會說「我是來採訪的」。她不覺得記者的「權利義務」跟陳抗者不同,而是記者的「任務」跟陳抗者不一樣。

跑新聞30幾年的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會長邱榮吉說,以前採訪520農運現場,石頭、汽油彈滿天飛,記者防的不是警察反而是民眾,如果有記者拿起相機想拍民眾翻車子,反而會被民眾團團包圍。有經驗的攝影記者在現場不會硬碰硬,所以也懂得讓自己不會受傷。他認為,街頭活動隨時都有狀況,不適合設置採訪區,採訪區應該是設在像金馬獎頒獎典禮等固定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