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為鼓勵房東出租房屋給弱勢民眾或身障人士,可享有每月4000元、全年4萬8000元的免稅優惠,租稅優惠期間為5年,實施後再評估。

為落實住宅租金補貼政策,提高房東出租住宅意願,以協助無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適居的住宅,內政部因此擬具「住宅法」第12條之1、第54條修正草案。

由於內政部目前已有讓弱勢或身心障礙人士申請每戶每月4000元的租金補貼方案,並且提供愛心房東修繕補助和租金代墊等,約有2.5萬戶受惠,相關措施上路後,內政部預估,受惠戶數能增至3.5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