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下士洪仲丘關禁閉死亡案引發社會各界討論,國防部今(15)晚臨時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報告。結果調查報告指出,依照「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志願役士兵,應予以「申誡處分」,但義務役士官的洪仲丘遭到禁閉悔過處分,援引規定有誤。

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國防部今晚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以及陸軍六軍團10名軍、士官懲處名單。該調查報告指出,根據今年5月22日修訂的「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如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志願役士兵,應核予「申誡」等行政處分,至於士兵則採禁閉、禁足處分。不過,洪仲丘為義務役下士,卻遭處以禁閉悔過,援引規定有誤。

而該懲處僅由單位召開「士官評議會」,卻未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由副主官(副連長)主持「人事評議會」評議懲處,單位幹部未能依法行政,處製程序顯然有不當之處。會中,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任夏復華中將指出,該懲處程序有問題,而士評會則以6比0通過洪仲丘的處分案,但連級幹部卻未適時阻止、施壓。而讓洪仲丘送禁閉室的的程序,則由542旅旅長批示蓋章,這也是旅、連部相關人員遭移送法辦的原因。

此外,調查報告指出,洪仲丘身高172公分,體重98.3公斤,BMI質達33,體能鑑測不合格,屬於高危險群人員,但戒護士陳毅勳在7月3日當天早上晨間體能活動時,未受理洪仲丘「訓練過重,體力無法負荷」的反應,仍要求洪仲丘繼續的操作;而當天下午下士李念祖排定體能活動時,危險係數達41.6,已屬「紅旗」危險等級,卻讓禁閉生直接在戶外操課,有違現行規定。

記者會中,國防部長高華柱公開鞠躬致歉,他說,對於洪仲丘的家屬、同學與朋友表達歉意與哀痛,也對社會大眾表達十分的歉意。此外,現場有記者問高華柱是否會向總統馬英九自請處分?他說,「我個人會負起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