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違法營運引發爭議,環保署與內政部原本對1、2區使用執照合法性有不同看法,後來經過協調達成共識,同意1至6區應整體提出環評,至於1、2區現有旅館執照的合法性,則由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認定。環保署長沈世宏今(13)日在立法院表示,中央對悠活案已盡到責任,該說的都說了,接下來只能靜觀其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沈世宏在會前受訪表示,對於悠活案後續「靜觀其變」,中央該做的事情都做了,該說的也說了,剩下的是屏東縣政府該如何去做。
內政部及環保署上週定調,悠活渡假村1至6區都應該進行環評,不得切割規避環評,因此目前沒有使用執照的3至6區屬於違法使用,至於2003年取得變更旅館使用申請的1、2區,則由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來認定是否需要撤銷。
如果縣府遲遲不要求悠活進行環評怎麼辦?沈世宏則表示,此案已有監察委員主動介入調查,社會大眾的關注也將持續,如果要將業者的不法利得計算清楚,屏東縣政府遲早必須搞清楚,「縣府無論做任何決定,都要為他們的決定負責」。
沈世宏也提到,已行文給各縣市政府協助清查轄區內的違規個案,希望能將未環評就營運的個案徹底清查出來,希望各縣市政府在20日前能回報給環保署,環保署督察總隊會再做後續的查察。