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3歲的Allan原先在菲律賓作電焊的工作,但微薄收入不足以維持家中老小的生活開銷,因此萌生來台工作的念頭。他於2010年4月入境台灣,在玻璃工廠工作4個月後,因家庭因素回國;2011年10月再度來台,在桃園楊梅的玻璃工廠工作,而就在2013年6月──回鄉的6個月前──發生職業災害。

Allan平靜地回想,他在玻璃工廠工作的時候,工作內容包含搬運成疊的大片玻璃。而工廠很悶熱,必須靠著風量夠強的電扇來通風。Allan的語氣不帶起伏,像是在陳述別人的故事,他說,可能就是因為風扇的風太大了,將搬運的玻璃吹掉,玻璃碎片就這樣砸在他的左手臂上。

Allan說,在玻璃廠的工作其實隨時都有受傷的危險,一起共事的同事和組長的身上各處也都有受傷的痕跡,甚至有人被玻璃削到,「整個鼻頭就不見了」。說到這裡,Allan忍不住比劃鼻頭被削掉的動作,邊露出頑皮一笑,但受傷程度最嚴重的就是他自己。

儘管工作的時候有戴手套作為防護措施,Allan左手臂的傷口仍深至見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下簡稱TIWA)社工專員許小姐在一旁說,Allan在意外發生的2個月後才接觸到TIWA,當時左撇子的他完全沒辦法寫字,要靠著TIWA先幫他將文件填寫妥當,「再拉著他的手指頭去蓋指印啦」。

Allan回憶起事發當時,當下他立刻通知廠長,連續叫了3次,但廠長都沒有來協助,「可能是害怕看到血吧」。後來是同樣來自菲律賓的移工,以衣物替他包紮傷口、止血,4個小時後救護車才抵達,將他送到林口長庚醫院。

在醫院住了一個月後,Allan於同年7月15日出院,回到工廠宿舍。他說,住院期間雇主和仲介都未給予協助,仲介甚至不清楚他何時出院,醫藥費也皆由Allan自費。且Allan本應每星期固定3天回醫院復建,卻因雇主未給付工資,使他無法負荷從楊梅到林口長庚醫院來回近1000元的交通費。在未按規定時間回診的狀況下,手臂的復原狀況非常緩慢。

後來,Allan靠著朋友介紹,接觸到TIWA,事情才逐漸有了轉機。在TIWA的幫助、甚至向資方抗爭之下,勞資雙方和政府部門於勞動局召開協調會,Allan這才向玻璃工廠申訴到《勞動基準法》第59條原就保障的,職災期間的工資補償,以及傷病給付和職災門診的費用。

Allan於同年9月15日入住TIWA的安置中心,至今已復健1年多,但手的機能離完全復原仍有一大段距離。而安置中心的許可安置時間是2個月,每2個月都要再向地方主管機關跟勞委會(勞動部前身)申請、撥補安置經費,最多可安置至4個月,若超出4個月則須每月提出專案申請,其中又須經過一連串的審核。

許小姐無奈地說,勞工局和勞委會會不時來訪視、甚至刁難,詢問是否仍有安置Allan的必要性,質疑TIWA未完善分配資源。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則嚴厲地表示,不同於其他職災勞工明顯的外部傷勢,因Allan左手的形狀還維持著,雇主和勞動部便會認為Allan已復原,無安置和庇護必要,「但他(Allan)現在是在長神經,還在復健階段」。

公部門甚至說,Allan若還須留台復健,應自行去外頭租房子、或找朋友同住。提及此,陳素香難掩激動,直說這種說法實在太「荒謬」,語氣中透露著對政府行事態度的憤怒,指出政府對職災工人的權益保障,「應該是給他們方便的,應該是要設想周到的東西,而不是讓安置單位或協助他們的人,要花這麼大力氣跟他大吼大叫」。

然而,由於Allan目前是留台「復健」,而非「醫療」,勞保局及勞工行政單位、移民署等政府相關部門通常認為,「復健不是醫療」,因此Allan並不符合留台標準。但陳素香沉痛指出,Allan手臂的傷勢是在於神經斷裂,儘管手術已經完成,但神經的接合過程非常緩慢,「可能1個月只長0.1公分」,「Allan需要的是復健,可是復健不叫醫療」,因此絕大多數的職災移工,常被判定無留台醫療必要,無法拿到新簽證或展延居留期限。

狀況不幸地,更有發生職災後,雇主便罔顧《勞基法》第59條中,對職災勞工的相關權益規定,非法將移工解雇,或是約滿後便將其勞、健保退保,又或是代領移工申請失能給付,意味著職災移工不能繼續在台復健、醫療,多數雇主都希望職災移工趕快拿錢走人。

陳素香說,移工通常是3年的契約工,契約期滿後需要外交部發給職災醫療簽證,才能繼續待在台灣就醫,但往往移工受傷的時間太過突發,醫療過程不可能剛好配合上居留證還有工作契約的時間,「有的人是你醫療還沒好,或者說搞不好你下個月要回家,你這個月受傷,但你這個醫療可能要2年或3年。」

陳素香表示,移工的治療期大多可以透過和外交部申請而展延拘留期限,但目前碰到最大的問題,反而是在所謂的「復健」上。面對職災移工的申請,外交部在審定是否核發留台簽證時,認定標準為「移工到底有無留台醫療的必要?」而復健,往往不被當作醫療過程的一部分,故職災移工被判定無留台醫療必要、無法拿到新簽證、無法展延居留期限,只好被迫帶著傷勢回到本國。

而移工面臨最大的困境也於焉而生。首先,移工多來自菲律賓、越南、或印尼等國,大多缺乏完善的醫療機構,故鄉又往往是公共建設貧乏的鄉里農村,職災移工回國後,面臨的是可能再也沒有機會繼續復健,必須面對傷勢一輩子無法康復的風險。而勞保中所提供的失能給付,則必須要在醫療、復健等過程皆完成,傷勢的缺陷已是永久性之後,才能向勞保局提出失能鑑定、申請賠償。對「異鄉的過客」──移工而言,這是最不利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